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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來由
人肉搜尋引擎之所以以“
人肉”命名,是因為它與百度、
Google等利用機器搜尋技術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參與來提純搜尋引擎提供的信息。
據了解,人肉搜尋的罪魁禍首是"貓撲網",接近“百度知道”一類的提問回答網站。先是一人提問,然後八方回應,通過網路社區集合廣大網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與隱私,並把這些細節曝光。人肉搜尋中或許沒有標準答案,但人肉搜尋追求的最高目標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由於人肉搜尋引擎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階層、不同知識背景的人,人肉搜尋引擎時刻顯示著網民互動戰爭的浩瀚與壯闊。
事件背景
起源
人肉搜尋引擎最早起源於
貓撲網,跟很多
世界學習室論壇一樣,
貓撲上面也經常有人問這個問題、那個問題。同時,貓撲有種虛擬貨幣叫做Mp,問問題的人往往會用Mp來獎勵可以幫助他們的人。雖然Mp不能吃、不能喝,但是還是有很多人醉心於掙取更多的Mp。那些慣於通過回答問題掙取Mp的人,在貓撲一般叫做賞金獵人。
發展
於是很有趣味的一幕出現了,某人需要解決一個問題,就在貓撲發貼並許諾一定數量的Mp作為酬謝。很快,就會有賞金獵人看到這個貼子,他們就會去用搜尋引擎來尋找問題的答案,然後爭先恐後地把找到的答案回在帖子裡面邀功。最後,提問題的人得到了答案,賞金獵人得到了Mp,皆大歡喜。這也就形成了所謂的人肉搜尋引擎的機制。有趣的是,我們可以發現人肉搜尋引擎的搜尋流程和搜尋引擎,在不同伺服器之間的分散式搜尋流程看起來是那么的相似,區別僅僅在於發動和執行流程的是人,還是機器。
人肉搜尋引擎的質量怎樣保證呢?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從剛才的流程上大家可以發現,如果有足夠多的賞金獵人,他們之間就會產生競爭,尋找資料速度的競爭、資料準確性的競爭。競爭的結果是,一個速度又快、資料又準確、全面的賞金獵人,會有越來越多的Mp,這會給他帶來更多的成就感,同時他也會更加的醉心於賞金獵人的工作。甚至,據我所知很多賞金獵人會形成自己的
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這樣可以給他們更大的自我實現,同時提高了用戶的滿意程度。這就形成了一個正反饋、一個良性循環,前提是有足夠的激勵(Mp)投入和足夠產生競爭的參與者(
賞金獵人)。
同時,很多人也為自己是一個人肉搜尋引擎的用戶感到自豪,因為這確實太好用了,不需要擔心分詞不準確,不用擔心電腦錯誤的理解了你的話,不用擔心搜尋引擎收錄範圍不同造成的風險,甚至不需要學習搜尋引擎怎么用,而且答案也不會僅僅局限於搜尋引擎所能找到的信息,雖然絕大部分問題是通過搜尋引擎就可以找到的。
事件特點
然而,人肉搜尋引擎幾年來僅僅是一個概念,還沒有成為一種產品。在貓撲,人肉搜尋引擎只能幫助貓撲提升人氣,並不能成為一個產品給貓撲帶來效益,同時也給更多的人服務。這是為什麼呢?可能有3點原因:
1、
貓撲人肉搜尋引擎和論壇的差異不夠明顯。或者說在貓撲里,人肉搜尋引擎只是論壇的一種套用而已,任何需要人肉搜尋引擎服務的人必須是論壇的用戶,這降低了用戶普及度。
2、Mp過於遊戲化。Mp是虛擬貨幣,是遊戲化的貨幣,這也給貓撲的人肉搜尋引擎加上了遊戲性的標籤。做賞金獵人的人僅僅是喜歡這個遊戲化氛圍的人,或者說是能被Mp這樣的虛擬貨幣激勵的人,這影響了賞金獵人隊伍的擴大,從而影響了人肉搜尋引擎的擴大。
3、貓撲
人肉搜尋引擎不能保留歷史紀錄,每次有一個問題出現,就會引發一次分散式搜尋。即使問題是重複的,也會同樣引發這個流程,而且相同的問題在不同的時間問,答案可能迥異,不能對相同答案給予一致性的結果。
獨特之處
這裡所講的“人肉搜尋”它是區別於機器搜尋(即我們中國網民經常用的如百度、
谷歌之類的搜尋引擎)之外的另一種搜尋信息方式。類似百度這樣的搜尋引擎,它們屬於機器搜尋,大部分過程是由機器即電腦來完成的。大家都知道,人肉搜尋一詞早在2007年6月出於中國華訊互聯旗下
網趣,後來中國有一個叫貓撲的論壇,人氣非常旺。人肉搜尋引擎的概念就由此產生了。2007年7月16日,張庾玄是第一位成為網趣網友搜尋的熱門人物,後來在貓撲人肉搜尋概念中小東方、蘋果妹、cosplay、
世界學習室、猥瑣男等沒有真實身份的網路名人卻成為網路首批人肉搜尋熱門人物。
發動人員
在人肉搜尋引擎上充分體現了“團結就是力量”,能在短短數天找到虐貓事件中殘忍的網路美女嫌疑人,追查功夫少女事件的幕後黑手。這一場場由網民發動起來的戰爭都不禁讓人拍手稱快,更讓人驚嘆google、baidu的自然語言智慧型處理的功能,還比不上有常識的普通上網者的頭腦分析團結起來的巨大力量。
人肉搜尋的發動和參與者通常都是網路上的憤青,他們看見令人憤怒,生氣的事就會頭腦發熱,打抱不平,而失去了理智。導致以上多起人肉搜尋案件發生,給人民民眾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無論是"銅須門"也好,"王菲事件"也好,這些在他們看似正義的行為往往是非正義的,他們的行為給人肉搜尋的受害者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失去工作、遭受指責。但是如果這些憤青們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想想,假如你是人肉搜尋的受害者,人人指著你的鼻子罵,你的感受是什麼?
在《
故事會》的一期上,刊載了一篇名為《
致命搜尋》的中篇故事,講述的是一起人肉搜尋導致的事。故事的主人公從一個人肉搜尋的發動者一下成為了人肉搜尋的受害者,被老闆趕出公司,被路人指指點點。憤青們,假如你也像他那樣,你的感受會是什麼?
人肉搜尋被稱為最恐怖的社會搜尋。“網路通緝令”時常有發錯的時候:在最近的一起“網路通緝令”事件中,其不幸者就由於被網友誤當做被通緝者,他的手機和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都被公布在網路上,甚至連8歲女兒是領養的隱私也被人公布。更是因此接到大量騷擾電話,生活受到了極大幹擾,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雖然人肉搜尋的力量大,但結果弊大於利。一方面是懲惡揚善,但更多的一方面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搜尋過程
人肉搜尋引擎其實就是在一個社區裡面提出一個問題,由人工參與解答而非搜尋引擎通過機器自動算法獲得結果的搜尋機制。通俗來說就是通過廣聚五湖四海的網友力量,每個遇到困難的人提出問題,而有這方面知識或者線索的人就對其解答、分析,可以說是一種問答式搜尋。百度知道、新浪愛問、雅虎知識堂從本質上說都是人肉搜尋引擎,也是套用這種針對性的人工參與方式。
對於一些八卦搜尋、沒有唯一答案的多選結果搜尋,人肉搜尋往往能得到更有價值和吸引力的結果。在百度知道里待解決問題數目高達1184097 ,而愛問知識人則稱“知識人,億萬網民幫您解決困難!”為什麼會有如此驚人的數字呢?其實這就是人肉搜尋引擎的威力所在,也證實了不能通過機器搜尋引擎解決所有的困難。
相反,由於網路這個虛擬空間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階層,不同知識背景的人,得到幫助的幾率也會大大增加。當然,人肉搜尋引擎也有比不上機器搜尋引擎的地方,那就是速度。Google可以0.00001秒內給你一個答案,然而人肉搜尋引擎需要等待有人看到你的帖子,並找出結果才會有所反應。所以說,人肉搜尋引擎的潛在力量比機器
搜尋引擎強大,但反饋速度就比不上機器搜尋引擎,兩者的PK只能說是平手。
事件記錄
虐貓女事件
虐貓事件的幕後操縱:2006年2月28日,網民“碎玻璃渣子”在網上公布了一組虐貓視頻截圖。不久,網友“12ookie_hz”把有關“踩貓”事件的網址放在“貓撲”網,網友“黑暗執政官”在“天涯社區”上貼出了踩貓女人的照片,做成一張“宇宙通緝令”,讓天下網友舉報。不少網友發願捐出貓幣、人民幣懸賞捉拿兇手,連貓撲網官方也將賞金從1000元漲到5000元。2006年3月2日上午10點20分,網友“我不是沙漠天使”在貓撲上發帖:“這個女人是在黑龍江的一個小城……”,他的帖子讓事件出現關鍵性轉變。3月4日中午12點,虐貓事件的三個嫌疑人基本確定,距離“碎玻璃渣子”在網上貼虐貓組圖不過6天時間,其效率之高可能不亞於警方的辦案速度。
2銅須門事件
2006年4月13日,“
貓撲網”旗下《
魔獸世界中國》主題論壇,一男子發帖稱妻子沉迷《
魔獸世界》,並在一次玩家聚會後與網名為銅須的男子發生一夜情。悲情丈夫的帖子引來網友同情和對“第三者”的聲討,他們利用網路工具,搜尋銅須在現實中的資料。此帖在貓撲網、天涯等引起強烈反響,網友紛紛跟帖聲討銅須。4月15日至17日,網友們集中搜尋銅須的資料。搜到銅須曾在河北獲獎的經歷後,有網友找到了他的真實姓名。隨後,網友又在銅須QQ的個人空間找到了他的暱稱“稀帥”。並找到了銅須的照片。4月17日,《魔獸世界醜聞男主角銅須資料照片全曝光》將銅須的資料集中公布。之後,銅須所在學校論壇、網路遊戲的公會論壇中到處是討伐聲。與此同時,網友也在追查幽月兒(悲情丈夫的妻子)的信息,有網友稱查到她的年齡、姓名,並有網友公布“幽月兒照片”。曾“示威”一名玩家說:“當時城裡至少有500人同時線上示威。因為線上人太多,伺服器幾近崩潰。”
關於銅須門的真偽,有人指出:所謂的當事女主角其實是台灣某模特,甚至當時《
康熙來了》里還請了當事人,在電視前講述了這個新聞。大家如果看了那集《康熙來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實際上是媒體使用的銅須門女主角圖片是台灣一個網拍模特的,並不關係到銅須門事件的真偽。因此這個事件的真偽仍然有待考證。
另外,據說就這樣一個假訊息在今年被改編成電影——天有多大,心就有多大!
少女色情照片
2006年8月一組未成年武術少女身著比基尼的色情照片,引發了中國網友的狂熱追查。有網友高調倡議:“希望再次看到人肉搜尋引擎,希望能像虐貓事件一樣全員行動——因為人的尊嚴比貓的更重要!”行動一開始,網友就翻譯出了這個譯名為“比基尼功夫網站”的首頁說明,而且帖子發出當天即被管理員推薦置頂,網友的回覆迅速突破千帖大關,BBS上還衍生了數個與此帖有關的姐妹帖。隨後,網友發出2號“宇宙通緝令”,並通過各種網路搜尋技術,在三天內鎖定了“嫌疑學校”。同時得出結論:佛羅里達某太極拳協會會長顏和該境外網站的運營者Yan是同一人。
錢軍打人事件
2007年4月,年過六旬的
歐陽先生走在家門口的人行道上,莫名其妙被一輛快速倒車的轎車撞倒。他爬起來與肇事司機理論,反被司機錢軍誣衊偷車,繼而遭到拳打腳踢造成輕傷。兇手在20分鐘內採用掌摑耳光、腳踢胸腹部等手段對老人肆虐,並最終將老人按倒在地,還要他當眾跪下承認“偷車”。所幸該過程被事發住宅區的監控錄像如實記錄下來。直到6月12日,深圳新聞網將此事公布,並將記錄整個過程的視頻在網上公開,此舉立即引起廣大網民的憤慨。在短短數日時間,錢軍及其配偶楊某的工作單位、地址,個人身份資料、家庭住址電話等公之於眾,並號召大家對錢軍進行討伐。在網路上,錢軍不滿10歲的女兒在哪間學校就讀、他妻子在學校擔任家長委員會會長的資料亦一一曝光。“是人渣,只能說應該送進去監獄,祈禱他出門被大卡車撞死”類似惡毒言語頻現網路。更有網友遷怒派出所,號召網友致電派出所,質疑緣何事發兩月仍沒有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據錢軍女兒的教師說, “孩子才上二年級,是未成年人,應該受到社會的保護,而不是傷害”。很多人又因此來詢問孩子種種問題。
史上最毒後媽
2007年7月網上出現了一篇名為《史上最惡毒
後媽把女兒打得狂吐鮮血,現場千人哭成一片》的帖子,“天理何在?六歲小女孩被後母打得在醫院狂吐血,流了一地,六塊脊椎被打斷。親生父親卻稱是孩子自己摔的,家屬報警後,事件在進一步調查中,犯罪嫌疑人仍未落網。”憤怒的網友紛紛指責“這樣的後媽簡直禽獸不如”,“她父親也不是個善類”等,還有網友發出網路通緝令來通緝惡毒後媽。很多網友抑制不住自己的氣憤,“要發網上通緝令,讓這個後媽不能出門!怒斥丁香小慧的繼母是歷史上最惡毒的後媽的帖子源源不斷。而記者採訪時,小慧的後媽跪地喊冤。此後,官方也澄清:小慧並非繼母所傷。而最終此事件被曝光是治不起病的人為炒作。
流氓外教案
2007年8月,一篇名為《網路追逐流氓老外大行動》的帖子在國內各大知名論壇流傳,這次“追殺令”的發布者是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心理學教授張結海博士。事情的起因源於一名上海外教在自己的部落格里,“用極其淫穢、骯髒的語言記錄了他在上海玩弄中國女人的過程,而這些中國女人大部分竟然是他的學生;與此同時,他又極盡所能侮辱、詆毀、歪曲中國go-vern-ment和中國男性”。該行動得到了網友們的積極回響。與此同時,該外教也毫不示弱,開始反擊。正是這篇文章引發了這場網路追殺。有留言稱“我已經決定把這個英國垃圾趕出中國。”其追逐的理由為:“一個在部落格里寫色情故事的人是心理不正常的人,是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尤其是,還是他的學生。”之後又有網友david公布了外教的公開
email,稱其在交大、復旦教過書。
華南虎事件
2007年10月3日,陝西農民周正龍稱在巴山拍到華南虎照片;同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召開發布會展示。數小時後,質疑“虎照”真偽的帖子即出現在色影無忌論壇,此後網民不斷從光線、拍攝角度、現實年畫搜尋等角度提出質疑。2007年11月15日,網民“
攀枝花xydz”稱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掛年畫極其相似;此後幾天,全國各地網民不斷報告發現“年畫虎”,遂引發了虎照真假的網上討論,認為造假的聲音逐漸占據了上風。曾在“虐貓事件”發揮重要作用的“西方不敗”,通過百度“華南虎吧”仔細分辨了年畫照片左下角的商標,並分辨出一個繁體的“龍”字。紙是包不住火的,在2008年6月29日,所謂“華南虎照片”終於被認定為假照片,“拍照人”周正龍因涉嫌詐欺罪被逮捕。
3377事件
2007年11月8日,名為“亞馬遜人魚”的網友在天涯論壇發表題為《天啦這個轉正了的小三超級狂啊!》(小三為第三者的簡稱)的帖子,講述了她的朋友L與其前夫“77”以及前夫妻子“糖果兒”的故事:“77”在一次工作中機認識了“糖果兒”,後“77”與L離婚,並與“糖果兒”迅速結婚。離婚時,L只留下了尚需按揭的房子,存款和車子歸“77”。故事到此原本應該畫上句號,但“糖果兒”對“77”將房子留給元配,而自己卻要在租來的房子裡“守真愛”的狀態極其不滿,於是時不時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和發簡訊辱罵L。
2007年11月10日,網友們找到了她和“77”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及手機號碼、工作單位、車牌號碼等等,只要是能搜尋到的細節,在一兩天內全面曝光在網路中。事態擴大後,“糖果兒”刪除了部落格上的全部文章,但網友已使用網路快照將文章留底。
2007年11月12日,網友們自發打電話到“77”所在的北京“寬×”公司。有網友表示,加入聲討“糖果兒”是因為她突破了女人的容忍度。“令人憤恨不已的不是她奪人之夫,而是奪人之夫之後夥同其丈夫共同表演的惡毒、刻薄、虛榮、粗俗以及跟整個社會道德叫板的囂張。這種囂張的惡劣如何得到懲戒也才是重點。”
張殊凡事件
2007年12月27日,CCTV播出一則新聞《淨化網路視聽環境迫在眉睫》,報導中提到,“截止目前,我國提供視聽節目服務的網站已達6萬多家,在傳播健康思想文化的同時,一些低俗不健康的內容也在蔓延。”“主要問題有:淫穢色情節目泛濫;暴力視頻日漸增長;惡搞泛濫等等。”此處正好採訪了北京市學生張殊凡,張殊凡在鏡頭裡說道:“上次我查資料,突然蹦出一個視窗,很黃很暴力,我趕快給關了。”不過是短短几秒鐘的出鏡,張殊凡自己可能也沒想到,會引起軒然大波。新聞一經播出,貓撲網站隨即出現了多個帖子來攻擊“很黃很暴力”這5個字,還有人像張殊凡父母信中提到的那樣,製作了色情漫畫圖來影射張殊凡。
死亡部落格事件
網路暴力第一案,死亡部落格!2008年1月9日,天涯論壇一位網友在瀏覽到姜岩的MSN空間後,在天涯八卦義憤發帖,標題為《看到一個MM自殺前的部落格 因為小三……她從24樓跳下去了好慘》,帖子全文轉載了姜岩自殺前的博文。1月10日晚,一個自稱姜岩的朋友的朋友的網路友發了題為《哀莫大於心死,從24樓跳下自殺MM最後的BLOG日記,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帖子。帖子中寫到,“從張美然3377事件,到年底張斌胡紫薇事件,再到自殺的姜岩,小三的話題一次一次出現在視野里。而我們,除了譴責之外,其他,再也無能為力。”08年的第一場網路風暴由此展開。網友在漫罵譴責之後,動用了所謂的“人肉搜尋”。公布了王菲和第三者的詳細資訊,在網上號召其所在行業驅逐他們,激動的網友甚至找到了王菲父母的家,在其門口用油漆寫下了“逼死賢妻”等字樣。很多網友將此事鬧到自己的單位,王菲因此遭到辭退,其他單位一接到王菲求職也退避三舍。王菲父母的住宅被人多次騷擾,門口被貼滿誣陷恐嚇的標語。王菲請求法院判令
大旗網、天涯社區、北飛的候鳥3家網站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譽權、消除不良影響,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自己的工資損失、精神損失總計13.5萬元。
天價理髮事件
2008年3月兩名14歲女生在“保羅國際”店裡剪髮後,被要價1.2萬元,兩人借了十幾個同學的生活費才交上這筆錢。4月1日,全國各大媒體對此跟進報導。新聞在網路上發布後,網友啟動“人肉搜尋”,公布出保羅國際的註冊信息,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以及汽車牌照等,進而發展為到店門口聚集並打出標語等。4月2日中午12時許,鄭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執法人員來到保羅國際,依法將其經營賬目暫扣。4月3日,保羅國際被鄭州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紅人蘭董
2008年4月以來,在網路上又有一位在罵聲中火起來了網路紅人,她就是蘭董姐姐。自稱身價數十億的70後炫富女,自己有保時捷,香奈兒的皮包,豪宅別墅等等,揮舞著那令人作嘔的蘭花指,然後大罵80後90後。此人在網路中口出狂言,瘋狂挑釁80後的人,也挑釁90後的弟弟妹妹們,不過他忘記了現在網路中有一種新型的搜尋方式---人肉搜尋,這個搜尋方式堪比谷歌百度等引擎,只用了數日時間,就成功的挖出了蘭董姐姐真實身份,也找到了大量認識她的人。其實這一切的一切,都是
WOYO網站的惡意炒作而已,他們借鑑了前段時間80後和90後的炒作成功的案例,於是憑空製造出了一個70後炫富女,憑藉她噁心潑婦般的罵街本領,讓蘭董姐姐成功走紅,也帶動了大量的網友關注了woyo網站。在大量網友們強大的人肉搜尋的尋找下,挖掘到了大量的可靠證據,證明所謂的蘭董姐姐是woyo製造出來的一個虛擬的身份,在已經發布的視頻中,蘭董姐姐所在的背景是一個辦公室,辦公室的落地窗則顯出“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的標牌,巧合的是woyo的辦公地址也在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的對面。更有意思的是,網友們還翻出了“蘭董姐姐”本人在真實生活中的視頻照片、部落格等資料。
遼寧女事件
瀋陽張雅發帖單挑,冒名男友遭網路暴力襲擊 2008年5月21日,國外最大視頻網YouTube上出現一段長4分40秒的視頻,在視頻中一名女子身處網咖,用很輕蔑的口氣大談對四川地震和災區難民的看法,激烈和骯髒字眼充斥其中。她對地震表示有幸災樂禍的感覺。網站沒有顏色、電視裡全是災難報導、哀悼日讓她玩不成遊戲成了她抱怨的理由。隨後不到1個小時,該視頻被中國網民連結到了天涯、貓撲等國內大型論壇上,網民開始震怒。一個“號召13億人一起動手把她找出來”的“搜尋令”發起,“遼寧女”和“遼寧罵人女”成為該女子的代號,迅速占據各網站的新聞首頁,成為網友最高點擊率、評論回復最多的事件。QQ密碼被網友攻破,半小時不到,有匿名網友發帖稱得知該女子的詳細信息,她的身份證號、家庭成員、具體地址、工作地點,甚至父母親和哥哥的電話全被“挖”了出來。21日下午1時,瀋陽市公共安全專家局蘇家屯區分局根據網上提供的該女子的信息資料,在一家網咖將其抓獲,後將其拘留。警方稱,該女因對網咖停止遊戲娛樂活動不滿而錄製了辱罵視頻。她已對自己的言論表示懺悔和道歉。
猥褻事件
10月31日,深圳一名中年男子在酒樓內借著向11歲女生問路之機,將其強行拖進洗手間內猥褻。當女孩父母回頭找該男子講理時,男子竟叫囂“我是交通部派來的,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敢跟我斗,你們這些人算個屁呀!”。酒樓內的攝像機將這一幕錄製下來。此事件經網友人肉搜尋,終於將這個“北京高官”找出來了。“現年58歲,山東煙臺人,從海南調入深圳”“深圳海事局林嘉祥書記辦公室電話*****, 來呀,大家可以打電話去問候一下”“警察卻以沒有錄像記錄敷衍民眾,強烈要求嚴懲色狼!!”最終林嘉祥辭職。
Kappa女事件
11月14日這幾天,滬上一名女子的12分鐘性愛視頻錄像迅速在網路上流傳。網友對此事大肆議論之時,更是發動了“人肉搜尋”,先後找到了該女子的姓名、在本市的工作地點及QQ號碼。更有網友因好奇去該女子工作地點尋找,並將女子命名為“東樓Kappa女”。“只要出了名,啥都好說。”博主繼而開始規划起“化名氣為利潤”其在發布的部落格稱,要進行“新聞買斷”,“如果哪家網站出錢買斷我的獨家新聞,那就意味著網站立馬火起來!我可以獨家提供我的新聞、照片,保證你的網站流量大漲。”該女子工作過的這家商廈,據商廈綜合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證實,這名女子已被除名。
50美女事件
11月17日,一則名為“南昌大學50美女QQ大全”的帖子現身貓撲論壇,該帖子羅列了南昌大學50名在校女學生的真實資料,這些資料並不僅僅只有QQ號,還包括本人姓名、50美女圖片、手機號、所學專業、班級、寢室號等等,無一不悉數曝光。據發帖的樓主自述,他發帖的初衷是想讓大家認識一下南昌大學的美女們。可經過數天的轉載後,就變味了。
有網友認為,發帖者用心險惡,不排除故意泄憤,泄露他人隱私的目的。帖子發出後兩天時間,國內各大網站就開始轉載,有的網站甚至還對50名女生的美貌進行所謂的“星級評定”。據悉,這些被曝光的美女們近幾日要么手機被打爆,要么收到陌生人的簡訊。
桂雪玉事件
2008年11月28日,兩名中國女冬粉到韓國看東方神起的表演,其中一位是孕婦,表演結束後2名女冬粉包車追隨該組合,然後該組合成員沈昌珉進了女廁所(因為男廁所壞了),2位冬粉跟隨進去,隨後,沈昌珉莫名其妙的砸了2箇中國歌迷的相機並動手。事件爆出後不久,論壇上有網友稱,中國冬粉前往東方神起的官方網站上刊登道歉信,大意為“我覺得拋開冬粉的立場,作為中國人也應該道歉……中國冬粉的道歉信立刻引起網路一場大規模罵戰。桂雪玉遭到人肉搜尋,西南民族大學百度貼吧也遭受了大規模爆吧。桂雪玉個人資料隨後被爆出,“我代表黑龍江人民向大家道歉!我們的黑土地竟然養出了這么個東西!”等謾罵不斷。桂雪玉留言說“有網友在網上搜尋出我的照片和地址,現在我已經快崩潰了。同學也對我議論紛紛。”
李銘佳事件
自“
東方神起”打中國孕婦的網路視頻被傳播以來,中韓關於此事的聖戰事件一直不斷。2008年11月29日,
濟南大學的李銘佳,被認為在仙后吧里出言辱罵周總理,與桂雪玉的遭遇一樣,慘遭人肉搜尋,濟南大學爆吧。很多貼吧里發動“中國公民集1萬句 ‘李銘佳滾出中國去’”的活動,“賣國賊”等抗議聲不斷。而最終結果卻是,經過多方調查,確認其並沒有辱罵周恩來總理,而是作為仙后的一員,對事件認識不夠深刻,言語過激。2008年12月3日凌晨3點左右,大規模的團體BAOBA和圍觀基本結束。同時,有網友對於誤認“李某某”辱罵周總理事件開貼道歉。2008年12月3日,聞訊趕來的後續聖戰爆發。大規模團體BAOBA漸息。
暈機女事件
“暈機女”,真名叫
張夢媛,網名shirley,一個90後女孩。她在其
豆瓣網主頁上寫了一個題為《唉!真該買個私人飛機》的日誌,在日誌中稱,自己剛下飛機就頭暈,然後在香港機場睡著了,並且稱真該買架飛機。沒想到被網友並轉發到各論壇。在短時間內,便有成千上萬的網友湧入“shirley”的個人主頁,在其部落格上指責她為吸引眼球PS自己的照片,留下不少攻擊語言,並稱其為“暈機女”。
2009年4月24日,一個名為“shirley”的90後女網友突然走紅於網路,她的QQ空間、私人
部落格、
校內ID、
Facebook的ID、Space的ID以及
MSN等等都被網友公布在豆瓣的“觀光團小組”。在短短時間裡,便有成千上萬的網友湧入“shirley”網友的個人主頁。隨後又有網友把“shirley”的更多日誌以及相片轉發到天涯論壇上。在短短三天時間,在天涯的一篇題為《天雷的裝逼女!呼喚高人鑑定照片!唉,真該買個私人飛機!》的帖子裡,更是吸引了上百萬網友的“觀光”,近8000人的跟帖討論。
一開始,網友只是在論壇上討論“shirley”如何的雷人,以及對她在網上的相片進行鑑定真假。但隨著網友深入的“圍觀”,越來越多關於“shirley”的被網人認為是“雷”的事情發布在網上供網友聲討。不少網友湧入人肉出來的“shirley”部落格及相冊,在其部落格上指責她為吸引眼光PS自己的照片。
虐嬰女事件
虐嬰女,網名慕容小Q,本名殷雨騏,是
九江市衛生學校2006級護理專業的一位18歲在校女生,家住九江市區,單親家庭,母親為普通職工。她因討厭小孩而
虐待嬰兒,她在
部落格上詳細地記錄了自己虐嬰的經過及心理變化。2009年5月,有網友看到這些文章,轉發到豆瓣網上,引發了網友對“虐嬰女”的人肉搜尋。
2賈君鵬事件
2009年7月16日,百度魔獸世界吧發表了一條名為“
賈君鵬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的帖子短短五六個小時被390617名網友瀏覽,引來超過1.7萬條回復,並在接下來的一天時間內吸引了710萬點擊和30萬回復,被網友稱為“網路奇蹟”。
一個名不見經傳被成千上萬網友稱為“賈君鵬”的網友,突然在短短几小時走紅網路。許多網友在百度知道、新浪愛問紛紛懸賞尋問“賈君鵬 ”為何人,更有不少網友加入惡搞佇列,組成異常龐大的“賈君鵬家庭”。
不少網友對帖子裡提到“賈君鵬”產生了濃厚的好奇心。有網友通過原發帖者的IP位址發動了對“賈君鵬”的人肉搜尋。搜尋發現,在網路上符合身份的有二個,一個目前在北京海淀賣書,而另一個則在江蘇鎮江某建工集團,但都不能確定。
鋼管男事件
2010年6月7日,一位父親送女兒去高考,被天降鋼管砸死。而砸人者卻當著大家的面把證據銷毀了。從而引起了公憤,許多人都在論壇&部落格內發罵鋼管男的貼子。
現今鋼管男還在被人肉搜尋中。
主播門事件
2010年9月底,
王焱楠陷入
艷照門,從圖片上看,暴露程度與之前的獸獸門、北影門相比,毫不遜色,因而網友們又稱其為
陽西主播門。根據網友的爆料,這次事件的暴發很有可能是由於王與男友因之前的矛盾鬧翻,使得男友心生怨恨,從而將之前拍攝的王焱楠視頻傳出,引發網際網路上的轟動。
主播門的背後究竟如兩位當事人的哪一方所說,是無恥無知還是女主播王焱楠為了人氣而不惜拿自己的聲譽炒作,目前沒有人知道真相。
女高中生事件
“人肉搜尋”再次導致悲劇上演。2013年12月3日晚,在連續發出“第一次面對河水不那么懼怕”、“坐穩了”兩條微博後,廣東陸豐18歲女高中生琪琪跳入河中自殺身亡。前一天,她曾到一家服裝店購物,店主懷疑她偷衣服,於是將視頻截圖發到微博上求“人肉”。這則“人肉偷衣服女生”的信息引起了熱烈反響,眾多網友紛紛參與“人肉搜尋”。很快,琪琪的個人信息曝光,被同學朋友指指點點,網上也是一片辱罵之聲。琪琪的父親認為此舉致使女兒自尋短見。琪琪的姐姐在微博上公開指責涉事服裝店店主系“誣陷”,參與“人肉搜尋”的網友的行為導致“一個花季少女無奈走上絕路”。目前當地警方已立案調查,涉事服裝店店主已被刑事拘留。
有學者表示,對於店主和死者,一方不曾想到“網路暴力”會失控導致超出個人想像;一方因為毫無社會經驗,面對“網路審判”束手無策,直至絕望。雙方都缺乏法律意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在網路上,眾多網友為逝者點亮了蠟燭,反思“人肉搜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對於如何廓清法治和道德的界限,遏制網友“人肉”的衝動,更是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權志龍爆吧事件
一位名為“潘夢瑩baby”的權志龍冬粉在權志龍吧因不當的言論侮辱了足球和一些足球明星,引起了豪門足球隊冬粉的爆吧事件。據悉權志龍吧爆吧事件從昨晚8點多開始,直到現在爆吧行動仍在繼續。隨後潘夢瑩baby還遭到人肉,包括手機、地址、學校、家人被一一曝光,走投無路的始作俑者潘夢瑩baby站出來發博道歉稱不該侮辱足球,希望得到網友和足球冬粉的原諒。
法律問題
大陸地區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時,有人提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需要追究網路“人肉搜尋”者的刑事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志剛建議將“人肉搜尋”行為在刑法中予以規範。
在將“人肉搜尋”入罪前,我們有一些前提不得不考慮。
其一,刑法打擊什麼樣的“人肉搜尋”?對他人進行造謠、誹謗的,刑法規定了誹謗罪,並不需要再設立專門罪名;對於在網上、網下進行辱罵、騷擾,刑法也規定了
侮辱罪,也不需要設立專門罪名;對於侵犯他人隱私的輕微行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也不需要動用刑罰這種最嚴厲的懲罰措施;唯有“人肉搜尋”侵犯他人隱私情節非常嚴重時,才可能要由刑法來制裁,但是,這個“情節嚴重”的標準是什麼呢?是以造成了當事人自殺、自殘或者精神失常的後果還是其他什麼呢?
其二,如何來區分“人肉搜尋”中正當輿論監督與侵犯隱私呢?事實上,“人肉搜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公民行使
監督權、
批評權的體現。網民在網上將涉嫌違法、違紀或道德上存在嚴重問題的人和事件以及相關信息公布在網上,進行評判,如果行使得當,有利於社會進步,也有利於公共利益的實現。在著名的“山東濟寧副市長下跪”事件中,輿論監督就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的法律還沒有對隱私權的概念做明確的定義。隱私權在法律上的不甚明確,導致了“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及其界限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因此,在對社會不良現象進行批評、對“公眾人物”監督與侵犯他人的隱私尚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我們用什麼標準來對“人肉搜尋”中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進行刑罰處罰呢?
最後,對“人肉搜尋”侵犯隱私如由誰進行追究也值得考慮?“人肉搜尋”之所以難以查處,就在於其主要在網上發生,責任主體分散,難以發現責任人,取證成本高。如果由個人進行調查取證,大概很難有效地打擊。但是,目前誹謗罪、侮辱罪都是自訴案件,是“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如果對“人肉搜尋”侵犯隱私也規定為自訴案件,那么,“人肉搜尋”入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商榷。
在這些問題解決之前,目前不宜將“人肉搜尋”入罪,而是應當加強對隱私權的立法,界定隱私權的範圍與邊界。在這些基礎完善後,再考慮“人肉搜尋”入罪的問題。“人肉搜尋”出現私刑傾向 在網上,人人都能當警察?
復旦大學社會學教授于海認為,越來越多的“人肉搜尋”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質發展,亟待接受法律的規範。“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評價,但是不能人人都來當警察。”更多來自法律界、社會學界、網際網路領域的專家呼籲,提供“人肉搜尋”功能的網站應當自我約束,並承擔起保護每一個上網公民隱私權的法律責任。
台灣地區
根據2010年10月份正式實施的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網路上常見的“人肉搜尋”,如超出公共利益範圍可能要吃官司。該規定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但同時造成司法混亂,甚至通緝要犯也變得謹小慎微。
“個資法”要求有關“臉譜”(facebook)、部落格等張貼與他人照片的行為,必須限制在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之目的範圍內;但對於在公開場所、活動中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的影音資料,不屬於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的範圍內,則必須符合“個資法”第19條和20條的規定。
“個資法”實施後引發司法實踐上的混亂。新竹“地檢署”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將提供給媒體的起訴書被告姓名、地址、年齡、身份證等都以圈圈代替,某殺人案資料中犯罪事實第一行成了:“○○○與○○○系鄰居,兩人均居住○○○○○○○○○”,一行26個字有15個圈,令人啼笑皆非。更為引人注目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給追逃嫌犯設定了“障礙”。台中市警局10月提供殺人犯蕭某的照片、手臂刺青以及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提報“警政署”發布專刊通緝,呼籲民眾提供線索。誰料“調查局”按照“個資法”,更新了查詢系統,把網站外逃要犯查詢系統的部分個人資料加上*號,照片也成為“沒有相片可顯示”,反而失去通緝逃犯的功能及用意。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公開信息是要民眾提供線索,如今把相關資料都隱藏,簡直是因噎廢食。
利弊分析
人肉搜尋導致肇事人的姓名、身份、家庭地址等個人資料被廣泛公布。因其侵犯隱私權,而常與所在國的法律相牴觸,因此受到一些人的批評。但有時也是法律過於落後,民眾自力救濟的現象。
通過人肉搜尋能使由機器搜尋得到的信息進一步有序化,信息指向更為精確。
據一位長期從事證券監管工作的權威人士表示,這種“類民眾監督”的確利弊難取捨。從監督手段來看,“人肉搜尋”確實是讓公眾公司、公眾人物走向更透明、更多人監督的一個過程。一線監管人員從中也能獲取很多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線索,有助於對上市公司的具體溝通、調查以及了解監督。官方監督與民眾監督通過網路的信息反饋從而得到互動,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共促監督方式。
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一些網路信息也的確對股價產生了助漲助跌的作用,畢竟群體攻擊的“度”很難把握,這也給監管部門帶來了新的課題。
“人肉搜尋”現象的積極價值
一是有利於個人情緒的平衡。封建臣民倫理強調的是民眾的順從,這一影響至今尚存。這使得人們在現實社會中壓抑個性,情緒抑鬱。網路虛擬社會給個體提供了一個相對自由表達的平台,人們可以以一個本真的自我在這個社會中存在,使現實社會積聚起來的不滿得以釋放,有利於個體身心的發展。
二是有利於社會的穩定。“人肉搜尋”現象的出現,有利於網路社會的德治與現實社會法治的結合。通常情況下,來自社會的道德監督的聲音通常比較微弱,道德一向都以自律來發揮作用,然而兩種方式的效果都較差。有了“人肉搜尋”就有了“道德法庭”,這樣就能使德治和法治雙管齊下,社會更穩定。
“人肉搜尋”現象的消極影響
“人肉搜尋”使用不當,容易引起網路暴力等消極影響。“人肉搜尋”事件中,當被搜尋對象的個人隱私被毫無保留地公布,他所面對的不僅僅是人們在網路上的口誅筆伐,甚至在現實生活中也遭受到人身攻擊和傷害。對於被搜尋對象的搜尋一旦失去控制。“人肉搜尋”超越了網路道德和網路文明所能承受的限度,就容易成為網民集體演繹網路暴力非常態行為的舞台,侵犯了個人隱私權等相關權益,阻礙了“人肉搜尋”發揮網路輿論監督作用。
發展現狀
嚴重精神傷害
“人肉搜尋”處於網際網路規範與現實社會法律監管的真空地帶,多年以來事件頻發,引起了社會各方強烈關注。“‘人肉搜尋’是網路優勢的體現,這是一種不可控的自由。”“拚命地去曝別人的隱私其實就是為了正義。”“很多時候那些不道德的事情讓人感到氣憤,之所以要把他找出來就是想給他點教訓。”網際網路上,“人肉搜尋”不乏大量支持者。 “人肉搜尋”的對象林林總總,其中最具爭議的還是對人的搜尋。來自五湖四海、成千上萬個人通過不同途徑從不同角度對同一個人進行搜尋挖掘,很快就能掌握這個人的所有信息。“網路偵探”在尋找事實真相的同時,往往“暴露”當事人的照片、身份證號碼等個人隱私。 一位曾參與“人肉搜尋”的網友說,“網路環境比較寬鬆,體現的是信息的零距離,每個人都可以隨意表達自己觀點。”甚至有網友說,“誰能把握人肉搜尋,誰就能超過
Google”。記者採訪的上海網友中,不少人對這種方式持支持態度。 一位在外資企業長期從事網路管理的潘先生說,“有些‘人肉搜尋’可能不合法,但從道義上說有‘一定道理’。而且‘人肉搜尋’有時不僅是普通網民參與,網站的管理員也會參與。作為時刻監控網站的網管,當一些不道德的事情發生時,他們會利用自己的身份之便協助其他網民進行‘人肉搜尋’。” “‘人肉搜尋’能夠幫助有困難的人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毫無顧忌地公布別人隱私甚至影響到當事人的家人朋友,這讓人感到恐怖”。在一家美國公司供職的王曉巍說。 反對者則指出,在大量“人肉搜尋”事件當中,“網路偵探”們已經超越了法律與道德的底線,侵犯當事人隱私權,而“人肉搜尋”的衍生產品往往是威脅、中傷、暴露隱私等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精神傷害的違法行為。 上海社科院網際網路研究中心的張健敏說,以“很黃很暴力”事件為例,被搜尋者僅僅是個孩子,她的世界觀、人生觀尚未成熟,僅僅是因為某些話說得不夠得體,就淪為“人肉搜尋”對象,遭遇了肆意的攻擊、侮辱,這種行為暴露了我國網際網路文化的某些畸誤與偏差。 社會學家于海也認為,執行“人肉搜尋”的“網路偵探”們往往是借著“行善、尋找真相”的名義去追究別人的過錯,卻在這一過程中越過了道德界限,其性質類似於“執行一種私刑”,從而違反了另一種更大的正義,這是網際網路上可能發生的事情。 “人肉搜尋”能不能構成對相關當事人隱私的侵犯,法學博士後李建偉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說,主要看公布的信息屬不屬於個人隱私範疇,“這個界限其實很難界定”
違背社會道德
不可否認,“人肉搜尋”很多時候是一種無奈。許多明顯違背社會道德普世價值的事件,未必違法違規,很難受到懲戒,網友們利用網際網路的特性,自發進行“偵破”,目的是希望用社會道德評判來約束不道德行為。 “我們每個人必須問問自己,如果自己被‘人肉搜尋’了,會有何種感受?”張健敏呼籲,不能放任“人肉搜尋”影響社會安全。近來各種網路調查都顯示,網上不少群體樂於做搜尋“獵手”,但普遍不願成為被搜尋的“魚肉”。 張健敏指出,眼下,受到網路“人肉搜尋”傷害的當事人還無法討回公道。提供“人肉搜尋”的網站往往敷衍塞責,採用“事後審查”的辦法,即事後刪除違法信息或者由權利人主張權利受損的信息。 其實爭論的核心焦點是:“人肉搜尋”是否違法,關鍵在於是否侵犯了隱私權。法律專家指出,我國《
民法通則》上有關於保護個人隱私比較原則性的規定,關鍵在於一項行為的產生,是否對被披露人的社會形象產生損害。那么,誰來承擔侵犯隱私的責任呢? 上海市律師協會電子商務與信息網路專業委員會主任商建剛律師曾是美國哈佛大學網路法研究中心的訪問學者。他認為,“人肉搜尋”過程中,一旦發生侵權、違法行為必須由論壇的管理員、網站的開辦者來承擔責任,因為網站提供“人肉搜尋”是一種商業模式,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而發帖者一般來說很難被追究,發帖可以看作一種行為,並非違法的主體,而是客體,主體還是網站,而進行轉載的網站也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除了侵犯
隱私權與引發“網路暴力”行為之外,同樣值得關注的是缺乏法律規範的“人肉搜尋”,正在各大網路的激烈商戰硝煙中走向商業化套用之路。商建剛說,目前國內的“人肉搜尋”已經漸成一種商業模式,已經有許多大的網際網路公司和大型的搜尋引擎參與其中。“我們應健全法制,管住網路服務提供商,讓他們負起責任,確保‘人肉搜尋’不觸及法律底線。‘人肉搜尋’這項業務本身沒有問題,但開展須規範管理,可以搜尋、不得侵權。”商律師認為。 張健敏也認為,政府對於國內所有提供“人肉搜尋”服務的網站應加強管理,讓它們在服務條款中嚴格界定屬於威脅、中傷、誹謗、猥褻或其他有悖道德或違反法律的行為。
沉重的沉思
日前廣東一名18歲少女被疑偷竊,不堪忍受“人肉搜尋”而投河自盡,訊息一出令人唏噓不已。在天津市,同樣有市民受到“人肉搜尋”的騷擾。
網友“此花不堪折”日前在微信朋友圈裡發信息說:前幾天他在乘公車時,為圖一時舒服,把腳搭在了前排座椅上,這一場景被網友拍下來並放在了某論壇上。沒想到他因此成了“名人”,姓名、電話甚至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等一一被“人肉”出來並曝光在網路上。有人打匿名電話譴責,有人發簡訊斥其“素質低”,就連在單位也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我的確應該為當時的不文明行為‘埋單’,但無底線的‘人肉搜尋’讓我嘗盡了苦頭,差一點就精神崩潰”。該信息在網上引發熱議。
不文明行為當接受監督
網友“枝不繁葉不茂”:對待種種不文明行為,就應該像對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讓當事人為低素質付出代價。
河東區金灣花園市民劉闖:網路曝光也是一種監督,遇到不文明行為就應該“路見不平一聲吼”,網上“曬曬”也是給別人提個醒。
過度人肉引發網路暴力
媒體從業者王媛:我們已經進入了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信息發布者,動輒就把行人闖紅燈、亂吐痰、亂停車等不文明現象發到網上去。從正面來看,的確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應該把圖像處理一下,最好不要給當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過分的影響。
律師朱宇:網路曝光是一把雙刃劍,可以曝光黑幕,讓惡人得到應有懲罰,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有理有度恪守網路文明
心理諮詢師路游名:大家都有從眾心理,在網上匿名狀態下,這種心理表現更為明顯。一旦某一不文明行為被曝光,大家參與聲討的熱情以及可能造成的後果都是新聞發布者不能掌控的。
天津師範大學教師林曉丹:適當的網路曝光可以激濁揚清,但必須有理有度。網路曝光要有底線,不能為所欲為,應該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不能動輒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甚至謠言惑眾,形成網路暴力。
相關法規
徐州曾在2009年1月立法通過禁止人肉搜尋,但遭遇9成網民反對,最後當局讓步表示揭示官員貪腐不在此限。
浙江省
2010年5月27日,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浙江省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 (以下簡稱草案)。
草案首次明確:採集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的信息,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並依法合理利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路與信息系統擅自發布、傳播、刪除、修改信息權利人的相關信息。
此外,草案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或者損毀通信、廣播電視、計算機網路等公共信息化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危害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活動;不得利用網路與信息系統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擾亂公共秩序,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以及製作、複製、發布、傳播違法信息的活動。
正在提請浙江省人大審議的《浙江省信息化促進條例 草案 》第39條對“網上公開個人信息”特別作了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路與信息系統擅自發布、傳播、刪除、修改信息權利人的相關信息。”對此,報導認為這是對近來備受爭議的惡意“人肉搜尋”行為立法。該報導還援引當地官員的說法,“有些網民自認為發上網路就‘天不知地不知’,其實他們已經違法了。”
深圳市
2010年10月中旬,
深圳市律師協會就向全市律師發布通知,號召廣大律師報名參加《深圳市個人信息保護條例》立法項目組,據介紹,該協會受深圳市大人法工委的委託,由協會黨委組織起草《深圳市個人信息保護條例》,特此成立立法項目組,成員暫定5名,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徐飈律師擔任項目負責人。這也是深圳首次委託行業協會起草法律檔案。如果該條例正式立項通過,將成為全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的法規。
根據我國國情及國外有關資料,下列行為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
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人肉搜尋有時帶來的,可能就已經違反了法律,如果純屬惡搞他人而使用人肉搜尋,不僅是對別人權利的侵犯,更是有損道德的底線。
網民頌
咱們網民有力量,一石能激千層浪。
道德底線莫逾越,否則天涯無處藏。
人肉搜搜轉,三天逮回鄉。
痛哭流涕晚,只恨當初犯。
公約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互助友愛,維護網路和諧;
人肉搜尋時做到以誠信、安全、公開、公平、公正、互助的原則,多進行利他性的知識性人肉搜尋;
以網路道德為準繩,儘量不參與搜尋他人隱私;
對他人暴露隱私盡力保護,保證不在公共場所公布他人隱私;
對於涉及“貪污、腐敗”、“懲惡揚善”可以不受第三、四條的約束;
人肉搜尋要提供真實可信的內容,提供信息者對信息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文明用語,對於惡意人肉搜尋行為做到不起鬨,不傳播;有條件的情況下告知當事人以及相關網站負責人;
通過不斷努力提高人們對於人肉搜尋的正確認識。
第一案
2008年4月17日,一名女白領的“死亡部落格”引發網友對其丈夫王菲及父母、第三者的“人肉搜尋”,將王菲及其家人個人信息披露於網路。不堪忍受壓力的王菲將
大旗網、
天涯社區和“北飛的候鳥”網站以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為由告上法院,也使“人肉搜尋”由網路現象正式上升為法律問題,成為全國反“人肉搜尋第一案”。
相關介紹
小說
2008年11月由重慶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小說,就叫《
人肉搜尋》,作者
孫浩元。據說這是國內第一部關於“人肉搜尋”的百科全書式小說。故事講的是,歌星演唱會上當眾暴斃,是猝死還是他殺?股神一夜賺得數千萬,卻突然心臟病暴死,是湊巧還是必然?電視台副台長車禍身亡,車禍現場為什麼發現神秘的鐵條?入口網站執行長被殺,屍體為什麼“置頂”在天花板上?動漫公司的經理、雜誌社的美編也都相繼離奇死亡,每個人死前都收到過一條QQ詛咒。與此同時,在一名政府公務員的婚禮上,突然播放了他嫖娼的視頻,隨後這段視頻被上傳到網路,“人肉搜尋引擎”隨即啟動,暴躁的網民一定要把當事人揪出來。到底誰在陷害自己?公務員展開調查,沒想到卻走進了一個精心布下的謀殺迷局之中……這個始於“人肉搜尋”的故事,是否亦能終於“人肉搜尋”?
電影
《
無形殺》則是以銅須門為背景的第一部反應人肉搜尋的電影。介紹:在一次抓捕行動中,海島刑警隊長張瑤意外地抓獲了一個使用假身份證的嫌疑男子
高飛。從他的供詞得知,原來作為魔獸玩家的高飛在一次網友聚會中認識了美麗的少婦林燕,兩人開始網下約會。林燕的丈夫程濤在一天夜裡無意中發現妻子與高飛的熱辣網上對話。盛怒之下,他在網上發表了匿名信,始料未及的是這件事備受關注,網友對他開始“人肉搜尋”。以至高飛和林燕的個人信息被全部披露在網上,同時對高飛和林燕下達了網上通緝令,他們所有的正常生活完全失控。為了保護家人及自身的安全,丟掉工作的高飛被迫使用假身份證躲到了這個島上。高飛離開警局後,張瑤接到報警,碼頭上發現了一具無頭女屍,這具無頭女屍是誰?又是誰殺死了她?隨著故事的展開,林燕,林燕的丈夫,參與人肉搜尋的網民進入警官
張瑤的視野。
圖書
《人肉搜尋秘笈》是一本人肉搜尋系統教程,系統的講解了人肉搜尋方法,人肉搜尋技巧,是有資深人肉搜尋人士編寫,通過學習本書可以系統的掌握人肉搜尋方法、技巧、系統的人肉搜尋流程,以及人肉搜尋歷史,發展,起源,以及現階段我國人肉搜尋發展情況,並且詳細介紹人肉搜尋技術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屬於人肉搜尋從入門到精通的精品課程,本課程包括:人肉搜尋大事紀實,人肉搜尋發展簡史,人肉搜尋行為規範,人肉搜尋套用範圍,人肉搜尋實施方法,人肉搜尋的社會意義,並且在最後有專題設計,人肉搜尋的實戰經驗,人肉搜尋的案例分析,人肉搜尋的未來發展趨勢及其發展規範(為人類發展做出貢獻),本書是在通過詳細介紹以及人肉搜尋實戰經驗來為我國人肉搜尋發展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旨在推動人搜尋健康和諧發展。
法規規定
最高法院昨天發布《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今天開始施行。雖僅有19條,但內容豐富,從“有償刪帖”到“網路水軍”,從“搜尋敲詐”到“微信傳謠”,各種網上頗具爭議的“擦邊球式”做法以及主流網路平台,今後都將難逃“法網”監督。
法律完善,總是先從框架搭就到細節落實一步步來的,加上網路是新鮮事物,沒有現成經驗可尋,所以,這涉及網路侵權的法規,就顯得有點被案件倒逼著,一步步建立健全以臻完善的味道,為了先亂後不亂,這種完善是迫切而必然的。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規定了“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最高可判三年”,算是定了個框,目前這個若干規定,算是對如何研判侵權給出了更多具備操作性的指導原則和確定辦法。
都說人肉搜尋是雙刃劍,這次《規定》針對人肉搜尋規定了框架底線,即是對這柄雙柄劍趨利避害,以合法運用其“監督利器”的有利一面,而不去用它來扯別人的個人隱私破爛小事,多因為公共利益而出手,少管那凡夫俗子出個軌玩個破鞋之類爛事,因為後者,太容易失度,失度又分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將屬於道德口水討伐的平頭百姓的小芝麻醜陋事,被擴大化放大了公眾視野加以狂轟濫炸口誅筆伐,這種網路暴力不可控。另一種方向,是利用別人隱私把柄,搞敲詐,這就是掛羊頭賣狗肉借搜尋以謀私甚至犯罪了。
在我看來,“人肉搜尋”與“公民隱私保護”的PK,實質上是公民言論和信息自由的權力主張與個人隱私權這兩種權力的協調、妥協、平衡的過程,人肉搜尋雖然可以用無所不搜的網路技術造福社會,也可能以無所不搜的失德行為傷害無辜。這樣一個平台,無官方組織,無權威指導,如同潘多拉魔盒裡放出的妖怪,觸角伸得很長,能力十分強大而無法制約,很可能噴毒誤傷,同時也可能侵犯他人隱私權,帶來網路暴力問題。
應該講,為了這種管束性規定不至於引起網民和百姓的吐槽和牴觸,另一項與之相關的法規,也當加快進程,那就是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因為,人肉搜尋是最平民化最低成本最方便易行的監督權利,其最大的攻克堡壘,就是公權,而保障這種民眾監督不至於被話語權強勢的既得利益階層用“保衛隱私”來消解抵抗,制度設計就得關一扇門,開一道窗,為了防範走偏而相對阻了人肉搜尋的路,你就得另開一個便利監督的路,那就是,主動將政務公開,主動將官員財產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