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概述,起因,戰爭經過,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第三階段,戰爭結果,
概述
伊土戰爭是奉遜尼派為國教的奧斯曼帝國同以什葉派為國教的伊朗(波斯)薩菲王朝為爭奪阿拉伯地區、伊拉克、庫爾德斯坦和外高加索地區,控制歐亞兩洲間重要戰略和貿易交通線而進行的掠奪性戰爭。戰爭的結果未分勝負,兩敗俱傷,加速了西亞這一古代文明的衰落,為西歐資本主義強國占領和奴役中東創造了條件。
起因
奧斯曼帝國和薩菲王朝的伊朗(波斯)都信奉伊斯蘭教,是中世紀西亞地區的兩大封建軍事帝國,但由於所屬的派別不同,爭奪宗教統治權和爭奪兩河流域領土的鬥爭十分激烈。薩菲王朝奉什葉派為國教,土耳其則信奉遜尼派。在奧斯曼帝國內部有許多什葉派教徒,薩菲王朝利用自己的代理人在安納托利亞四處活動,鼓動叛亂反對信奉遜尼派的土耳其人的統治,對奧斯曼帝國構成威脅。1513年,土耳其蘇丹塞利姆一世殘酷鎮壓了什葉派教徒的叛亂,屠殺5萬之眾,並乘機對伊朗(波斯)的薩菲王朝發動了戰爭。
戰爭經過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從1514~1555年。
1514年8月23日,奧斯曼軍隊在查爾迪蘭(南亞塞拜然)與8萬波斯騎兵展開決戰。土耳其部隊不僅有步兵、騎兵,還有強大的炮兵,伊朗(波斯)部隊則主要是裝備馬刀和長矛的騎兵。伊朗(波斯)軍隊以逸待勞,但軍事上不占優勢。使用滑膛槍的土耳其耶尼切里兵團在大炮配合下摧毀了伊軍抵抗,擊敗了沙赫伊思邁爾一世,占領了伊朗(波斯)首都大不里士。1515年科奇希薩爾一戰,伊朗(波斯)軍隊再次敗北,土耳其炮兵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到1516年,塞利姆已占領了西亞美尼亞、庫爾德斯坦和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1516~1517年,土耳其又占領了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賈茲和非洲北部地區的阿爾及利亞部分領土。1533年,蘇萊曼一世在同奧地利簽訂和約使其北翼安全得到保障之後又對伊朗(波斯)開戰。1536年,奧斯曼帝國占領了位於高加索地區喬治亞西南的部分領土。這裡是伊土兩國爭奪外高加索和美索不達米亞統治地位的主要戰場。伊朗(波斯)軍隊有了自己的炮兵之後,雙方的戰爭互有勝負。1555年5月,兩國在阿馬西亞城締結和約,伊朗(波斯)保有所占外高加索領土,奧斯曼帝國則把阿拉伯世紀中的伊拉克納入到自己的版圖中。伊土兩國平分了高加索地區的喬治亞和亞美尼亞,確認卡爾斯城區為中立區。
第二階段
伊土戰爭第二階段從1578年起,延續近半個世紀。
土耳其乘伊朗(波斯)薩菲王朝發生內部爭鬥之機再次進攻伊朗(波斯)。這一時期,奧斯曼帝國擁有克里木諸可汗強大軍隊的支持。1578年,土軍撕毀1555年和約,修復卡爾斯城,開進外高加索境內,並占領南喬治亞的部分土地。8月10日,伊朗(波斯)沙赫軍隊在徹爾德爾附近被擊潰,土軍侵入東喬治亞和東亞美尼亞,爾後進入北亞塞拜然並占領希爾萬。1579年起,土軍同克里木可汗軍隊(10萬人)聯合作戰,奪取整個亞塞拜然和伊朗(波斯)西部地區。但是在沙赫阿拔斯一世在位期間(1587~1629年),伊朗(波斯)東山再起,不僅收復了被奧斯曼帝國侵占的西部領土,而且吞併了一些新的領土如亞洲中部內陸地區的阿富汗等。由於忙於對中亞內陸地區的烏茲別克封建主進行戰爭和鎮壓國內民眾起義,阿拔斯一世被迫於1590年3月同奧斯曼帝國簽訂了屈辱性的《伊斯坦布爾和約》。根據條約,伊朗(波斯)幾乎把整個外高加索和盧里斯坦、庫爾德斯坦大部領土(伊朗(波斯)西北部)都割讓給了奧斯曼帝國。16、17世紀之交,阿拔斯一世進行了軍事改革,組建了一支由火槍兵軍(1.2萬人)和騎兵軍(1萬人)組成的常備軍,成立炮兵教練場和炮兵部隊。改革後的伊朗(波斯)軍隊兵力達12萬人,其中常備軍4.4萬人,封建民軍7.5萬人。大力擴軍之後,阿拔斯一世的軍隊達到30萬人。為準備對奧斯曼帝國的戰爭,爭取主動地位,伊朗(波斯)還同土耳其在巴爾幹、黑海和高加索地區的敵人俄國和歐洲大陸地區一些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1602年,阿拔斯一反一個世紀以來的被動防禦地位,第一次主動對奧斯曼帝國發動了戰爭。由於軍隊體制沒有作出相應改革,土耳其面對伊朗(波斯)的攻勢有些力不能支。1603~1604年,伊軍在蘇菲安附近的數次交戰中打敗了土軍,攻占並洗劫了大不里士、納希切凡等城市,把30餘萬亞美尼亞人遷往伊朗(波斯)境內。1602~1612年的10年戰爭,伊朗(波斯)大獲全勝,1613年11月簽訂的《伊斯坦堡和約》肯定了伊朗(波斯)的全部戰果。
土耳其對該條約心懷不滿,遂於1616年對伊朗(波斯)採取報復行動,但在3年的戰爭中再遭敗績,1618年的《薩拉卜和約》重申了《伊斯坦堡和約》的內容。伊朗(波斯)乘戰爭獲勝之機大大擴展了自己的領土,遂準備進行新的戰爭。1623年,伊朗(波斯)軍隊入侵阿拉伯伊拉克,引發了1623~1639年戰爭。阿拔斯一世趁伊拉克人民反對土耳其蘇丹穆斯塔法一世統治舉行起義之機,興兵攻占巴格達,繼之占領了整個阿拉伯伊拉克。
17世紀前25年,阿拔斯一世對東喬治亞進行了數次遠征,遭到外高加索各族人民的頑強抵抗。
蘇丹穆拉德四世在位期間(1623~1640年),鑒於土耳其對歐洲中部和東南部地區的征戰屢遭挫折,因而致力於徵服東方。1625年,土耳其占領了阿哈爾齊赫,從伊朗(波斯)手中奪得了薩姆茨赫—薩塔巴戈公國,並將它變為自己的一個省。土軍還進犯了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占領了北美索不達米亞和摩蘇爾,但圍攻巴格達9個月未能成功。1630年,土軍轉戰外高加索和伊朗(波斯)西部,洗劫哈馬丹城,全城居民均遭屠殺。1639年5月,伊土簽訂《席林堡(佐哈布)條約》。伊土邊界保持現狀,但阿拉伯伊拉克劃歸土耳其。
第三階段
伊土戰爭第三階段始於18世紀初,土耳其蘇丹艾哈邁德又對伊朗(波斯)發動戰爭。
1723年春,土軍乘薩菲王朝崩潰之機侵入外高加索,相繼占領提比里西、整個東喬治亞、東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同時,土軍還征服了伊朗(波斯)西部的盧里斯坦省。土耳其的勝利直接威脅到興起於歐洲東部地區的俄羅斯帝國在高加索地區的現實利益。沙皇彼得一世1722~1723年對波斯的遠征和奧斯曼帝國的軍事勝利,迫使伊朗(波斯)沙赫塔赫馬斯普二世同俄國簽訂1723年的《彼得堡條約》。1724年6月,俄土《君士坦丁堡條約》在伊斯坦堡簽訂。條約規定,1723年俄伊彼得堡條約列舉的裏海沿岸所有地區轉歸俄國,外高加索其餘地區、伊朗(波斯)西部和克爾曼沙阿、哈馬丹兩城轉歸奧斯曼帝國。奧斯曼帝國取得如此有利於自己的條約,主要是由於歐洲大陸西部地區的法國的支持。
土耳其強占亞洲西部地區的大片領土後仍感不足,於是又在1725年進軍伊朗(波斯)東部並攻占加茲溫。1730年,伊朗(波斯)的實權人物納迪爾率軍打敗土軍的進攻,並將其驅逐出哈馬丹、克爾曼沙阿和南亞塞拜然。塔赫馬斯普二世為提高個人聲望,令納迪爾鎮壓亞洲中部內陸地區的阿富汗阿布達利部族霍拉桑起義,自己親征奧斯曼帝國,但在1731年的哈馬丹城下一戰被土軍擊敗。1732年,他被迫與土耳其簽訂和約,承認土侵占的阿拉斯河以北外高加索永久歸屬土耳其。1732年,納迪爾推翻塔赫馬斯普二世,並同俄羅斯帝國簽訂《拉什特條約》(1732年),答應肅清外高加索土軍後把庫拉河以北歸還俄羅斯帝國,以換回吉蘭省。1735年6月,納迪爾率7萬大軍在卡爾斯城下打敗了8萬土軍。1736年,納迪爾即伊朗(波斯)沙赫王位,著手改組軍隊,擴大軍隊數量和改善裝備,特別注重發展炮兵。他的軍隊近代化計畫得到英法軍事專家的幫助。
薩菲伊朗(波斯)重新統一穩定之後,納迪爾沙赫為奪回土耳其控制的阿拉伯伊拉克和外高加索,於1743年對土再次發動戰爭。3年的伊土戰爭未分勝負。
戰爭結果
伊土戰爭時間雖長,但軍事學術上卻無甚發展。雙方軍隊的主要類型是封建民軍,主要兵種是裝備矛、盾、馬刀、弓箭、短劍和火槍(16世紀末開始裝備)的正規騎兵和非正規騎兵,其中前者是軍中的快速機動部隊。從16世紀(土耳其)和17世紀(波斯)組建的常備步兵處於從屬地位。但到17、18世紀,步兵的作用有所提高,這主要是由於西歐經驗的傳入。步兵裝備了射擊武器(前裝槍、火槍),並按正規軍體制編成。炮兵作為一個兵種在土耳其出現較早,它曾是奧斯曼帝國向外擴張的有力武器。同時,納迪爾沙赫的軍隊中也有戰象隊,交戰時用於突擊敵戰鬥隊形中央,減輕步兵壓力。使用射擊武器之前,戰役結局通常取決於大批騎兵的衝擊和圍殲,因為騎兵能突然而迅速地攻擊敵軍。隨著正規步兵和炮兵的出現,騎兵變成了戰鬥隊形的主體。騎兵掩護側翼安全,並以騎兵衝擊完成對敵突擊。軍隊作戰採用疏開隊形,到17、18世紀則採用線式戰鬥隊形。對潰逃之敵一般不予追擊。奪取要塞多靠長期圍攻。軍事學術在伊土戰爭中發展遲緩,這是因為兩國處於落後的封建社會而且正走下坡路,兩國軍隊都有大量非正規的、不同部族的封建步、騎兵民軍,武器裝備以冷兵器為主,五花八門,極不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