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地方稅務局

九江市地方稅務局

九江市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地方稅務工作的正縣級建制的職能機構。已經撤銷。

2018年7月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九江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九江市國家稅務局、九江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國家稅務總局第14聯絡(督導)組副組長王立斌、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副局長、第7聯絡(督導)組組長黃正遜出席揭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地方稅務局
  • 建立時間:1994年9月
  • 級別:正縣級
  • 員工:1400餘人
機構設定,職責範圍,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工作業績,獲得榮譽,

機構設定

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教育科、稅政一科、稅政二科、徵收管理科、計畫財務科、國際稅收管理科、監察室、機關黨委等10個職能科(室),並有稽查局、直屬分局、辦稅服務廳、開發區局4個正科級直屬單位和信息中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幹部教育培訓中心、發票管理所4個正科級事業單位。

職責範圍

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貫徹落實措施,並抓好落實,充分發揮稅收的巨觀調控和監督作用;
九江市地稅局直屬分局
負責領導和組織全市地方各稅及其他各項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開展經濟稅源調查和收入分析預測,不斷深化改革,強化管理;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各地地方稅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稅收宣傳和地方稅收調查研究工作;
負責組織專項檢查和查處全市範圍內偷稅、逃稅、騙稅、抗稅案件工作;
編制全市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
負責管理全市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與管理縣(市、區)地稅局正、副局長、紀檢組長以及同級幹部;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承辦省地稅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征管的主要稅種及附加(基金)
九江市地方稅務系統主要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等11個地方稅種以及教育費附加、防洪保全資金、旅遊發展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孫暉(黨委書記、局長)
胡曉忠(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裘慶平(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張煉(黨委委員、副局長)
鄒俊(黨委委員、副局長)
塗新民(黨委委員、副局長)
方林(黨委委員、副局長)
陶勇(黨委委員、副局長)
馬宇翔(黨委委員、副局長)
時細禮(黨委委員兼九江開發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汝標(黨委委員、副局長)
諶東雲(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葛青春(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工作業績

2009年各級地稅部門和廣大地稅幹部職工攻堅克難、負重拼搏的一年。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地稅部門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紮實推進依法治稅,著力抓好業務基礎建設、稅源管理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四個重點”,緊緊圍繞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行政管理效能、稅收管理水平、幹部綜合素質“四個方面”實現新提高的目標要求,齊心協力,銳意進取,地稅工作在應對挑戰中把握機遇,在克服困難中實現趕超,在激烈競爭中推動發展,取得了新的業績。
逆勢趕超,地稅收入躍上新台階。2009年,全市地稅部門累計組織徵收入庫地方稅收收入突破30億元,完成31.1億元,比上年增收7.4億元,增長30.9%,增幅居全省之首。剔除上劃中央的城建稅收入1.87億元,完成29.22億元,比上年增收5.5億元,增長23.1%,高於全省同口徑收入增長3.3個百分點,收入總量、增收總額再創歷史新高。
創新理念,科學發展形成新共識。通過深入開展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各級黨員幹部進一步加深了對科學發展觀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形成了謀求地稅事業科學發展 “五個必須堅持”的新共識,通過學習實踐活動的有效開展,進一步提升了發展理念、破解了發展難題、理清了發展思路、強化了發展措施,為推動全市地稅加快發展、科學發展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和理論基礎。
大局為先,服務“三保”作出新貢獻。認真貫徹落實“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切實履行地方稅收職能,積極關注和改善民生,廣泛開展服務支持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百、千、萬”聯繫對接活動。2009年,全市地稅部門共減免地方各稅3185.5萬元,其中,審批減免成長型、就業型和困難企業地方稅1373.3萬元,落實幫扶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優惠政策減免地方稅收67.6萬元,惠及返鄉農民工7919人(戶);為吸收下崗失業人員企業和個體經營戶減免地方各稅1162.5萬元,惠及下崗再就業人員8408人,為達不到營業稅起征點9574戶個體經營納稅人減免稅款582.1萬元,有力促進了創業就業和社會和諧穩定。
公平公正,依法治稅邁出新步伐。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為地稅工作的靈魂,著力增強幹部職工依法行政、規範執法的意識,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嚴格遵循組織收入原則和“三個嚴禁”要求,依法組織地稅收入,不斷提高收入質量。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加強稅收執法監督制約,深化行政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強化稅務稽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深入組織開展稅收專項整治、專項檢查和“兩票”專項清查活動。2009年,全市共查處各類涉稅案件577起,結案530起,查補稅款5815萬元(含自查查補稅款2640.3萬元)、加收滯納金34萬元、處以罰款281萬元,營造了公平公正公開市場經濟環境。
提質提速,效能建設取得新成效。圍繞實現“三無”目標,精心組織,狠抓落實,以提高服務水平、創優稅收環境為重點,突出抓好壓縮行政審批、提高辦事效率、兌現服務承諾、改進服務方式、轉變工作作風等關鍵環節的工作,真誠傾聽,真心整改,真情服務,紮實推進效能建設年各階段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全市地稅部門辦事效率明顯提升、工作作風明顯轉變、廉潔辦稅公信度明顯提高、涉稅審批項目時間明顯縮短、服務態度明顯改善、政務環境明顯最佳化。
從嚴治隊,行業形象實現新提升。廣泛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不斷提升地稅行業文明新形象。進一步抓好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全面提高各級地稅領導和幹部推進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創新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人事制度改革,認真抓好基層分局長任期制落實,在全市地稅系統通過公推公選選拔任用了25名基層分局長,並全面交流輪崗。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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