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廣告,就是在人體上做廣告。人體廣告優點是投入成本少,在小範圍如商場、社區內會引起轟動效應,在廣告媒體少的小城鎮效果更佳;其缺點是人體“版面空間小”,覆蓋面窄,真正的信息難以引人注目,不如車身廣告。大部分在自己身上做廣告者是低收入、不知名的人;而對人體廣告的看法差異較大,有人覺得把人體當成商品促銷工具譁眾取寵、污辱人格;有的認為利用大眾好奇心理吸引注意力、實現“眼球經濟”,如果沒有什麼違法或不道德的內容,藉此生財無可厚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體廣告
- 起源:英美
- 部位:面部,額頭,頭頂等
- 價格:天、月、年為計算單位
起源發展,操作模式,人體廣告是噱頭,人體廣告輕鬆穿透各行各業各種人,人體廣告在網路上的散播力尤其的強,各方觀點,人體廣告違法行為說法,人體廣告,新“牛皮癬”之說,專業人士解說,
起源發展
人體廣告起源於英美。英國一家名為“絕活”的廣告公司,將男性雜誌FHM以及有線電視公司CNX的商標搬到了近百名倫敦大學生的額頭上。27歲的英國女子安吉拉·布雷默斯在網上推出了更具誘惑力的廣告位置——競拍她的胸部。安吉拉同意廣告商在她的胸部最顯著的部位做廣告,她在15 天內將只穿低胸的透視衫引來數百家公司與她接洽。美國女子安伯·芮妮願意把懷胎7月的腹部“賣”給廣告商。一家賭場捷足先登,“買”下了這一臨時的“彈丸之地”。一家美國廣告公司2003年甚至“買”下了一個年輕男人的腦袋,在其後腦勺繪上該公司的標誌,這一契約為期5年,公司付給此人7000美元的報酬。
在俄羅斯,最早使用人體做廣告的是一家網路雜誌。4個小伙子和兩個姑娘將他們的頭髮剪成該雜誌名稱的形狀。3周內他們根據契約,頻頻在各種公共場合和夜總會出沒,積極與同齡人交流,到處展示他們前衛的髮型。並非人人都能做這種廣告,申請者必須經過廣告商的嚴格挑選:年齡為20~30歲,極具親和力,外貌可人,經常在公共場合出沒(如大專院校),過集體生活。廣告商為他們購買各種門票,帶他們去夜總會、舞廳,出席搖滾音樂會,要求他們儘量成為公眾注意的焦點。人體廣告在俄羅斯已相當普遍。車里雅賓斯克的青年雜誌《新積極分子》就挑選了12個大學生來做人體廣告。他們用染料在“廣告”身上繪上了該雜誌的標誌。根據雙方所簽契約,他們必須保證圖案能被人看到,兩周內不得離開該市,要出席多種形式的社會活動。最後,請讀者投票選出其中最受歡迎的一位。 如今,幾乎身體的任何部位都可以用於刊登廣告:手臂和肩部適宜做美容廣告;腿部和臀部尤其受到體育用品廠商的青睞;腹部會被食品、酒類廠商相中;額頭最好用來宣傳高技術產品。當然,最引人注目的部位是女子的美麗胸部。此外,在選擇廣告載體時,其社會地位、人際關係和外貌也相當重要。選擇兒童做人體廣告時,可以以最低廉的價格得到最敬業的服務。
操作模式
一、人體廣告在身體上--臉上,額頭上,頭頂等部位用油彩或專業彩繪顏料寫、畫廣告語、廣告圖案,在人流多的路段遊走。
二、人體廣告在面部,額頭,頭頂(可剃光頭)、用描繪等方式描上公司標誌、廣告或口號,創造一種最新奇有效的廣告形式,追求轟動效果。
三、人體廣告時段按天、月、年計算;文身或描繪一般為臨時性留存,推廣費需提前支付,推廣費全額支付之日為契約生效之日。
四、人體廣告價格計算方式:可以以天、月、年為計算單位(人身廣告時間一般不可低於15天),每天不低於600元的推廣費(自由隨意生活),如需限制活動區域和活動時間,推廣費則酌情增加,雙方以契約為準。
五、如果人體廣告時間不足五天,按每天2000元計,可按貴客戶的要求行走推廣、展示產品、分發傳單等。如商場門口、捷運入口和繁華路段處推廣,製造轟動效應。
人體廣告是噱頭
每一年都有這樣人體廣告的案例。人體廣告似乎每一次都還有機會上頭條或上電視節目。2005年曾經有人在eBay賣過他的額頭當廣告看板,造成轟動。後來,有家公司以近4萬美元標下他的額頭,他也帶著他的廣告額頭上了好幾個節目。這種事竟不只有一次,同一個額頭第二次上去eBay賣,居然還可以再賣到5000元。在英國一間叫FeelUnique的公司做過一個人體廣告的活動,據說這場活動有6000個報名,最後選出 10位廣告看板,把他們的網址弄在這10位參加者的眼皮上面,叫他們到鬧街去對著陌生人猛眨眼,每眨一千次是149美元(也就是說CPM是149美元)。這樣的故事,果然成功的在英國各大小報都搶到了版位。
人體廣告輕鬆穿透各行各業各種人
每個人體廣告都有他們自己的故事,一位從事法律的女職員回家時被警察查問,因為她弟弟以為她發瘋把頭髮全部剃光趕快報警處理;有的是長髮披肩,忍痛剪下,紐西蘭航空將這些頭髮捐贈給因病治療而掉發的小朋友。人體廣告的故事卻是各式各樣的市井小民一聽就可以馬上心有靈犀的故事,只要慎選這些人體廣告看板,此廣告,很容易就碰觸到一個地區的各種層面的人。
人體廣告在網路上的散播力尤其的強
人體廣告,無論是哪種文化或產品都很有意思,尤其網路上照片傳得比文字快,而且就算在不同的國家、城市,仍有許多重度使用者之間是彼此相連的,比記者們還要相連,而記者只會拿主流外電,使用者則是什麼都看、什麼都互相傳,透過網路,人體廣告活動很快就會被其他人知道,很快就會傳開這樣的花邊新聞。而且,當某家推出人體廣告,若還附上一個站點,搶到的還不只是當下一句、兩句的口耳傳播,這個站點也會發現,網友都是從全球各網站連過來的,一次的人體廣告不但瞬間提高這個網站的搜尋排名,還等於買到了全球好多內容網站的版位,以及這些網站在未來透過搜尋引擎所得到的拜訪者的轉而光臨。
人體廣告在中國動態
2010年6月16日河北省會街頭出現了一個人體廣告創業者,自稱“廣告哥”,他不僅僅做人體廣告,並且還製作了人體廣告網,用戶外人體流動廣告和網路結合,嘗試發展。在國外有成熟的人體廣告公司,在國內沒有一個人做起來,沒有人招商成功,他是否能成功尚無定論。
在網路上,報紙上,電視中引起了廣泛關注。
各方觀點
人體廣告違法行為說法
2005 年,一名20多歲的安徽男子遊走在蘭州街頭,在他的光頭頂上和背心前後都寫著“招租”字樣,想找商家在他身體上做廣告。在商場外面人流密集處看到人們圍著一個男子議論紛紛。該男子約20歲,戴著一副黑色太陽鏡,光頭頂上和白色背心前後都寫著“招租”字樣,面對人們詫異的目光,他始終低頭不語。據這位姓李的男子講,他是安徽人,是鄭州某大學大二學生,由於家庭困難,為了掙學費便別出心裁想出這個“招租”人體廣告的辦法。對於李某的“招租”行為,許多市民認為,人的頭頂就那么一點點,位置太小,怎么能做廣告呢。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廣告法裡面還沒有對人體廣告作出具體規定。如果沒有辦理申請發布廣告的手續,他在頭頂上發布廣告的行為,就屬於違法行為。有觀點認為該做法不屬於違法行為,這樣廣告是以前都存在的,只是人們沒意識到。比如文化衫,或是一些企業自己的工作衣或工作帽上印的廣告,也算是人體廣告的形式,但不能說是違法。
人體廣告,新“牛皮癬”之說
人體廣告2004年10月1日在佛山市禪城祖廟街頭首次亮相,有市民認為,僅僅就是往人身上掛兩塊紙牌,這樣看來沒有什麼創意。另一位張先生則認為,這種做法雖然能吸引人的眼球,但看上去不美觀,只是把固定著的戶外廣告牌掛在身上變成流動的招牌而已。劉先生的觀點則更為直接。他表示,許多行乞者也會掛塊紙牌,也是在為自己做“人體廣告”。如果廉價的廣告牌誰都可以拿來做廣告的話,那與牛皮癬廣告沒差別。他認為,如果廣告內容低俗的話,那給人感覺危害更大,同時有損城市形象。
專業人士解說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廣告形式也在不斷地發展變化。人體廣告作為一種新事物,還有許多不健全的地方,例如相關法律、法規上,此外,它還涉及到道德與人格問題。對此,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人體廣告也屬於廣告的一種形式,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按《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廣告應當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氣。因此,人體廣告的內容必須健康向上,不能因為成本低廉而粗製濫造,否則會造成負面影響。廣東古今來律師事務所的鄭勇律師認為,如果僅從個人角度來看,此舉利用了某些方式吸引了人的注意力,無可厚非。但他表示擔心,一旦相關部門對其不加以引導和控制,很有可能發展成新的牛皮癬廣告,並且更難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