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2年度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2022年4月,亳州市印發《亳州市2022年度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將治理2座、10.61公頃廢棄礦山,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實現改善民生、恢復礦山生態和提高土地利用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亳州市2022年度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
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要堅持“屬地管理”和“限期完成”的原則,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並按照宜林則林、宜地則地,科學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評估和治理設計,為治理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2022年3月至2023年10月底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施工階段,要加強與施工單位的對接,注重監督問效,合力推進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杜絕施工安全事故發生。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底為檢查與驗收階段,要加強監督管理,嚴把治理標準,實行逐級驗收。
《方案》強調,在治理標準方面,須拆除地面上與生產、生活有關的建築物、構築物,消除開採形成的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對因地表挖損或廢石、廢渣破壞、壓占的土地,須進行土地整治,並恢復到可供重新利用的狀況;恢復礦山生態時,要注重生態環境、景觀環境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方案》要求,要加強部門協作,明確職責分工,抓好進度統籌、問題協調,紮實推進恢復治理工作。要加強資金保障,確保專款專用,切實發揮資金效益。針對治理技術難度大、工程安全施工要求高的建築石料廢棄礦山,要採取“責任者付費,專業化治理”的方式,依託專業機構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保證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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