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說所要研究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正確處理“主人”與“代理人”之間責、權、利關係,以充分調動這兩個方面改善管理的積極性;並使有關關係具體體現在經雙方協定、能最好起作用、同時也是最可行的契約中。這裡所說的“主人”和“代理人”,是一組具有廣泛含義的概念。就一企業的投資人(以董事會為代表)同總經理的關係來說,前者是“主人”,後者是“代理人”;就企業總經理同企業內單位分經理的關係來說,前者是“主人”,後者是“代理人”,依此類推。根據代理人契約,“主人”授予“代理人”經營一個實體(企業或企業內部的各級組織)的責任和權力;同時根據“分享原則”,確定在“主人”與“代理人”之間如何進行“風險分擔”和“成果分享”。激勵問題在“代理人說”中居於核心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理人說
- 分類:財會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