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定位
人才倫理既是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重要內容,也是
套用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人力資源管理理論是當前世界範圍內盛行的一種
管理理論。在整個20世紀,湧現了一些人力資源經典理論,如
泰羅(Frederick W.Taylor)的
科學管理理論、吉爾布雷思(Frank B.Gilbreth)夫婦的動作研究、
韋伯(Max Weber)的
組織理論、
法約爾(Henri Fayol)的
一般管理理論、
梅奧(George Ehon Myao)的
人際關係理論、
馬斯洛(Abraham H.Maslow)的
需要層次理論、
麥格雷戈(Douglas M.Mc Gregor)的人性假設與管理方式理論、
赫茲伯格(Fredrick Herzberg)的
雙因素激勵理論、
威廉·大內(William Ouchi)的
Z理論、
彼德·聖吉(Peter M.Senge)的
學習型組織理論,一直到當前影響不衰的
舒爾茨(Theodore W.Schultz)和
貝克爾(Gary S.Becket)的
人力資本理論,這些
人力資源管理的經典理論,在世界範圍內產生了巨大影響。綜觀這些理論,可以發現,人力資源管理理論在整個管理理論中越來越占有重要地位,或者說,
人力資源越來越受到管理理論的青睞。此外,還可以發現一個基本規律,即人力資源的內涵,不斷地由人力資源的體力(如勞力)和腦力(如
知識、
技能)等內涵向人力資源的社會和道德內涵延伸。例如,在人力資本理論中,最早的人力資本概念,僅僅指
勞動力和各種
物質資本等有形資本,而舒爾茨則認為,“人的知識、技能、健康等
人力資本的提高對
經濟成長的貢獻遠比物質、勞動力數量的增加重要得多”,備背估這就拓展了人力資本概念的外延,也就是使人力資本概念由有形資本向無形資本延伸。後來的
社會資本理論和道德資本理論,又大大拓展了人力資本的外延。
社會資本把人際合作和信任等
社會關係作為人力資本的重要形式,而道德資本則把個體美德和優秀品格等作為人力資本的重要形式。因此,人力資本包含了社會資本和道德資本,或者反過來說,沒有社會資本和道德資本的人力資本是不完全或不完善的。社會資本從社會關係方面豐富和深化了人力資本的內涵,道德資本則從個人美德方面豐富和深化了人力資本的內涵。
內涵規定
人才倫理是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重要內容,其作為一種倫理樣式或倫理形態,又是套用倫理學特別是人才倫理學研究的對象。套用倫理學是當前國際範圍內倫理學研究領域中的“顯學”,由於倫理學的學科性協虹炒質所決定,它覆蓋了社會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反過來也可以說,社會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每一個領域都是套用倫理學的研究對象。自然,人才作為現代社會中個體成長中的一種重要現象,必然蘊涵著豐富的道德內涵,這種道德蘊涵正是人才倫理學的研究內容,也是提出人才倫理學的重要依據。人才倫理作為套用倫理學的研究對象,既要研究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倫理問題或人力資源倫理問題,更要把人才倫理作為一種獨立的倫理對象加以對待和研究。簡單地說,人才倫理就是人才之所以成為人才的各種倫理因素或道德要素的總和。那么,究竟什麼是人才倫理?簡單地說,人才倫理就是人才之所以成為人才的各種道德要素的總和。在這裡,首先要明確的是,人才作為一個複雜的研究對象,是由人才的各種要素所構成的有機整體。不同學科從不同的角度寒組元槳,分別對人才的不同要素進行研究。雖然
人才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專門研究人才問題的學問,是對人才的總體性研究,但拔整翻嫌人才社會學、人才心理學、人才倫理學等則是對人才的某一方面要素的研究。例如,人才社會學是影您只對人才產生簽槳體和成長的社會環境及其機制的研究;人才心理學是對人才的個性品質、思維特質、行為方式等心理要素的研究;人才倫理學主要是對人才的道德要素的研究。人才的道德要素及與人才相關的各種道德問題,是人才倫理學的基本研究對象。
具體而言,構成人才倫理的基本道德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人才的道德內涵。
人才的道德內涵是人才倫理最根本的
規定。如果人才不內在地具有道德內涵,那么,人才倫理就是一個偽概念。因此,必須證明人才的道德要素是人才不可或缺的最根本的內涵規定。首先,從歷史上看,古今中外對人才的定義都不能缺少道德的內容。中國古代對人才的道德規定,從一些“關鍵字”中即可見一斑:如“選賢與(舉)能”、“德才兼備”等就是貫穿整箇中國歷史的選拔人才的最高槓辨的和基本的標準,更是中國歷史上的主流人才觀。事實上,在任何一個時代,統治者們都必將把德作為人才的重要內涵來加以看待,只不過這裡所謂的德,往往具有不同的時代內容而已。其次,從社會對人才的要求來看。社會對人才的要求,總是把德放在首位,無德之“才”往往成為社會的擯棄對象。這是因為,無德之才必將對社會造成巨大傷害和損失。17世紀英國學者托馬斯·富勒(Thomas Fuller)的名言“知識使好人更好,使壞人更壞”、愛因斯坦的名言“刀子有用,但也能用來殺人”,都非常明確地道出了一個道理:有才而缺德,不僅不是社會所需要的人才,反而可能是危害社會的利器。再次,從人自身的內在規定來看。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標誌之一,就是具有德性。早在春秋時期,孟子就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①苟子也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②在這裡,孟子和苟子深刻地揭示了人之為人的道德規定(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有知有義等)。而作為人之傑出者的人才,其道德規定性就更是不言而喻了。由上可見,人才應具有的道德內涵奠定了人才倫理的理論和實踐根基。
第二,人才的道德素質。
既然人才具有道德內涵,那么,如何擴充人才的道德內涵,即如何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就是人才倫理的應有內容。人才的道德素質,一方面構成了人才的道德規定性,另一方面又是人才倫理所追求的根本目標。人才倫理研究的意義,歸根結底就在於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
第三,人才的道德標準。
衡量人才的標準是多維度和多角度的,既有知識標準、能力標準、文化標準、思想政治標準,也有道德標準。要全面科學地衡量人才,就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標準。就人才倫理視野中的人才道德標準而言,至少應解決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1)什麼樣的道德標準能夠成為人才的道德標準?(2)在道德標準上如何去衡量人才?
第四,人才的道德環境。
人才的產生和成長是需要適宜的道德環境的。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有什麼樣的道德環境,就將產生和成長什麼樣的人才;同樣,有什麼樣的道德標準,也將產生和成長什麼樣的人才。前者是從人才產生和成長的客觀環境而言的,後者是從人才產生和成長的主觀環境而言的。由此可以得出兩點結論:一是在不同的時代,由於環境和標準不同,對人才的道德期望和道德要求也就不同,自然就會培養出具有相應道德素質的人才。二是要營造有利於人才產生和成長的道德環境,制定科學合理的衡量人才的道德標準。這些都是人才倫理研究的重要內容。
第五,人才的道德作用。
人才作為社會的精英,對社會道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人才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道德資源。首先,人才本身通過對社會所具有的
影響力,而對社會道德建設具有引領作用。其次,一般而言,人才是事業的成功者,因此,人才對個體道德具有示範和教育作用。從這個意義來說,與人才產生和成長需要適宜的道德環境相對應,人才又是可以改變道德環境的。人才倫理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開發和利用人才的道德資源,以對社會道德建設發揮應有的作用。
主要內容
人才倫理得以提出並成為套用倫理學的研究對象和領域,這由人才倫理本身內在的核心範疇、基本關係和人才倫理所要實現的根本目標所決定。
(一)“德才兼備”是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
首先,德才兼備,或德與才的統一,既是人才的兩個最基本的構成要素,也是衡量人才的根本標準,還是人才所應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因此,一切關於人才的倫理理論,都必須從這一核心範疇出發,來建構自己的人才倫理體系。這是因為,一方面,如前文所述,無德之才,在特定條件下必將嚴重危害社會和他人,甚至比無德之不才對社會和他人的危害更大更深。因為無德之才比無德之不才,本事更高,本領更大,甚至具有蓋世之才,由於他對社會的影響更大,干預更深,因而作惡的本事和本領也就更高更大,造成的社會危害也就必然更大更深。另一方面,無才而有德,雖然主觀上可能對社會不會造成什麼傷害和損失,但在客觀上經常發生好心辦壞事的現象,最好的情況下也不會對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一般屬於庸庸碌碌的好人。可見,無德之才與無才之德,都不能構成人才的核心要素,因此也都不能成為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只有德才兼備,才能成為真正的人才,因此也才能成為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
其次,德才兼備既是任何時代對人才的根本要求和最終的判斷標準,也已被歷史經驗所反覆證明是正確的。在中國歷史上,既有特定時期的“惟才是舉”(
曹操)、“智者德之帥也”(劉劭)等偏重才的人才主張,也有西漢時期“舉孝廉”等偏重德的薦官制度,①但總的來看,德才兼備是中國歷史上各代統治者的共同主張,也是各代統治者選拔、使用和判斷人才的基本依據和原則。從周公對統治者“以德輔天”的要求,到西周對人才“六德、六行、六藝”的教育主張,司馬光對“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朱元璋對“材德俱優者,上也;材不及德者,其次也;材有餘而德不足,又其次也;苟兩者俱無,此不足論矣”、康熙對“國家用人,當以德器為本”的人才觀,都無不體現了中國古代統治者和思想家們所極力主張的德才兼備的人才倫理觀。中國共產黨明確主張“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人才觀和人才倫理觀,不僅將德才兼備作為選拔、使用和考核人才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則,也使德才兼備上升為一種關於人才問題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倫理原則。可以認為,德才兼備雖然在不同歷史時代具有不同的政治和道德內涵,但卻是經受了長期歷史考驗的、具有
核心價值的人才倫理範疇。
正因為德才兼備是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所以,它也就是展開人才倫理研究的邏輯起點和前提。
(二)德與才的關係、人才與社會的關係是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兩個基本關係
關於德與才的關係,在上文中已多有涉及。德與才的關係是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一種內在關係,即德與才都是任何人所內在固有的關係。總而言之,德與才的關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或者說具有四種類型:(1)德才兼備。(2)有才無德。(3)有德無才。(4)無德無才。關於無德無才之人,除了無德無才之人自己以外,任何社會、任何時代和任何人都不可能認為無德無才之人是人才,無德無才之人必然是被社會所鄙視的對象。關於有才無德和有德無才,在特定歷史時期,根據不同需要,可能會被分別認定是人才(如“惟才是舉”和“舉孝廉”),但從人才倫理的角度來看,這不是人才倫理意義上的人才,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才。人才倫理意義上的真正人才,只能是德才兼備(有德有才)的人才。因此,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德與才的關係,其本義就是要堅持德才兼備。
關於人才與社會的關係,迄今為止常常是被包括人才學的研究者在內的人們所普遍忽視的一個問題。相對於德與才的關係而言,人才與社會的關係是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一種外在關係。首先,人才與普通人一樣,是生活在社會之中的,是受著各種社會關係所制約的。人才不可能超然於社會關係之外,他們構成了社會關係的一部分,因此,人才也要面對和處理與常人一樣的各種社會關係,包括各種倫理和
道德關係。其次,人才是在社會關係和社會實踐中產生、成長和得到鍛鍊的,社會是人才的大熔爐,離開了社會,人才必將成為無水之魚,無土之木。再次,人才的價值大小,在於對社會的貢獻及貢獻的大小。因此,人才的價值及其大小,最終也要在社會中得到體現和檢驗。
(三)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是人才倫理所確立的最高目標
提出和研究人才倫理,其目的是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這也是人才倫理所確立的最高目標。前文已述,人才的道德素質,是人才之為人才的最基本的素質。因此,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就是現代社會對人才的基本要求。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我們特彆強調人才能力的重要性,並大力鼓勵人才能幹事、能幹成事。但是,僅僅有
能力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能力得不到道德的規範和引導,能力可能就會偏離方向,可能就會用於非道德的目的。新時期,我黨提出了人才工作中能力建設的核心地位,這是站在戰略高度所提出的高瞻遠矚的重大任務。但是,如果人們對能力建設不能正確地理解,尤其是將片面理解的能力論作為衡量人才的唯一標準,那么就必將偏離對人才的全面要求,進而忽視甚至貶低人才的道德素質。應該看到,能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能力包括道德素質、知識水平、文化素養、思想境界、政治遠見等在內的能力,這些都是軟能力或
軟實力,當然也包括
工作能力、
管理能力、辦事能力,等等。而狹義的能力往往是指體現在處理具體事務方面的能力。我們黨所提出的以人才的能力建設為核心,毫無疑問應該指廣義的能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就是提高人才能力的重要方面。同時,還應該看到,人才的道德素質提高了,完全可以轉化為人才的能力。如果認為官越做越大、錢越賺越多、學問越做越深(這些自然是狹義上的能力強的表現),而道德素質低下,甚至貪污腐敗、偷稅漏稅、抄襲剽竊,也同樣是所謂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那么,這樣的人才不但不能為社會作出貢獻,反而必將對社會造成危害。在人才倫理的視野里,這是根本不能算作人才的。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一對人才的理解偏向是很容易發生的,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當然,人才的道德素質,並不是孤立的素質,更不是與其他素質,如科技文化知識素質、思想政治素質相對立的,而是與人才的其他素質相輔相成。因此,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與提高人才的其他各種素質,也應是相輔相成的,應作為一個
系統工程來建設。
具體而言,構成人才倫理的基本道德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人才的道德內涵。
人才的道德內涵是人才倫理最根本的
規定。如果人才不內在地具有道德內涵,那么,人才倫理就是一個偽概念。因此,必須證明人才的道德要素是人才不可或缺的最根本的內涵規定。首先,從歷史上看,古今中外對人才的定義都不能缺少道德的內容。中國古代對人才的道德規定,從一些“關鍵字”中即可見一斑:如“選賢與(舉)能”、“德才兼備”等就是貫穿整箇中國歷史的選拔人才的最高的和基本的標準,更是中國歷史上的主流人才觀。事實上,在任何一個時代,統治者們都必將把德作為人才的重要內涵來加以看待,只不過這裡所謂的德,往往具有不同的時代內容而已。其次,從社會對人才的要求來看。社會對人才的要求,總是把德放在首位,無德之“才”往往成為社會的擯棄對象。這是因為,無德之才必將對社會造成巨大傷害和損失。17世紀英國學者托馬斯·富勒(Thomas Fuller)的名言“知識使好人更好,使壞人更壞”、愛因斯坦的名言“刀子有用,但也能用來殺人”,都非常明確地道出了一個道理:有才而缺德,不僅不是社會所需要的人才,反而可能是危害社會的利器。再次,從人自身的內在規定來看。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標誌之一,就是具有德性。早在春秋時期,孟子就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①苟子也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②在這裡,孟子和苟子深刻地揭示了人之為人的道德規定(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有知有義等)。而作為人之傑出者的人才,其道德規定性就更是不言而喻了。由上可見,人才應具有的道德內涵奠定了人才倫理的理論和實踐根基。
第二,人才的道德素質。
既然人才具有道德內涵,那么,如何擴充人才的道德內涵,即如何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就是人才倫理的應有內容。人才的道德素質,一方面構成了人才的道德規定性,另一方面又是人才倫理所追求的根本目標。人才倫理研究的意義,歸根結底就在於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
第三,人才的道德標準。
衡量人才的標準是多維度和多角度的,既有知識標準、能力標準、文化標準、思想政治標準,也有道德標準。要全面科學地衡量人才,就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標準。就人才倫理視野中的人才道德標準而言,至少應解決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1)什麼樣的道德標準能夠成為人才的道德標準?(2)在道德標準上如何去衡量人才?
第四,人才的道德環境。
人才的產生和成長是需要適宜的道德環境的。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有什麼樣的道德環境,就將產生和成長什麼樣的人才;同樣,有什麼樣的道德標準,也將產生和成長什麼樣的人才。前者是從人才產生和成長的客觀環境而言的,後者是從人才產生和成長的主觀環境而言的。由此可以得出兩點結論:一是在不同的時代,由於環境和標準不同,對人才的道德期望和道德要求也就不同,自然就會培養出具有相應道德素質的人才。二是要營造有利於人才產生和成長的道德環境,制定科學合理的衡量人才的道德標準。這些都是人才倫理研究的重要內容。
第五,人才的道德作用。
人才作為社會的精英,對社會道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對於整個社會來說,人才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道德資源。首先,人才本身通過對社會所具有的
影響力,而對社會道德建設具有引領作用。其次,一般而言,人才是事業的成功者,因此,人才對個體道德具有示範和教育作用。從這個意義來說,與人才產生和成長需要適宜的道德環境相對應,人才又是可以改變道德環境的。人才倫理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開發和利用人才的道德資源,以對社會道德建設發揮應有的作用。
主要內容
人才倫理得以提出並成為套用倫理學的研究對象和領域,這由人才倫理本身內在的核心範疇、基本關係和人才倫理所要實現的根本目標所決定。
(一)“德才兼備”是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
首先,德才兼備,或德與才的統一,既是人才的兩個最基本的構成要素,也是衡量人才的根本標準,還是人才所應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規範。因此,一切關於人才的倫理理論,都必須從這一核心範疇出發,來建構自己的人才倫理體系。這是因為,一方面,如前文所述,無德之才,在特定條件下必將嚴重危害社會和他人,甚至比無德之不才對社會和他人的危害更大更深。因為無德之才比無德之不才,本事更高,本領更大,甚至具有蓋世之才,由於他對社會的影響更大,干預更深,因而作惡的本事和本領也就更高更大,造成的社會危害也就必然更大更深。另一方面,無才而有德,雖然主觀上可能對社會不會造成什麼傷害和損失,但在客觀上經常發生好心辦壞事的現象,最好的情況下也不會對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一般屬於庸庸碌碌的好人。可見,無德之才與無才之德,都不能構成人才的核心要素,因此也都不能成為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只有德才兼備,才能成為真正的人才,因此也才能成為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
其次,德才兼備既是任何時代對人才的根本要求和最終的判斷標準,也已被歷史經驗所反覆證明是正確的。在中國歷史上,既有特定時期的“惟才是舉”(
曹操)、“智者德之帥也”(劉劭)等偏重才的人才主張,也有西漢時期“舉孝廉”等偏重德的薦官制度,①但總的來看,德才兼備是中國歷史上各代統治者的共同主張,也是各代統治者選拔、使用和判斷人才的基本依據和原則。從周公對統治者“以德輔天”的要求,到西周對人才“六德、六行、六藝”的教育主張,司馬光對“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朱元璋對“材德俱優者,上也;材不及德者,其次也;材有餘而德不足,又其次也;苟兩者俱無,此不足論矣”、康熙對“國家用人,當以德器為本”的人才觀,都無不體現了中國古代統治者和思想家們所極力主張的德才兼備的人才倫理觀。中國共產黨明確主張“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人才觀和人才倫理觀,不僅將德才兼備作為選拔、使用和考核人才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則,也使德才兼備上升為一種關於人才問題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倫理原則。可以認為,德才兼備雖然在不同歷史時代具有不同的政治和道德內涵,但卻是經受了長期歷史考驗的、具有
核心價值的人才倫理範疇。
正因為德才兼備是人才倫理的核心範疇,所以,它也就是展開人才倫理研究的邏輯起點和前提。
(二)德與才的關係、人才與社會的關係是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兩個基本關係
關於德與才的關係,在上文中已多有涉及。德與才的關係是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一種內在關係,即德與才都是任何人所內在固有的關係。總而言之,德與才的關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或者說具有四種類型:(1)德才兼備。(2)有才無德。(3)有德無才。(4)無德無才。關於無德無才之人,除了無德無才之人自己以外,任何社會、任何時代和任何人都不可能認為無德無才之人是人才,無德無才之人必然是被社會所鄙視的對象。關於有才無德和有德無才,在特定歷史時期,根據不同需要,可能會被分別認定是人才(如“惟才是舉”和“舉孝廉”),但從人才倫理的角度來看,這不是人才倫理意義上的人才,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才。人才倫理意義上的真正人才,只能是德才兼備(有德有才)的人才。因此,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德與才的關係,其本義就是要堅持德才兼備。
關於人才與社會的關係,迄今為止常常是被包括人才學的研究者在內的人們所普遍忽視的一個問題。相對於德與才的關係而言,人才與社會的關係是人才倫理所要處理的一種外在關係。首先,人才與普通人一樣,是生活在社會之中的,是受著各種社會關係所制約的。人才不可能超然於社會關係之外,他們構成了社會關係的一部分,因此,人才也要面對和處理與常人一樣的各種社會關係,包括各種倫理和
道德關係。其次,人才是在社會關係和社會實踐中產生、成長和得到鍛鍊的,社會是人才的大熔爐,離開了社會,人才必將成為無水之魚,無土之木。再次,人才的價值大小,在於對社會的貢獻及貢獻的大小。因此,人才的價值及其大小,最終也要在社會中得到體現和檢驗。
(三)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是人才倫理所確立的最高目標
提出和研究人才倫理,其目的是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這也是人才倫理所確立的最高目標。前文已述,人才的道德素質,是人才之為人才的最基本的素質。因此,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就是現代社會對人才的基本要求。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我們特彆強調人才能力的重要性,並大力鼓勵人才能幹事、能幹成事。但是,僅僅有
能力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能力得不到道德的規範和引導,能力可能就會偏離方向,可能就會用於非道德的目的。新時期,我黨提出了人才工作中能力建設的核心地位,這是站在戰略高度所提出的高瞻遠矚的重大任務。但是,如果人們對能力建設不能正確地理解,尤其是將片面理解的能力論作為衡量人才的唯一標準,那么就必將偏離對人才的全面要求,進而忽視甚至貶低人才的道德素質。應該看到,能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能力包括道德素質、知識水平、文化素養、思想境界、政治遠見等在內的能力,這些都是軟能力或
軟實力,當然也包括
工作能力、
管理能力、辦事能力,等等。而狹義的能力往往是指體現在處理具體事務方面的能力。我們黨所提出的以人才的能力建設為核心,毫無疑問應該指廣義的能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就是提高人才能力的重要方面。同時,還應該看到,人才的道德素質提高了,完全可以轉化為人才的能力。如果認為官越做越大、錢越賺越多、學問越做越深(這些自然是狹義上的能力強的表現),而道德素質低下,甚至貪污腐敗、偷稅漏稅、抄襲剽竊,也同樣是所謂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那么,這樣的人才不但不能為社會作出貢獻,反而必將對社會造成危害。在人才倫理的視野里,這是根本不能算作人才的。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一對人才的理解偏向是很容易發生的,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當然,人才的道德素質,並不是孤立的素質,更不是與其他素質,如科技文化知識素質、思想政治素質相對立的,而是與人才的其他素質相輔相成。因此,提高人才的道德素質,與提高人才的其他各種素質,也應是相輔相成的,應作為一個
系統工程來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