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3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02年09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9月12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2002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3次會議通過。
2002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3次會議通過。引言為了保障執行工作的公正與效率,促進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第一條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中,...
《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在1998.09.0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第一章 紀律處分的原則 第一條 審判人員違反與審判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影響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或者侵犯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均應當嚴格依照本辦法處理。第二條 紀律處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紀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簡稱:兩個“辦法”)業已公布。為認真貫徹執行兩個“辦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充分認識制訂、實施兩個“辦法”的重要意義。 兩個“辦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推進司法改革,建立冤案、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頒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的若干規定(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若干規定》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最高法院紀檢監察...
、《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於印發的通知》(2003年12月2日)、《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2005年1月1日)、《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2005年1月1日)、《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
第七章 執行工作 第八章 申訴複查 第九章 人民陪審員制度 第十章 法院建設 第一節 審判方式改革 第二節 幹警隊伍 第三節 辦公現代化建設 附錄 一、文獻輯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二、案例選編 ...
(二)情節較重,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依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三)有犯罪嫌疑的,移送有關法務部門依法處理。第三十三條 違法審判責任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理、申訴,依照《人民法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案件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式進行。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審判人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1998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2000年1月14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2002年9月25日)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 (2006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督辦工作的規定(試行)(2006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2006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文書立卷歸檔辦法(試行)(2006年5月18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2002年9月x日...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節錄)(2006年12月19日)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 問題的規定 (2000年1月14日)人民法院執行立卷歸檔辦法(試行)(2006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 (1997年4月21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2002年9月25日)二、民事執行 (...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審限管理規定 (2001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2002年9月10日)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規定(試行)(2002年1月8日)人民法院法官袍穿著規定-- (2002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2002年8月12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
第三十三條 因執行人員的主觀原因未能依照期限管理規定實施相應的執行行為,造成申請執行人不可挽回的重大損失的,依照《人民法院執行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 參考資料 1.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實施工作期限管理及進程告知的...
審判人員明知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具有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情形之一,故意不作出正確決定的,參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第九條 本規定所稱審判人員是指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本規定所稱法院其他工作人員是指...
七、審判監督庭在審理案件中,發現原辦案人員有《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規定的違法違紀情況的,應移送紀檢組(監察室)處理。當事人在案件審查或審理過程中反映原辦案人員有違法違紀問題或提交有關舉報材料的,應告知其向本院紀檢組(監察室)反映或提交...
(五)支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和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按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規定,及時報告審判工作中發現的違法審判線索。(六)定期向分管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及時報告發現的...
1990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地方各給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暫行規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案件的暫行辦法》發給你們。請結合具體情況,貫徹執行。附一:人民法院監察...
第二十二條 本院各類案件審理期限的監督、管理工作由立案庭負責。距案件審限屆滿前十日,立案庭應當向有關審判庭發出提示。對超過審限的案件實行按月通報制度。第二十三條 審判人員故意拖延辦案,或者因過失延誤辦案,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分。本規定自2002年...
《人民法院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是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法院工作人員廉潔從政,嚴肅執法,裁判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從嚴治...
庭內勤應當妥善管理好檔案和印章,對需要蓋章的文書、函件,應核對後蓋章並逐一登記。嚴禁私自使用印章牟取利益。第八條 審監庭成員如違反上述規定,應按照《人民法院審判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給予相應的處理。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
一是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西部地區法院審判人員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二是結合落實幹部交流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要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儘快制定出東部與西部地區法院幹部對口交流辦法。東部地區各省、市,每年都要有計畫地選派一定數量審判骨幹到西部地區法院工作和鍛鍊...
執行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執行監督是指對執行程式或執行工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媒體的監督,法院內部的監督和法律監督機關的監督等。而狹義的執行監督,僅指人民法院的內部監督。具體指在執行程式中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具體執行實施行為或者執行裁決行為有錯誤,...
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管理執行工作的具體規章制度,確定一定時期內執行工作的目標和重點,組織本轄區內的各級人民法院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
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 (試行)》.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
第十四條 執行安全檢查任務的司法警察有擅離崗位、懈怠、瀆職等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五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2004年5...
法官執行職務中違紀行為的責任,是指法官違反法律、職業道德準則和工作紀律應當承受的紀律處分。法官法、《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對法官紀律責任的內容、形式、適用及追究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根據我國法官法第32...
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關於維護法官和律師相互關係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 公證員職業道德基本...
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法律援助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規範法官和律師相互關係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 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公...
、《關於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委託執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關於執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問題的通知》、《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等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2001年10月18日)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 (1998年9月7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 (2002年9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3年9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2001年6月30日)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2002年3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06.10.31)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2001.6.30)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2001.10.18)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1998.9.7)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2002.9.25)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6.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