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費分配是按照不同的工資和獎金支付形式及其受益的工程對象,進行計算和分配。人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是:(1)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生產工人工資直接計入受益的工程成本核算對象。(2)實行計時工資形式的生產工人工資應根據用工考勤記錄反映的各工程對象用工數和日平均工資計算分配到各受益工程對象。其計算公式是:日平均工資某受益工程對象應分配的工資=日平均工資×該受益對象實際用工數計時工人的超額獎金,應根據班組工程任務單眼映的超額工日數,計算配到各受益工程對象。其計算公式是:某受益工程對象應分配的獎金=該工程超額工日
(3)實行降低成本提成獎和綜合性的各種生產獎,其獎金直接記入受益象,同若干受益對象有關的,可按各受益對象的實際用工數分配計入。(4)附加工資、副食品補貼、施工津貼、夜班津貼等其他工資,按照各受益對象的實際用工數(計件、計時合計工日數)和日平均其他工資分配計入,其計算公式如下:
某受益對象應分配的其他工資=日平均其他工資×該受益對象實際用工數在人工分配的基礎上,可將實際人工成本同預算人工成本相比較,核算其人工費的節超數額,根據實際用工數量與預算用工數量相比較,核算工日節超情況及其平均工資升降,對人工成本節超的影響。同時可根據各種用工狀況,核算生產用工與無產值用工的比重,據以核算人工成本節超的各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