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簡介,成立,前身,活動,宣言,黨綱,黨部,採訪,
簡介
東森新聞網報導,告別台灣政壇數年的林正杰2005年9月成立一個新的政黨,叫做“中華統一促進黨”。黨主席林正杰說:“用較小而靈活的黨部架構,每個黨部都是自己取名字,取民族英雄的名字,譬如說鄭成功,他就叫成功黨部,也有那種半虛構,半真人的黨部,叫做木蘭黨部。”
曾經是“黨外”的衝撞大將,這次林正杰組黨有著截然不同的立場,林正杰不諱言講,自己始終都是個統派,他的統一黨,要讓台灣人認清局勢。林正杰說:“包括馬英九、陳水扁,他們都是在搞可愛政治,常常就是在討好老百姓,參加嘉年華會、園遊會等,或者是我真的很關心老百姓、民生疾苦,就去賣賣鮪魚、賣賣水果,這是什麼東西?政治是非常專業的,台灣需要的政治家,是要解決台灣最大的問題,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兩岸關係。”
成立
“中華統一促進黨”目前有50000人,擁有自己的部落格,宣揚統一理念,作日曆甚至還用孔子紀元2557年,凸顯兩岸文化 同源概念,而統一黨的首度亮相,將選在3.19當天,以參加嗆扁活動正式宣告統一黨誕生。
前身
“大同盟”當初是由二十名左右的台灣愛國志士們,於2004年5月9日母親節,在廣州黃花崗七十二烈士靈前宣誓籌組的。目的是要激勵台灣的愛國志士們,團結起來效法先烈的犧牲精神,以對抗台灣島內日益猖獗的台獨勢力。
經過約半年的籌備,“保衛中華大同盟”於2004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五十九周年紀念日當天下午四時半,在台北市中山堂前的“台灣光復紀念碑”前正式宣誓成立。並於當晚六時,在國軍英雄館舉行成立大會。除了約四百名黨代表冒著‘納坦’颱風帶來的暴風雨前來參加大會外,還有不少貴賓前來道賀。
活動
“大同盟”成立後立即投入了各種反獨愛國的運動,主要的有以下三次活動:
一、2005年3月26日,“台獨”政府發動了號稱百萬人的“反反分裂大遊行”替台獨造勢。“大同盟”立即於次日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舉辦了“反台獨、反分裂、要和平、要統一”的音樂會,以透過音樂與演講交替的輕鬆方式,向年輕朋友們傳達大同盟的理念——“和平統一”才是台灣前途最好的選擇,也是兩岸同胞幸福最大的保證。
三、2005年7月1日是香港回歸八周年的紀念日,“大同盟”舉辦了在台灣第一次的大規模慶祝活動。當天除了發動了約六百輛計程車,組成了擁護“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巨龍車隊,一路從台中沿著高速公路北上台北外,又於當晚在台北市青年公園舉行慶祝晚會,以香港成功的例子,讓年輕朋友們認識到“一國兩制”的真諦。
經過一連串的愛國運動後,原本以反“台獨”而結盟的同志們,已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觀念達成了共識。因此,決定於2005年9月9日上午九時,也就是日本向中國獻上降書六十周年紀念日當天,在台北正式成立了“中華統一促進黨”。
從此一個既能深入台灣各角落,又敢公開主張“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政黨正式誕生了。
宣言
台灣何去何從, 不但關係到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命運,也關係到整箇中華民族的前途,不能不慎重地對待 ,但現今,藍綠兩大陣營都沒有為台灣的未來指出一個正確的方向。
綠色政客們為了個人的權力地位,先是以“愛台灣” 、“反併吞”等民粹口號煽動台灣民眾敵視大陸,繼而賣族求榮,想讓台灣背叛中國,淪為外國勢力阻礙中華民族復興的馬前卒 ,甚至因而把兩岸推向內戰的危機,把台灣帶向毀滅的災難,也在所不惜。
至於泛藍的領袖們,雖然認識到綠色台獨路線的危險性,但因為有選舉的包袱,在目前台獨民粹思想橫行的氣氛下,怕被戴上“賣台”的帽子而流失選票 , 只得隨波逐流,不敢具體地為台灣前途做出一個明確的主張,只得任由綠色政客們擺布台灣的未來。
而事實上,台灣的前途有一個最佳的選擇,那就是與大陸的“和平統一” ,因為統一後會給台灣帶來:
●永久的和平
統一後 , 兩岸一家親, 自然就沒有任何內戰危機了 。
●繁榮的經濟
統一後 , 台灣一方面每年可以省下上千億的軍費來建設家園,另一方面又有十三億人口的市場做後盾,經濟自然會繁榮 。
●真正的自主
統一後 , 在“一國兩制相尊重”的原則下,除了國防、外交以外,島內一切事物都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不須再任由其他人的擺布了 。
此外,統一後沒有任何外力能阻礙中華民族走向富強繁榮的康莊大道 ,那時兩岸人民也將成為和平崛起後新中國的的共同主人。
和平統一兩岸人民幸福最大的保證。總之, 台獨意味著戰爭與毀滅,統一則會帶來和平與幸福, 可惜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多因眼前的利益, 不能為台灣人民作 出正確的選擇 。而 我們這群熱愛台灣 、 熱愛兩岸的中華兒女們 ,不能坐視台灣就此沉淪,不能坐視民族受到傷害,只得 挺身而出,呼籲大家與我們共襄盛舉為“和平統一”的目標共同奮鬥,因為只有“和平統一”才是兩岸人民幸福最大的保證。
黨綱
一、 台灣應在一國兩制相尊重的原則下與大陸和平統一,統一以後整箇中國的主權由兩岸人民共享。
二、 統一以後,由兩岸人民共同組成的大陸中央政府代表整箇中國行使國家主權 ,同時大陸中央政府也將負起整箇中國的國防與外交責任 , 台灣則成為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簡稱“台灣特區”。
三、 統一以後的國號簡稱“中國”,或由兩岸共同協商決定。
四、 統一以後,代表整箇中國的國旗可由兩岸共同協商決定,但台灣特區的區旗則仍然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六、 統一以後,一切有關台灣特區內部事務均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 ,大陸“ 中央政府”不加以干預。
七、 統一以後,台灣特區擁有獨立的司法管轄權及司法終審權,以保障台灣居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
八、 統一以後,台灣特區的一切財政收入均由特區政府自行支配,大陸中央政府不在台灣特區徵稅。必要時,中央政府還將對台灣特區進行財政補助。
九、 統一以後,台灣居民赴大陸就學、就業 、經商均可享受大陸居民待遇。
相信在兩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們的中華民族將會成為一個繁榮 、富強 、自由 、民主的偉大民族。
黨部
木蘭黨部 自如黨部 成功黨部 皓東黨部 福星黨部 子儀黨部 英士黨部 銘傳黨部
覺民黨部 伏波黨部 克強黨部 莫那魯道黨部 志航黨部 繼光黨部 自忠黨部 蒼水黨部
武穆黨部 狄青黨部 李廣黨部 定國黨部 敬德黨部 班超黨部 天德黨部 謝安黨部
蘇武黨部 經國黨部 子龍黨部 道鄰黨部 羅俊黨部 清芳黨部 衛青黨部 李靖黨部
宗堂黨部 反獨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