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夯實各級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主體責任,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促進鄱陽湖生態文明試驗區和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8〕47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按照市對縣、縣對鄉鎮的分級考核方式開展,市人民政府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對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牛剃微備考核,縣級考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將有關行業縣級主管部門的水土保持工作納入考核範圍淚幾再。
第三條考核堅持政府主導、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第四條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政府水土保持主體責任落實、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保持監測與信息化、水土保持宣傳教育等方面。
第五條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由市水利局具巴奔擊體實施。
第六條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實行年度考核。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考核採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自評與市考核組核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先參照本辦法要求完成縣級考核,在此基礎上形成縣級自評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市水利局。
市考核組根據縣級自評報告及相關支撐材料,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提出考核評分和考核等級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省水利廳。
核查前可委託第三方單位對各縣(市、區)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完成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核實。
第七條 考核評定採用評分法,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八條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納入市對縣(市、區)高質量發展考核。市對縣(市、區)的考核分數和等級,由市水利局報省水利廳抽查覆核後確定。
第九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水利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印發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九江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
《九江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姜歸,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9年10月31日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生態文明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內容,水土保持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國家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店匪套甩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
2018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贛府廳發〔2018〕47號),明確規定“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按照省對市、市對縣的分級考核方式開展,省人民政府對設區市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對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考核”。今年10月,省水利廳印發《關於開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暨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評估省想章趨級自評工作的通知》(贛水辦水保函〔2019〕23號),明確戰朽辯“設區市對縣(市、區)考核按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對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開展。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應參照《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制定”“省對設區市考核結果將作為省級水利改革發展考核中水土保持部分的考核結果”。
二、起草過程
根據省水利廳《關於開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暨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評估省級自評工作的通知》(贛水辦水保函〔2019〕23號)關於“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出台對所轄的縣(市、區)考核辦法時,應參照《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同時可根據各設區市重點工作推進的需要適當增加指標或微調指標權重,但調整後的考核指標必須涵蓋省級考核指標”“設區市對縣(市、區)考核結果經江西省水利廳抽查覆核後納入省級水利改革發展考核中水土保持部分的考核結果”的考評要求,為與省級考核相統一,市級考核辦法在考核方式、考核原則、考核內容、組織領導、考核評定、考核指標等方面與省級考核辦法保持基本一致,只對個別考核指標進行了微調。
三、主要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政府水土保持主體責任落實、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保持監測與信息化、水土保持宣傳教育等5個方面10項考核內容。
考核對象為全市13個建制縣(市、區)人民政府,不包括廬山管理局,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西海風景名勝區、八里湖新區、鄱陽湖生態科技城管委會。
根據工作需要和各縣(市、區)工作實際,對個別考核指標和分值進行了微調,但各項考核內容總分值不變。主要有:
1.為加強縣級人民政府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在政府水土保持主體責任中增加了“縣級人民政府分解落實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務”考核指標,分值2分。
2.水土保持宣傳教育方面,增加了“市級報紙、雜誌、網站刊登宣傳報導”考核指標,每篇0.5分。同時,提高了國家級和省級報紙、雜誌網站刊登宣傳報導的每篇分值,但總分值不變。
二、起草過程
根據省水利廳《關於開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暨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評估省級自評工作的通知》(贛水辦水保函〔2019〕23號)關於“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出台對所轄的縣(市、區)考核辦法時,應參照《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同時可根據各設區市重點工作推進的需要適當增加指標或微調指標權重,但調整後的考核指標必須涵蓋省級考核指標”“設區市對縣(市、區)考核結果經江西省水利廳抽查覆核後納入省級水利改革發展考核中水土保持部分的考核結果”的考評要求,為與省級考核相統一,市級考核辦法在考核方式、考核原則、考核內容、組織領導、考核評定、考核指標等方面與省級考核辦法保持基本一致,只對個別考核指標進行了微調。
三、主要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政府水土保持主體責任落實、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保持監測與信息化、水土保持宣傳教育等5個方面10項考核內容。
考核對象為全市13個建制縣(市、區)人民政府,不包括廬山管理局,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西海風景名勝區、八里湖新區、鄱陽湖生態科技城管委會。
根據工作需要和各縣(市、區)工作實際,對個別考核指標和分值進行了微調,但各項考核內容總分值不變。主要有:
1.為加強縣級人民政府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在政府水土保持主體責任中增加了“縣級人民政府分解落實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務”考核指標,分值2分。
2.水土保持宣傳教育方面,增加了“市級報紙、雜誌、網站刊登宣傳報導”考核指標,每篇0.5分。同時,提高了國家級和省級報紙、雜誌網站刊登宣傳報導的每篇分值,但總分值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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