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補農資金

以工補農資金是從鄉鎮企業純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地方各級政府支配,用於本地區發展農業基礎設施,是支援農業的一項專用資金。在經濟體制改革中,黨和國家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發展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重要支柱,國家除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扶持,如在一定時期內減免稅收,提供貼息貸款等外,並從資源、技術等各方面給以大力支持。而發展鄉鎮企業的資金來源,國家除以支農資金、信貸資金予以資助外,其主要資金系以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積累資金作為底墊。

國家規定,鄉鎮企業所得純收入,除保證自身發展和擴大再生產需要外,提取適當數量,用於發展本地區農業生產,促進農業經濟的穩定增長。以工補農資金,由鄉級財政管理的鄉鎮自籌收入中。統一安排。集中用於改變生產條件,扶持發展糧、棉、油生產,增加農、林、牧、漁及副產品產量、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