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幹部職工155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水縣地方稅務局
- 地區:修水縣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
- 類型:政府機構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單位概況
機關內設辦公室、人教股、監察室、計財股、稅政股、征管股、辦稅服務廳、稽查局、信息中心9個職能部門,下設義寧分局、白嶺分局、渣津分局、馬坳分局、溪口分局、山口分局、黃港分局、三都分局8個基層征管單位,擔負全縣本級及37個鄉鎮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該局自成立以來,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推進依法治稅,深化征管改革,加強隊伍建設,夯實征管基礎,提高稅源管理水平,努力實現應收盡收,朝著“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目標邁出了可喜的步伐,從1994至2008年,累計組織地方稅收11.8億元,年均增長27.7%,高於本縣同期GDP與財政收入的增長水平,及時把地方經濟稅源轉化成穩定增長的稅收收入,為地方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可靠的財力保障。該局牢固樹立並落實稅收經濟觀,切實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不折不扣地把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和服務措施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分配的作用,促進地方稅源建設,服務全民和諧創業,增強經濟稅收發展的後勁,使地稅收入的增長始終建立在地方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上,得到上級地稅部門和當地黨政的充分肯定,多次獲得九江市地稅局、修水縣委縣政府表彰的“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先進單位”、“財政收入突出貢獻獎”、“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納稅服務、基層建設、文明創建、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均取得顯著成績,獲得第九至第十一屆江西省“文明單位”稱號,辦稅服務廳獲得“江西省五一巾幗獎”稱號。
在九江市地稅局、修水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2009年,該局繼續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並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地稅工作會議精神,緊扣組織收入工作中心,堅持依法治稅不動搖,突出抓好“四個重點”(以規範內部管理為重點的業務基礎建設、以強化稅收監控為重點的稅源管理建設,以最佳化納稅服務為重點的機關效能建設、以增強勤政廉政為重點的幹部隊伍建設),努力實現“四個方面”(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行政管理效能、稅收管理水平、幹部綜合素質)有新的提高,必將為保持一方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二)負責領導和組織全縣地方各稅及其他各項收入工作,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地方稅稅種及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資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四)負責組織查處全縣範圍內逃稅、騙稅、抗稅案件工作;指導系統稅收稽查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五)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電子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縣地稅系統的推廣、運用工作。
(六)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
(七)負責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
(八)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修水縣地方稅務局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稅政管理股(政策法規股)、徵收管理股、計畫財務股、監察室6個職能股(室)和辦稅服務廳
(1)辦公室
負責處理縣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的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政務信息和報刊發行、督查督辦;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日常接待、車輛管理、辦公用品採購、水電維修、安全保衛、機關衛生和食堂等後勤服務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負責擬定全縣地稅系統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及工資等工作;負責承辦全局股級以下幹部任免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內的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3)稅政管理股(政策法規)
負責全縣營業稅、資源稅、涉外地方稅收、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車船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等財產行為稅、教育費附加、其他有關收入及資金(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制訂有關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負責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財務管理。組織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好稅務複議、應訴、賠償及稅務行政處罰組織聽證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政策調研工作。
(4)徵收管理股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有關綜合性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稅收征管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工作;負責組織征管質量的考核工作;負責稅法宣傳;負責稅務代理機構的審核、報批工作以及註冊稅務師的考務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收發票使用計畫的編制、保管、領購、繳銷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5)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報稅收長遠規劃;編制和分配年度稅收執行計畫;制定全縣地方稅收計畫、會計、統計、財務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建立地方稅收統計報表指標體系,匯總分析全縣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負責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稅收票證;負責管理系統內的經費、服裝、裝備。
(6)監察室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糾風和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稅務登記證件列印及發放;受理納稅申報;稅款收取;票證管理與視窗發票填開;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公開辦稅;納稅資料發售;負責稅收計畫的落實;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的管理;代征、代扣單位管理;核定應納稅管理;待批文書的管理;申報、入庫、欠稅管理;稅收政策宣傳;資料信息管理。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組織、管理的業務指導;辦理重大案件稽查的具體事項;組織實施全市地方稅收專項稽查;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檢查和獎勵;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務檢查證件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研究和制訂全縣地方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實施方案;組織和具體實施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地方稅收信息化工程;建設、管理和維護系統的計算機網路;負責軟體的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工作;承擔統計工作;參與本系統稅務管理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工作,提供技術上的支持和服務。
(四)基層分局
修水縣地方稅務局下設7個副科級分局和一個所。
1、白嶺分局:負責白嶺鎮、路口鄉、全豐鎮、古市鎮、黃龍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2、渣津分局:負責渣津鎮、大橋鎮、水源鄉、石坳鄉、余塅鄉、上杉鄉、東港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3、馬坳分局:負責馬坳鎮、杭口鎮、上杭鄉、程坊鄉、西港鎮、新灣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4、溪口分局:負責溪口鎮、港口鎮、布甲鄉、大椿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5、山口分局:負責山口鎮、漫江鄉、復源鄉、征村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6、黃港分局:負責黃港鎮、黃沙鎮、何市鎮、上奉鎮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7、三都分局:負責三都鎮、四都鎮、黃坳鄉、廟嶺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8、義寧分局:負責義寧鎮北城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
9、南所:負責義寧鎮南城、寧州鎮、竹坪鄉區域內的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落實並考核任務執行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