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報關服務規範

代理報關服務規範

《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是2020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規定了代理報關服務企業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與流程、受理委託、報關作業、服務的質量評價及改進要求。《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報關企業代理報關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理報關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s for customs borkerage service
  • 標準號:GB/T 37518-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標準類別:產品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發布日期:2019-06-04
  • 實施日期:2020-01-01
  • 歸口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報關服務通常指代理報關作業,即專業代報關企業應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託,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以自己的名義,辦理海關手續的行為,屬於國際公認的服務貿易第12項範疇(一般國家標準將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中國的報關服務與改革開放和對外貿易相伴發展,2016年全年的報關單量已經達到了7350萬票。
截止2016年底,全國報關企業達到14608家,其代理報關單量占報關單總量的90%以上,在有些口岸達到了當地總量的98%,表面整個報關市場以代理報關為主要形式,代理報關服務的標準化程度代表著中國報關行業專業化水平。就報關服務而言,由於沒有國家標準,缺乏規範化、標準化的操作指導,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中國報關行業整體發展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

編制進程

2016年1月4日,國家標準計畫《代理報關服務規範》(20153422-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264(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6年7月,我會召集確定了本《代理報關服務規範》的起草單位和起草人員。起草單位包括中國報關協會、上海海關學院、海關總署相關司局、部分地方報關協會、部分報關企業。起草成員包括從事教學研究的專家學者,以及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報關管理人員。
2016年11月,我會組織召集《代理報關服務規範》起草人員進行第一次集中工作,在原海關行業標準《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和《報關服務質量要求》的基礎上,討論確定編寫大綱,研究部署具體編寫工作。
2017年2月,我會召集部分《代理報關服務規範》起草人員開展第二次集中工作,進行統稿,形成初稿,並研究確定初稿的修改工作。
2017年5月,我會召集《代理報關服務規範》專家組和起草人員開展第三次集中工作,對《代理報關服務規範》進行集體審定和最終統稿,形成了《代理報關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
2017年7月,我會向海關(海關總署14個有關業務司局、41個直屬海關)、各地方報關協會和中國報關協會理事以上單位總計239家單位發出了《中國報關協會關於〈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徵求意見的函》。截至反饋結束,收到反饋意見總計93條,其中採納43條修改建議,另50條意見經研究不予採納(不採納主要原因是涉及要求協會採取強制性的處罰措施或強制要求企業入會以及部分出於對條文的理解有誤而提出的意見)。
2017年12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召開可行性論證會,論證專家組對該《代理報關服務規範》進行了論證與質詢,認為該《代理報關服務規範》研製思路、技術路徑以及標準內容符合國家標準研製有關規定。
2019年6月4日,國家標準《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1月1日,國家標準《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徐秋躍、葛連成、宗慧民、程永紅、孔玥、李志、鐘耀輝、楊斌、趙蕊、王鍵、李瑩、李陽、邵永才、徐曉明、白鳳川、但其鴻、侯非、靳宗振、張楠、覃河寧、鄂濤、吳琳、孫紅、黎新海、劉壯、王大隆、林偉東、王曉龍。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2
5服務內容與流程
3
6受理委託
3
7報關作業
9
8評價與改進
13
附錄A(資料性附錄)進出境快件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15
附錄B(資料性附錄)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16
附錄C(資料性附錄)直購進口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商品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17
附錄D(資料性附錄)市場採購貨物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18
附錄E(資料性附錄)轉關貨物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19
附錄F(資料性附錄)暫時進境貨物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20
附錄G(資料性附錄)暫時出境貨物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21
附錄H(規範性附錄)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報關協定
22
附錄I(資料性附錄)簽署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報關協定》流程圖
25
附錄J(規範性附錄)減免稅手續辦理委託書
26
附錄K(規範性附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
27
附錄L(規範性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28
附錄M(規範性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準予辦理減免稅貨物稅款擔保證明
29
附錄N(資料性附錄)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代理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圖
30
附錄O(規範性附錄)年度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及生產能力證明
34
附錄P(規範性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出口加工區貨物深加工結轉申報表
35
附錄Q(規範性附錄)保稅貨物/出口加工區貨物深加工結轉收發貨單
36
附錄R(規範性附錄)加工貿易結案通知書
37
參考文獻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規定了代理報關服務企業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與流程、受理委託、報關作業、服務的質量評價及改進要求。《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報關企業代理報關服務。

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編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填補了代理報關服務的國家標準空白,是代理報關服務的基本標準,是對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操作性細化和有益補充。該標準實施後,將使報關服務的內容更加明確,服務的操作更加規範,服務的質量更有保證。有了這項國家標準,將有助於國家有關部門加強對報關企業、報關市場的管理,淨化執法環境,遏制不公平競爭,也將有利於產業進出口企業維護自身權益,對報關服務實施社會監督。
《代理報關服務規範》(GB/T 37518-2019)制訂將有利於推動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和規範操作,改善和淨化市場環境;有利於提升行業整體的服務水平,提高報關質量和通關效率;有利於協助海關加強對報關市場、報關企業、報關人員的有效管理;同時,有利於推進報關立法工作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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