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五常市科技局重大產業化項目--
五常市葵花陽光優質稻米產業化開發項目已全面啟動
為進一步利用五常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和先進水稻栽培技術,生產出優質無公害的稻米,對優質水稻進行精深加工,創出名牌,提高五常大米在國內外市場占有率,全面提高水稻生產的經濟效益 ,促進五常市水稻支柱產業的發展,五常市葵花陽光水稻研究所承擔了優質稻米產業化開發項目。
優質稻米產業化開發項目建設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做到了基地落實,措施落實,技術落實、人員落實、資金落實,品種落實,試驗項目落實。
一是基地建設工作已全面啟動。按方案要求,在優質水稻原種基地建設上繼續抓好“五優稻一號”及“五優稻”系列良種提純復壯工作,以保持“五優稻”系列品種優良種性,同時篩選繁育後備品種作為後續種源。在五常鎮、龍鳳山鄉、山河鎮,民樂鄉、小山子鎮建成20萬畝優質水稻生產基地。其中:五常4萬畝,龍鳳山鄉5萬畝,山河鎮3萬畝,民樂鄉3萬畝,小山子鎮5萬畝。基地已落實到村屯、農戶,落實到地塊。在五常鎮新興村建設標準化大棚800平方米,建設標準化方條田60畝。為保證生產優質水稻質量,統一栽培技術標準,我們於2月25日---3月18日舉辦8期科技培訓班,組織水稻專家對鄉鎮農技站技術骨幹、基地科技示範戶、種田大戶2000餘人進行優質水稻栽培技術培訓,發放優質稻米產業技術規程3000冊。參加培訓技術骨幹、示範戶對大中棚育苗,超希植栽培、測土配方施肥、納米863生物助長器處理水灌溉,節水灌溉以及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技能基本掌握,並能夠把所學技能套用到生產實踐中去,帶動基地農戶搞好優質水稻生產,在生產季節,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跟蹤指導,保證這些技術措施能夠全面落實到位。這項工程已進入種子處理及苗床準備階段。
二是精米加工線已初具規模。到目前為止,已投資50萬元購置精米加工設備,購進拋光機2台,色選機1台。投資10萬元對精米加工廠進行改建,廠房面貌一新,能夠保證精米加工需要。目前有五常鎮、安家鎮、衛國鄉等5家小型大米加工企業主動與葵花陽光米業合作,為米業進行初加工,願與葵花陽光米業大企業長期合作,希望成為葵花陽光米業基層加工單位。已經在哈爾濱、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建立銷售分公司,已進入哈市沃爾瑪等五家超市。在青海油田組織的59家大米生產企業採購競標中以最高的評分,合理的價格力壓群雄成功中標,現已開始常年供貨。銷售工作發展勢頭良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