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縣土地儲備中心

工作職責:

(一)負責城鎮規劃區內的存量土地、閒置國有土地或準備開發利用的集體土地的收購儲備、收回儲備、補償儲備、徵用儲備、委託代管儲備及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儲備土地的出讓。

(二)負責本單位黨建、組織、政治思想教育、文明單位創建和老幹部管理工作,承辦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地址:京山縣新市鎮人民大道

京山縣土地儲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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