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縣環境保護局

仙居縣環境保護局

仙居縣環境保護局是主管仙居縣地區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制訂和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居縣環境保護局
  • 行政區域:仙居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仙居縣環境保護局的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審核縣城(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的行業標準;負責全縣環境標準執行及功能區劃管理。
(四)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查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監督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實施;指導本縣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六)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推動本縣生態縣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環境監理工作,組織環境監理網路建設,對轄區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組織現場監督檢查;負責查處全縣重大的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為、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處理區域內環境污染糾紛。
(八)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監督實施污染治理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負責國外資金貸款、贈款項目的申報和管理。
(九)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十)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負責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環保產品認證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指導掛靠的協會工作。
(十一)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以及環境質量報告書、發麵環境質量狀況;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教育、宣傳工作;推動公眾和各級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承擔輻射環境事故場外應急工作;對電磁輻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三)統一管理局機關、直屬機構的人員和財物。
(十四)承辦縣政府和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宣傳法制科)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組織、文電、秘書、保密、檔案、信息、督辦等政務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的制定;組織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培訓教育;管理局機關退休人員;負責局機關人員考核、獎懲;負責政工、計畫生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科技人員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環境保護信息管理。組織指導全縣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中國小校學生環境教育的指導、總結、推廣工作;負責編制環境保護科普知識和建設成就的宣傳資料;負責與與各新聞單位的工作聯繫;組織環境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的崗位培訓與教育;組織和指導綠色社區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組織草擬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章草案文稿,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處理重大違反環保法規行為;組織環境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辦理環境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行政處罰中的聽證活動;負責紀檢、監察、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來信、來訪的受理、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有關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處理的協調、聯絡、督辦工作;負責人大、政協的提議案答覆工作。
生態綜合中心職責:管理全縣及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及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及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的保護;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指導生態縣建設;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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