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職業教育培訓體系

人社部職業教育培訓體系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簡稱人社部)職業培訓體系包括:職業分類與職業(技能)標準、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競賽和技能人才表彰。1992年,中國完成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目前,已正式頒布3200多個工人技術等級標準(職業技能標準),1999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相應的職業標準正在制定之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社部職業教育培訓體系
  • 簡稱:人社部
  • 包括:職業分類與技能標準、職業培訓
  • 頒布時間:1992年
定義,性質,學歷證書,職業培訓證書,職業資格鑑定證書,套用,

定義

中國已初步建立起初、中、高級技術等級考核和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制度,對勞動者實行職業技能鑑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在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畢(結)業生中實行職業技能鑑定,在各類企業的技術工種實行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憑證上崗的制度,在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從業人員中推行持證上崗制度。
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一項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制定各種職業的資格標準和錄用標準,實行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兩種證書制度"。《勞動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教育法》第八條規定:"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都為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暨三大國家認可的視為持證上崗的職業培訓證書。

性質

學歷證書

學歷文憑主要反映持證者學習的經歷,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證明。不同專業反映了相關專業領域的理論知識水平。
按照國家教育標準組織教育教學活動,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其教育層次和種類招收相應的學生,另外,受教育者通過國家的學歷認定考試和國家統一組織的自學考試,也可以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學歷教育工作主要由職業高中和職業大專等機構承擔。
大專學歷證書大專學歷證書

職業培訓證書

職業培訓包括就業前培訓、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和在職培訓,依據職業技能標準,培訓的層次又分為初級、中級、高級職業培訓和其它適應性培訓。培訓工作主要由技工學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承擔。職業培訓證書大多數由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鑑定頒發,金領偉業就是受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委託催乳師、母嬰保健師、小兒推拿保健師、產後恢復、家政職業經理人職業培訓機構。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是負責全國就業、職業培訓的技術指導以及職業技能鑑定的技術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的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為全國就業服務業務提供技術指導;負責公共就業服務的技術研究並參與組織推廣;
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政策實施的技術指導;負責社區就業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對小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社區服務業促進就業政策實施提供技術指導;受部委託,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高校畢業生、青年、婦女、少數民族、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工作推動提供技術支持。
(二)承擔對全國職業培訓的技術指導工作;承擔職業培訓技術裝備、教學改革、課程的研究、開發與推廣;承擔國家重點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督導評估工作及技師學院備案等評審工作;組織實施遠程職業培訓工作;負責全國性職業技能競賽的組織實施工作,受部委託,組織參加國際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承擔全國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和獎勵的事務性工作。
(三)承擔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的編制和修訂的技術性和事務性工作;承擔技能類國家職業標準的組織制定工作。
(四)負責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組織實施的技術指導;負責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命題的管理和題庫建設工作,負責管理維護國家題庫資源,並監督國家題庫運行;負責對全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技術指導;負責對全國職業技能鑑定的考務管理並承擔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監製、發放工作;承擔全國統一鑑定組織實施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具體承擔職業技能鑑定信息化工作;承擔技能類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引進的技術認證。
(五)受部委託,負責就業、技工院校等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領域的有關信息統計、處理和分析工作。
(六)受部委託,負責就業、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技術領域國際合作項目。
(七)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職業培訓證書的持有者證明持有者已經通過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相關職業培訓和相應的考試,具備了相應的專業技能和知識。CETTIC證書可作為勞動者崗前培訓、在職培訓提高培訓、繼續教育的培訓認證;也是勞動者“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憑證。
人社部職業培訓證書人社部職業培訓證書

職業資格鑑定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鑑定的結果,是勞動者具備某種職業所需要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證明。與學歷文憑證書不同,職業資格證書與某一職業能力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以及勞動者從事這種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水平。我國技術性職業(工種)的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技能"、"中級技能"、"高級技能"以及"技師"、"高級技師"五種,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印製,勞動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和核發。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和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職業資格鑑定證書職業資格鑑定證書
OSTA是OccupationalSkill Testing Authority的英文縮寫,OSTA是我國勞動就業和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是負責全國職業技能鑑定技術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的部直屬事業單位。中心專門設定國外職業證書引進協調辦公室專門負責外國先進職業證書方面的協調、管理工作.通過OSTA考試就可以獲得OSTA證書.OSTA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套用

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就業的重要措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面臨兩方面的就業壓力:一是城鄉新成長的勞動力數量大,職業技能有待提高。據測算,"九五"期間,全國城鄉新生勞動力將達到7200萬人,其中,初、高中畢業後未能升學而進入勞動力市場的青年勞動者達2100萬人,占新成長勞動力總數的30%。二是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和國企改革的深化,下崗職工再就業的任務十分艱巨。通過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可以有效地促進城鄉新成長的勞動力根據經濟發展和勞動力市場需求,接受相應的職業教育和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同時通過延長這部分勞動者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時間,也有利於緩解就業壓力,並為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創造更加寬鬆的條件。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為勞動者就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是我國勞動就業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和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可以為勞動者自主擇業和用人單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觀公正的職業技能憑證,既為形成有序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奠定基礎,又有利於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利於提高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將職業技能鑑定和企業內人力資源管理有效結合起來,有利於促進企業建立培訓、考核鑑定與使用相結合併與待遇相聯繫的激勵機制,調動職工學習技術的積極性,從而提高企業職工素質,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
我國自1993年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以來,已初步建立起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法律法規和工作體系。全國共有職業技能鑑定所(站)6000多個,工人考核組織1900個,考評人員7萬餘人,形成了覆蓋全國的職業技能鑑定網路。據統計,1998年全國共有320萬人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其中280萬人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到目前為止,全國累計已有1500萬人獲得職業資格證書。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總體目標是:以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為出發點,以"社會效益第一"和"質量第一"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鑑定社會化管理體系,使職業技能鑑定的覆蓋面明顯擴大,鑑定質量明顯提高,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在社會上明顯增強,逐步實現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文憑並重,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與就業制度相銜接。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要在技術複雜、通用性強、涉及國家財產、人民健康安全和消費者切身利益的職業(工種)中,全面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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