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龍區殘疾人聯合會
- 類型:組織
介紹,主要職責,
介紹
主要職責
1、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
2、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維護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3、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4、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5、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勞動就業、維權、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6、參與區委、區政府研究、制訂和實施我區殘疾人事業的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協調、諮詢、服務作用,制定區殘聯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7、承擔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區委、區政府及省、市殘聯交辦的其它工作。
8、管理和指導五類殘疾人協會,培養殘疾人工作者,使殘疾人在殘疾人組織中更加活躍,殘疾人組織在基層更加活躍,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在社會上更加活躍。
9、開展我區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區政府做好各街道、鄉殘疾人聯合會的組織建設工作,建立社區(村)殘疾人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