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聲聽獄訟

周朝審理案子重視口供,為此創製了“五聲聽獄訟”的審理方法。《周禮·秋官·小司寇》規定:“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色,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聲聽獄訟
  • 外文名:無
周朝審理案子重視口供,為此創製了“五聲聽獄訟”的審理方法。《周禮·秋官·小司寇》規定:“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色,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即是要求法官從言辭,神情,呼吸,神色,氣息等方面去了解當事人的心理活動。
如果一個人心虛理虧,就會在說話,表情,神色,氣息等反面表現出來,司法官據此可以對其口供的真假做出正確的判斷。
五聲聽獄訟的方法雖然十分簡陋,但是卻是心理學在司法領域的最早運用,與神明裁判相比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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