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從楚告於晉

君命敝邑:「修而車賦,儆而師徒,以討亂略。」蔡人不從,敝邑之人不敢寧處,悉索敝賦,以討於蔡,獲司馬燮,獻於邢丘。今楚來討曰:「女何故稱兵於蔡?」焚我郊保,馮陵我城郭。敝邑之眾,夫婦男女,不遑啟處,以相救也。翦焉傾覆,無所控告。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夫人悉痛,不知所庇。民知窮困,而受盟於楚。孤也與其二三臣不能禁止,不敢不告。(《左傳》襄八年:「子駟曰:『請從楚,也受其咎。』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駢告於晉。」案上文及九年《盟戲載書》,知此為子駟之詞。稱孤者,假君命。是時鄭簡公僅六歲,子駟當國,攝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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