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殘疾人聯合會

乳山市殘疾人聯合會,承擔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協調和服務。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二、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要求,為殘疾人排憂解難。
三、宣傳、貫徹殘疾人保障法和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四、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義務,樂觀進取,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五、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六、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七、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用品用具供應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傳授康復知識,組織康復訓練,組織職業技術、生產技能培訓,協助安排就業,扶持生產勞動,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八、承擔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協調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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