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地方稅務局

瑞昌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0日,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計畫財務科、徵收管理科、稅政管理科、監察室(派駐機構)等正股級科室7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市地方稅務局
  • 成立於:1994年9月20日
  • 正股級科室:7個
  • 事業單位:3個
概況,地稅收入,征管機制,服務水平,政務環境,基層面貌,

概況

瑞昌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0日,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計畫財務科、徵收管理科、稅政管理科、監察室(派駐機構)等正股級科室7個,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發票管理所等正股級的事業單位3個,下有辦稅服務廳、湓城分局、工業園分局、稽查局等4個副科級直屬單位和碼頭分局、南義分局、花園分局3個副科級派出機構。
全局幹部職工總人數112人,其中男84人,女28人。退休16人,提前離崗13人,在崗83人,平均年齡39.4歲。在職人員大專以上學歷80人、研究生1人、中專2人;初級以上職稱47人,其中註冊稅務師6人、註冊會計師2人、會計師4人、助理會計師14人、助理經濟師4人、助理工程師3人、稅務師14人;45歲以下在崗人員100%達計算機一級以上水平。全局固定資產1200萬元。
截止2009年11月30日,瑞昌市地方稅務局轄區內的納稅登記戶數為5361戶,其中:內資企業798戶,港澳台投資企業35戶,外商投資企業11戶,個體經濟4508戶,其他經濟9戶。50萬元以上重點納稅企業81戶。
瑞昌市地方稅務局自成立以來,在省、九江市地稅局和瑞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把發展地稅事業作為地稅工作的第一要務,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為地稅工作的靈魂,堅持把“聚財興贛,執法為民”作為地稅工作宗旨,堅持把“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作為地稅工作目標,堅持把“三個服務”作為地稅工作永恆的主題,堅持把創新作為地稅事業發展不竭的動力,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以征管改革為主線,以強化基層建設為基礎,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為根本,以精神文明創建為動力,發揚艱苦奮鬥、負重拼搏的精神,與時俱進、開拓進取,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地稅工作任務,開創了工作環境優美、征管基礎紮實、征納關係和諧、幹部素質優良、執法行為規範、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良好局面,為瑞昌市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

地稅收入

地稅收入由1995年的1980萬元攀升到2008年的18500萬元,增長了8倍多,15年來累計組織地方稅收超過11.5億元,高於同期全市GDP的年均增幅。

征管機制

按照“以納稅申報和最佳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建立起了現代稅收征管新機制。地稅征管實現了由“粗放型”管理向“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的歷史性轉變,為地稅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服務水平

堅持“地稅工作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地稅幹部為納稅人服務,地稅機關為基層服務”的“三個服務”理念,按照“高效、便捷、優質、文明”的要求,充分發揮地方稅收政策的引導和調控作用,用足、用好各項地稅優惠政策,推動瑞昌經濟社會發展。推行了首問負責制、限時服務、承諾服務和“一站式”、“一窗式”服務等一系列優質服務措施,推廣了網路申報、電話申報、銀行網點申報、稅庫銀聯網等多元化申報納稅方式,實現地稅工作由“執法管理型”向“管理服務型”的轉變。

政務環境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心中有法、思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成為了瑞昌地稅人公推遵守的行為準則。政風行風評議以來,瑞昌市地方稅務局連續6年進入前三名。全局按照《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許可法》、《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規範稅收執法行為,最佳化了瑞昌投資環境,樹立了地稅良好形象。

基層面貌

歷經十多年的建設,辦公設施日漸完備,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十多年來,建成辦公用房68944平方米,全面解決了市局和基層分局的辦公用房。全局累計投資40萬元,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食堂、活動室、圖書室、健身房、榮譽室、文化長廊等設施及功能。三個農村基層分局建設成了春有花、夏有蔭、秋有果、冬有綠的花園式分局。全局人均電腦1台,實現了征管工作和政務管理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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