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旅行支票是為了適應我國旅行事業迅速發展的需要,為了滿足港澳地區人民探親訪友的方便,從1978年1月起,由中國銀行在港澳地區發行人民幣旅行支票,由港澳地區中國銀行機構出售,國內由各地中國銀行的分支行、處以及指定的人民銀行分支行、處和旅館、飯店,友誼商店等兌換點兌付。
人民幣旅行支票的發售對象為港澳和途徑港澳來我國的國際旅遊者,其面額有50元和100元兩種(新版人民幣銀行支票為50元、100元、500元三種),它只限在中國境內兌付,並不能轉讓,總付兌期為六個月。超出時間可向原出售行辦理兌還。人民幣旅行支票在兌取時,每張必須一次兌完,出境時未用完可兌退。如有丟失,可向有關機關掛失。目前,在國內發售人民幣旅行支票的,有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四地的中國銀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幣旅行支票
- 幣種:人民幣
- 面額:有大有小
- 適用人群:外國旅遊人士和回國探親的橋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