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1979年1月,丹東市恢復民族事務委員會,其內部設立宗教事務處。1994年,12月31日,丹東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更名丹東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02年,市政府設立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宗教事務局,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正局級建制,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依法管理全市民族事務和宗教事務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 適用地區:丹東市
  • 地理位置:中國遼寧
  • 工    作:檢查、監督民族宗教工作
  • 類別:委員會
  • 對象:事務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省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當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2、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有關重點課題的調查研究,並監督、檢查執行和落實情況。
3、調查研究全市民族地區經濟、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情況及全市宗教方面的情況,向上級提出制定有關政策、法規、條例的意見和建議。
4、按照國家有關處理民族關係的原則和方法,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辦理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的有關事宜。
5、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參與制定有關民族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管理監督民族資金的分配和使用;配合承辦民族地區扶貧事宜;組織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
7、依照有關規定,做好民族識別和民族成份的鑑定工作;負責全市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指導少數民族社團組織工作。
8、推動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服務。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指導境內外國人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辦理宗教團體所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指導和幫助宗教團體不斷提高自我管理能力,鼓勵他們積極興辦自養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指導宗教界開展好正常的對外文化交流及友好交往。
10、組織接待民族、宗教界的學習、考察、參觀等事宜;承辦全市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文藝調演等較大型文化體育活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人事、財務、文電、會務、應急、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統計、綜合協調、安全保密、對外聯絡、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及綜合性調研工作;承擔機關黨組辦公室職責。
(二)政策法規監督科
擬定民族宗教地方性規章草案及相關政策;負責民族成份管理、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指導民族自治地方重大慶典活動有關工作;聯繫指導各少數民族社會團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承辦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負責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涉及少數民族婦女兒童、人口與計畫生育、老齡、殘疾人、雙擁、邊海防等工作;依法負責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民族關係,承擔全市民族領域安全穩定方面的輿情收集、監測、分析、研判工作;研究民族領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
(三)民族工作科
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文化、衛生、教育、體育、科技、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參與擬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承擔民族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發展工作;組織邊境民族地區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參與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參與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的管理;組織開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指導民族政策、基本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指導少數民族古籍蒐集整理、出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承辦民族文物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方面有關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學校“雙語”教育工作。
(四)宗教科(審批管理辦公室)
承辦佛教(藏傳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各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宗教界人士,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開展愛國家、愛人民、擁護祖國統一教育,引導和鼓勵開展社會慈善公益活動;依法對外國人宗教活動進行管理;負責對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士的培訓工作;承擔全市宗教領域安全穩定方面的輿情收集、監測、分析、研判工作;研究宗教領域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破壞滲透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對縣(市)區宗教工作部門實施業務指導;承擔行政審批職責。
(五)丹東市滿族研究所(民族宗教政策研究室):
研究以滿族為重點的少數民族理論,研究市區民族經濟的發展,挖掘和整理民族文化遺產,研究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等。

現任領導

主任(局長)於輝
副主任(副局長)辛立軍
副主任(副局長)路遙
副主任(副局長)劉歧
下設辦公室、民族科、政策法規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五個科室。另有事業單位丹東市滿族研究所與機關合署辦公。

地理位置

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六緯路鵬城國際大廈31號
丹東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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