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猿同祖論
- 外文名:man and ape have common ancestry
- 提出者:拉馬克
- 性質:人類起源的基本論點之一
釋文:人在生物界的地位長期沒有深入論述。直到18世紀C.von林奈在進行動物分類時,把人和猿、猴歸入一類,稱為靈長目。到半個世紀以後,即19世紀中葉,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C.Darwin)發表《物種起源》一書,指出生物經過生存鬥爭、自然選擇,由低級向高級逐漸非洲南方古猿(上);智人(下)的骨盆比較發展變化才形成了多種多樣的生物世界,並在該書的末尾部分暗示人類是由動物起源的。文章發表後遭到教會的猛烈攻擊。赫胥黎(T.H.Huxley)積極地支持這一觀點,1863年發表的《人在自然界的位置》一書,提出人類是和猿類由同一祖先分化而來的,也即人猿同祖論。以後達爾文在1871年又發表了《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指出了人類也是進化產物,通過變異、遺傳和自然選擇從古猿進化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