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化

企業金融化

企業金融化,金融學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金融化 
  • 類型:經濟術語
內涵,環境和動機,主要影響,

內涵

(1)企業金融化的概念:現狀與問題。相對於金融化的多樣化定義,企業金融化處於更加模糊的境地。雖然自2l世紀初以來學術界和實務界就開始廣泛地使用企業金融化這一概念,但從未專門就企業金融化進行過正式的界定。因此,企業金融化的內涵只能從金融化的定義中去尋找蛛絲馬跡。前述阿瑞吉和克里普納、福魯德等、菲利普斯和多爾以及奧汗格茲的金融化定義,可以推導並衍生出企業金融化的定義來。阿瑞吉和克里普納認為,金融化是利潤日益並主要通過金融途徑而非貿易和商品生產生成;菲利普斯和多爾認為,金融化是金融資產總資產中的支配權、各種資本運作(包括財務轉移、風險管理公司重組、資產證券化、衍生交易和其他形式的金融化包裝)穩步取代實體生產(製造、擴張和運輸活動);奧汗格茲認為,狹義的金融化是指NFCs和金融市場之間的關係變化,這種變化之一就是NFCs的金融投資和由此帶來的金融收益的增加。西方學者關於企業金融化的上述定義,分別從不同側面反映了企業金融化的內涵:
第一,企業金融化是企業更多地投資或依賴金融市場
第二,由上述行為導致的企業利潤來源的變化。
這些定義至少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這些企業金融化定義僅僅局限於非金融企業,對金融企業是否存在金融化現象、如何解釋金融企業的金融化尚存在疑慮,而“一個完整的(企業)金融化概念必須既包含金融企業,也包括非金融企業活動”。另一方面,從奧汗格茲的狹義定義(這種認識具有一定普遍性)來看,企業金融化涉及非金融公司金融投資的增加和對金融市場支付的增加,這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問題:一個屬於資金運用範疇,一個屬於籌資利潤分配範疇。
(2)企業金融化的概念。綜合上述定義,我們認為,企業金融化可以從行為和結果兩個方面進行認識和界定:第一,從行為角度看,企業金融化是企業採取的一種偏重資本運作的資源配置方式,表現為企業資產更多地運用於投資而非傳統的生產經營活動;第二,從結果的角度看,企業金融化就是企業利潤更多地來源於非生產經營業務的投資和資本運作,追求單純的資本增值而非經營利潤。這個定義的好處是:一方面可以清楚地解釋企業金融化的過程和後果,方便對企業金融化程度的度量;另一方面這個概念對非金融企業金融企業同樣適用, 可以克服前述企業金融化概念的缺陷。

環境和動機

(一)企業金融化的外部環境
企業金融化是相對於我國傳統企業和金融制度而言的,由於實行嚴格的國有制,傳統企業和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是一種條塊分割模式,除信貸業務外,企業和銀行不存在更深層面的橫向聯繫。同時,由於金融市場的缺乏,企業也無法利用各類金融工具進行資金管理。非但如此,由於賦予銀行巨觀管理職能,對企業而言,金融是獨立於甚至制約企業的外生力量。隨著20世紀80年代後期股份制的引入和9o年代股票交易所的設立,企業通過改制上市第一次成為資本市場的內生力量,憑藉上市公司這個橋樑,企業與金融實現了緊密結合,並深度影響了全社會資金流向和金融政策。隨著國有資本的戰略性退出和國有股減持,產權交易又成為另一個金融亮點。企業第一次認識到了資本市場的巨大魔力,也導致了大量不規範的所謂“資本運作”,這是直接金融帶來的企業金融化現象。同時,間接金融領域發生的變化也為企業金融化提供了機會,國家允許除國有銀行以外的地方商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產權改革試點。在這種情況下,許多企業把注意力轉移到了非國有的中小金融機構身上(銀行信託證券租賃業)。實際上早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城市信用社”試點就已經為企業提供了參與金融業的機會,但絕大多數企業由於受當時環境條件所限,並未抓住機會。
(二)企業金融化的動機
就目前而言,企業金融化的動機到底有哪些呢?經研究發現,不外乎以下幾種:一是純粹的趨利動機導致對金融的需求。這往往發生在那些企業定位不清、發展戰略不明、企業家精神缺乏的企業。由於我國經濟正處在轉型期,法律框架並未定型,任何制度變革都蘊藏著極大的潛在利潤,這種體制性利潤往往超過企業正常經營所得,於是產生了許多尋租機會。金融作為一個影響全局的產業無疑是制度變革中最重要的一環。而金融本身的虛擬性和金融產品的高度變現性使金融投機吸引力遠大於產業投資
二是因企業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約束導致對金融的需求。這往往發生在那些現金流無法滿足自身發展需要的企業身上。因實力差別,大致有以下幾種方式:利用擔保和虛假信用套取銀行貸款、包裝改制上市、直接控制金融機構等,基本上是為滿足融資需求。
三是因企業理財需要產生對金融的需求。這多發生在經營狀況相對較好、現金流比較充裕的企業,特別是一些民營企業和大型企業集團,需要把經營過程中游離出來的閒置資金充分利用,以達到保值
四是戰略調整產生的對金融的需求。這樣的企業往往是具有企業定位準確、發展戰略清晰、資金實力較強的特點。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其現金流變得十分龐大,內部資金管理變得複雜,這就要求有專業化的金融管理團隊和機構,於是產生了對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多元化金融的需求,但為保持兩者的協同效應,必須實施利益內部化策略,即通過控股權的取得,深度參與金融業,並分享金融業的利潤

主要影響

1.對資本市場的影響。資本市場是通過發行長期證券提供長期資本的專業化市場,在正常情況下,這些證券代表了發行人的資產實力、信用水平和發展前景,市場投資人也會據此給出價格,從而形成發行人的市場價值。但因為證券的虛擬性和信息不對稱的存在,證券價格會偏離其真實水平,如果缺乏對市場的嚴格監管和懲戒制度,則必然會造成大量的操縱和欺詐行為。而我們認為,我國企業金融化目前正面臨著這樣的形勢,因此會在兩個方面影響資本市場的正常運作。一是因投機需求帶來的大量違規資金入市炒作,形成價格泡沫;二是因融資需求導致發行人弄虛作假和欺詐,向市場提供劣質證券。這兩種現象往往是相輔相成的,由此形成的金融泡沫在幻滅時具有加速效應,因此,會嚴重打擊市場信心,導致市場的流動性下降。
2.對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的影響。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的主體,它本身有其獨特的效用函式即“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從世界範圍內歷次金融危機的發生來看,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都是主要風險源,其原因無非是破壞了上述“三性”的平衡和統一。因此,要防範金融風險,不論其產權結構如何,都必須有一套有效的制度來保障金融機構的效用函式不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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