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鈔提舉司

官署名。元憲宗三年(1253年)於京兆路始置,掌印造、發行鈔幣。七年罷。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於諸路皆置,隸燕京行中書省管轄,後以戶部官兼提舉交鈔事。至元三年(1266年),置諸路交鈔都提舉司,隸新設制國用使司,置達魯花赤、都提舉官及副達魯花赤諸官。八年,復歸戶部。二十四年,改為諸路寶鈔都提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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