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統計

事故統計是指運用統計學原理對安全生產諸方面的數量進行統計、分析和研究,從數量方面反映安全生產狀況。統計的範圍和對象,是企業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的同生產工作有關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因設備不安全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傷亡事故統計的目的,是通過調查分析傷亡事故統計資料,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傷亡事故的起數、人數、損失及原因,為領導機關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故統計
  • 運用原理:統計學原理
  • 目的: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傷亡事故情況
內容,處理,調查,計算,損失,

內容

傷亡事故統計包括:
  1. 傷亡事故報告;
  2. 傷亡事故調查;
  3. 傷亡事故分析;
  4. 傷亡事故統計計算方法;
  5. 傷亡事故經濟損失。

處理

傷亡事故報告企業發生傷亡事故後,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必須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應根據事故情況上報至廠(礦)長,並同時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廠(礦)長接到重傷、死亡、重大、特大傷亡事故的報告後,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即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和傷亡人數),用電話、電報、電傳等快速報告當地企業主管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和工會。當地企業主管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工會接到重大、特大傷亡事故報告後,還需按系統逐級快速上報至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企業主管部和全國總工會。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承包單位或流動性作業的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給事故發生地的安全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主管部門及企業主管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主管部門應負責統計上報,事故發生地的安全主管部門要立即協助調查處理。
企業發生重傷、死亡、重大、特大傷亡事故後,需認真填寫“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分送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工會。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主管部門接到死亡、重大、特大“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後,還需及時按系統逐級上報至國家安全主管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全國總工會。
企業在每月終了後3日內,要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及其文字說明,報送當地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
當地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根據企業報來的《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填寫各自的《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連同文字說明,逐級上報,直至企業主管部和省級安全主管部門。
省級安全主管部門和企業主管部、局、總公司應於每月終了後15日內填寫各自的《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報國家安全主管部門。
在傷亡事故發生後1個月內,如果有負傷人員死亡的,企業應立即向當地的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工會補報。如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在報出《職工傷亡事故綜合月報表》以後才收到上述補報資料,可以在報送年報表時予以補正。

調查

傷亡事故調查企業發生了職工重傷和死亡的事故後,必須進行調查分析,掌握真實材料。調查的內容包括:
  1. 現場處理。即事故發生後應救護受傷害者,採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認真保護現場;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標誌。
  2. 物證蒐集。對現場所有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等,均應貼上標籤,註明地點、時間和管理者,對這些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對有害健康的物品,應採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3. 事故材料的蒐集。即蒐集與鑑別有關記錄事故的材料,以及事故發生前後的有關事實。
  4. 現場攝影。即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事故現場全貌,進行攝影或錄像,及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5. 事故圖。亦即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傷亡事故分析對導致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通過分析,找出事故主要原因和責任,從而採取針對性措施,以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事故分析分三步進行:
  1. 事故分析步驟。即整理、閱讀調查材料,分析受害者的受傷部位、受傷性質、起因物、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和責任者。
  2. 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即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間接原因,即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勞動組織不合理;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規程不健全;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等。
  3. 事故責任分析。從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以掌握事故全部原因。再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而後根據他們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最後根據事故後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計算

傷亡事故統計計算方法傷亡事故統計計算有如下幾種方法:
  1. 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時期內,平均每千名職工中因工傷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其計算公式:
    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數/平均職工人數×1000。
  2. 千人重傷率:表示某時間內,平均每千名職工因工傷事故造成的重傷人數。其計算公式:
    千人重傷率=重傷人數/平均職工人數×1000。
  3. 工傷事故嚴重率:表示某時期內,每人次受傷害的平均損失工作日數。其計算公式:
    工傷事故嚴重率=總損失工作日/傷害人次。
  4. 工傷事故頻率:表示某時期內,平均每千名職工中發生事故的次數。其計算公式:
    工傷事故頻率=事故次數/平均職工人數×1000。
  5. 百萬噸死亡率:表示每生產一百萬噸物質如煤、鋼平均死亡人數。其計算公式:
    百萬噸死亡率=死亡人數/實際產量(噸)×1000000。

損失

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1.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後處理所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其計算範圍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恤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 間接經濟損失。是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其計算範圍包括:停產、減產損失價值;工作損失價值;資源損失價值;處理環境污染的費用;補充新職工的培訓費用及其他損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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