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銅逾折限制

銅政名。清代運解銅鉛之制。凡雲南省運京之銅,由各廠發運四川瀘州,除照例準折耗外(如東川之銅一路每百斤準折耗半斤),每年額定逾折銅二萬四千斤。凡逾折銅斤,由承運各員每百斤賠繳銀十一兩,交予廠員如數買補。若額外多報逾折之數,即將該員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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