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加強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起草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加強和最佳化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方案、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含省、遵義市駐仁機構、市公共企事業單位,下同)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績效考評。
(三)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督辦營商環境建設相關投訴、舉報,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
(四)負責對全市各單位、各鄉鎮(街道)貫徹落實各級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部署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價。
(五)負責全市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指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負責對進駐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服務事項和人員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進駐政務服務事項的指導和監督。
(六)承擔市委、市政府營商環境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七)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責調整。將市市場監管局、原市工業與信息化局等部門的營商環境建設相關職責,原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職責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職責等劃入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資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後勤保障、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息、宣傳、信訪、提案議案、督辦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措施、方案等,並指導協調各部門、各單位抓好落實;負責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績效考核和綜合評價工作;負責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督辦營商環境建設相關投訴、舉報,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指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承擔市委營商環境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三)作風效能建設股。負責擬訂全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措施、方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評估;負責對進駐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服務事項和人員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培訓指導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進駐政務服務事項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對民眾、企業投訴的受理、調查、處理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