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費分配

施工管理費分配是將施工管理費分配計入有關工程成本。其方法是:計算期實際發生的管理費用總額,按其占預算直接費成本總額或預算人工費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一、公司本部發生的管理費分配方法:可按實際發生數進行分配,也可按計畫數進行分配。按實際發生數進行分配的計算公式為:企業分配某所屬單位的管理費 =該所屬單位的預算直接費成本總額(或預算人工費總額)按計畫數進行分配,可根據公司本部年度管理費計畫開支數和全年計畫完成建安工作量中的預算直接費總額(或預算人工費總額)測算出管理費用計畫分配率。

即上交管理費率。所屬單位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的預算直接費成本總額(或預算人工費總額)乘以計畫分配率上交公司,運用這種方法,公司本部實際支出的管理費。同所屬單位上交的管理費的差額,仍須結轉工程施工,在彙編建安工程成本表時,列入施工管理費項目的實際成本欄內。為了簡化計算手續,上交管理費率也可按所屬單位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二、工區(工程處)管理費的分配方法:在實際工作中,工區(工程處)或附屬生產單位既有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生產,又有專項工程生產、產品生產、作業提供等等,(以下簡稱各類工程),管理費用可先在這些不同類別的工程、產品、作業提供之間進行分配。由於管理費用中主要因素同生產工人人數、工資相聯繫,所以通常可按各自發生的人工費作為基準進行第一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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