伊朗人口政策

伊朗人口政策是政府並設有一項明確的節制生育、控制人口增長的政策。其主要原因是政府認為社會經濟問題的解決,並不在於控制生育率,而在於平衡發展。但是政府並不限制個人進行控制生育和家庭計畫的實踐,只要這些行為是和國家的伊斯蘭法律不相違的。1986年,政府總理已開始注意到人口增長過快問題,並建議採取適當措施,而且伊朗負責制定健康、醫療服務和醫學教育政策的最高委員會,也號召為母親和孩子的幸福接受衛生健康教育,稀生少生和使用法律容許的避孕方式。宗教界和學術界也出現了主張控制人口的議論。20世紀80年代晚期,伊朗政府衝破傳統阻力,毅然宣布1989年3月21日至1990年3月20日為伊朗的“人口控制年”。

關於國際移民,由於大量阿富汗人和其他國家難民的移入,使伊朗成了世界上第二大難民接受國(僅次於泰國)。據統計,1987年初,在伊朗有240萬阿富汗人和40萬來自其他國家的難民,給伊朗造成經濟和社會負擔。政府採取限制移入的政策。關於移出,伊朗實行有選擇地控制移出政策,目標是減少人才外流和鼓勵在外的伊朗技術人才返回祖國。在國內人口分布上,為減少農村人口流向城市,調整地區人口分布,政府制定了疏散過度集中人口、向地方投資及其他各種有利於農村和落後地區的社會經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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