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維護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
2024年1月8日,交通運輸部令2024年第3號公布《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8日
- 實施時間:2024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維護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
2024年1月8日,交通運輸部令2024年第3號公布《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維護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辦法。2024年1月8日,交...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註冊辦法》在1992.01.25由交通部頒布。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確保施工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監理工程師,是指經交通...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登記管理辦法 基本要求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從業管理,促進監理市場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取得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從業登記和業績登記...
監理工程師,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後從事建設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投資控制以及契約管理、安全管理、組織與協調,是業主和...
註冊監理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考試簡介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為統一、規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設定和管理,現將《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
外國監理公司須經我國交通主管部門認可,在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後,方可在我國承攬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承擔水運工程項目監理的主要成員,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發的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選擇監理單位...
《註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是2022年5月19日水利部印發的辦法。發布通知 水利部關於印發《註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 水建設〔2022〕214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
其中,土木建築工程專業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第四條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第五條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
考試簡介 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考試是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全國統一考試,並監督指導各地考試工作。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區、市)的考試組織工作。每個省(區、市)為一個考區,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一項...
第十二條 市州交通運輸局進行履約考勤管理的關鍵崗位人員包括:(一)各普通國省幹線和地方水運建設項目參建單位中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總工、安全負責人,監理單位的總監、副總監、安全專監;工地試驗室的授權負責人和試驗檢測工程師。(二...
專業監理工程師——大專(包含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職稱+崗位證書;註冊監理工程師——大專(包含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崗位證書,分省註冊監理工程師(地方),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套用範圍 一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大中型...
交通運輸部 2012年12月25日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 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市場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增強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誠信意識,推動誠信體系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
《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7年版)》是2007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交通部基本建設和質量監總站、交通專業人員資格評價中心。 [1] 書名 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7年版) ...
第十四條 非本市監理單位在特區內承接監理業務,應當向市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具體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五條 監理工程師是指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並依法註冊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從事監理活動的專業人員。未經註冊的人員不得以...
造價工程師是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並按照《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