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林業局

井研縣林業局

根據《中共井研縣委井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井委發〔2010〕16號)精神,設立井研縣林業局(簡稱縣林業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研縣林業局
  • 地區:井研縣
  • 檔案號:井委發〔2010〕16號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林業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全縣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造林綠化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擬訂全縣林地、濕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森林資源、濕地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組織實施濕地公園的建立和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編制下達採伐限額,並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申報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組織擬訂荒漠化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的應急處置。
(五)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市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依法指導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七)擬定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
(八)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監管,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九)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產業發展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縣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全縣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
(十)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統計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井研縣林業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查、信訪、保衛、機要、保密、接待、房管、基建、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和林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林業培訓和林業教育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制定、管理全縣林業發展及項目建設的發展規劃、計畫,管理、監督林業建設資金;編制林業系統建設項目及財務預決算;負責林業統計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協調森工企業的轉產、改制過程中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係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監管森林資源資產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全縣林業行業內部的審計工作。
(二)綠化造林股
負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護林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擬訂全縣造林綠化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退耕還林、荒山造林、世行造林、荒漠化治理的實施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物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造林綠化的種子和苗木管理;承辦各地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階段性目標的考核驗收;承辦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參與引進利用外資和先進科學技術的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林業科學技術研究,制定全縣林業科技的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林業科技網路化建設;承辦重大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林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與套用;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技術市場和林業科技機構建設和管理;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負責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編制下達全縣森林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承辦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木材檢查站的工作;負責天保公益林的質量檢查驗收;調查研究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國土綠化方面的林業綜合性方針、政策及民族地區的林業政策;起草林業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指導、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的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國家、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管理和瀕危物種進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集中辦理林業行政審批事項。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井研縣森林公安局(掛井研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副科級。縣森林公安局(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是縣林業局管理的行政機關,同時縣公安局負責公安業務管理工作。實行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縣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縣公安機關管理為主,同時接受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管理和指導。主要職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森林公安機關獨立行使林業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治安行政執法權。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負責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擬定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各地森林防火和實施重點林區森林防火預防、撲救措施及網化建設;掌握全縣森林火災情況,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指導全縣森林防火無線電通訊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的設備、裝備及管理;負責對破壞森林資源,國家、省、市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查處和治安與林業行政案件;承辦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下設綜合股、法制股。
(二)所屬事業單位縣林業綜合執法大隊、縣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縣三江木材檢查站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天宮巷40
井研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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