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紐西蘭貿易與經濟合作框架

中華人民共和國-紐西蘭貿易與經濟合作框架是由紐西蘭在2004年05月28日,於奧克蘭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2004年05月28日
  • 生效日期:2004年05月28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奧克蘭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紐西蘭(“雙方”)
希望繼續發展自一九七二年建交以來所建立的長期穩定、快速發展的雙邊經貿合作關係;
希望加強兩國間全面穩定的經濟貿易關係;
注意到雙方都是世界貿易組織和亞太經合組織的成員,欲共同加強多邊貿易體制,並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憶及胡錦濤主席和克拉克總理承諾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優勢互補、彼此合作的原則下,制定貿易與經濟合作框架;
強調雙方承諾通過貿易與經濟合作框架將兩國間的貿易、投資和經濟關係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達成以下諒解:
第一條雙方將通過全面的經貿合作尋求兩國間全面的貿易與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
第二條雙方將採取措施促進在具有突出經濟潛力的領域進行戰略合作。這些領域主要為:農業、畜牧業、林業、羊毛、服務業(包括教育、旅遊、航空服務、勞務和專業服務)、科學技術、環境保護、信息和通信技術及投資。雙方將促進在確保人類健康、動植物衛生和食品安全的措施、技術法規和標準、合格評定、海關、智慧財產權、便利商務旅行和促進行業往來等方面的合作。雙方願意共同尋求使紐西蘭企業參與中國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機會。有關行業合作詳見附屬檔案一。
第三條雙方認識到,領導人和負責貿易與經濟的部長之間的經常性會晤,有益於建立更加強勁的雙邊夥伴關係。雙方將攜手合作促進此種會晤,包括在多邊和地區場合。
第四條雙方將建立一個部長級聯合委員會就共同關心的貿易與經濟問題加強對話,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部長級聯合委員會由中新兩國的部長或其指定的代表共同擔任主席。
第五條雙方將進一步加強中新經貿聯委會的作用,以繼續鞏固雙邊經貿關係。雙方重申經貿聯委會的職責。
雙方將加強現有其他磋商機制在促進兩國重要行業合作及便利中新各部門、機構和監管部門進行對話方面的作用,這些機制包括衛生與植物衛生聯委會、農業聯委會、林業聯委會、聯合教育工作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紐西蘭經濟發展部間《關於建立世界貿易組織/技術貿易壁壘領域磋商機制的安排》。
第六條雙方將以兩國企業和學術界的高層互訪為契機,推動兩國經濟貿易合作向前發展,支持中新企業和學術界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
雙方將為彼此間的商務旅行、商務簽證的獲得、工商團體的聯繫以及貿易與投資展覽提供便利。上述領域的合作和相關舉措將有助於兩國企業確認商業機會和擴大雙邊貿易與投資。
第七條雙方認識到在包括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在內的各場合就地區和多邊貿易和經濟問題定期舉行高層磋商的重要性。雙方將加強在這些領域的磋商,並儘可能地協調政策立場和做法。雙方將就這些問題經常舉行相應高官級別的對話。
第八條雙方認識到,影響兩國貿易與投資的所有中央政府措施均應以合理、客觀和透明的方式實施。對另一方就這些措施提出的問題,雙方將提供足夠的磋商機會以交流信息。
雙方將在貿易方面加強對話,包括貿易救濟措施,以便在貿易政策和貿易措施上給予對方公平待遇。
第九條對於雙方中一方與第三國(或多個國家)達成的貿易或投資優惠待遇協定所可能產生的影響,雙方將提供足夠的磋商機會就有關問題交流信息和看法。
第十條紐西蘭承認,經過2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已經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自本框架簽署之日起,《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和16條,以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段的內容不再適用於中新之間的貿易。雙方同意將聯合進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可行性研究(詳見附屬檔案二),並儘快進入談判。雙方將爭取談判於2005年初啟動。
第十一條中新經貿聯委會將負責跟蹤執行本框架的進展,並向雙方部長報告。
第十二條附屬檔案是本框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框架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並將在之後的每一個五年期繼續有效,除非一方於一個五年期結束前半年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在該五年期結束時終止本框架。
對本框架的修改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決定。
本框架的中英文文本同等作準。
本框架於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奧克蘭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紐西蘭政府代表
薄熙來吉姆·薩頓
(簽字)(簽字)
附屬檔案一:
為促進兩國重要行業領域經濟穩定增長、市場穩步擴大,中國和紐西蘭將在包括貿易政策在內的各個領域擴大合作,並為雙方貿易與投資創造良好條件。雙方共同確定的合作領域為:
農業、畜牧業、林業、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
中新雙方將通過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紐西蘭農業林業部建立的農業聯委會、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和紐西蘭農業林業部建立的林業聯委會以及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紐西蘭農業林業部建立的衛生與植物衛生聯委會加強合作,進一步促進在農業、畜牧業,林業、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領域的貿易和投資活動。
●雙方將在上述各聯委會下鼓勵在相關領域內開展合作,這些領域包括:
●高科技農業(例如種子改良、實用加工技術、體制管理和動植物育種技術);
●可持續草場管理(例如草地資源保護和草種改良);
●動物繁殖(例如動物健康和畜牧業);
●林業(例如林木育種、人工林、生態林業、林業科技、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林業生物安全、木材新產品開發、林業政策制定和實施以及木材和林產品貿易);
●雙方認識到,食品安全和食品標準在確保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發展國際貿易方面的重要性。雙方將在衛生與植物衛生聯合委員會下,尋求加強與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有關的雙邊交流與磋商機制。為了增進對彼此動植物與人類健康體制(包括病蟲害情況)的了解,並與世界貿易組織權利和義務相一致,雙方承認通過訪問以確認這些體制達到雙方尋求的衛生要求等形式繼續交換關於彼此體制的信息和建立對彼此體制的信任十分重要。雙方將就對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衛生與植物衛生的權利與義務的理解和實施加強對話。
羊毛合作
為發展中新羊毛貿易,雙方行業組織將加強現有的對話。新方將通過培訓、技術合作等多種方式,幫助中國毛紡企業合理採購和使用新毛。
科學和技術
憶及2003年胡錦濤主席訪新期間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科學和技術合作協定》,雙方願在此協定的基礎上加強兩國的友好關係和科學技術合作。
雙方認識到充分執行此協定對促進兩國研究和創新領域合作的重要性,特別是對促進協定中列出的優先領域合作的重要性。這些優先領域包括:畜牧業、環境和生態保護與恢復、林業和自然資源保護、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地球物理學、南極和健康研究。
貿易技術壁壘
為便利貿易,雙方將繼續就彼此的監管方式交流信息和建立互信,以降低由於技術規範與標準不同而造成的商業成本。
根據中國與紐西蘭簽署的《關於建立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領域磋商機制的安排》,雙方將通過以下措施就雙方在檢驗及技術性監管方式方面的差異加強交流和磋商:
●致力於完成關於質量監督、檢驗、標準和合格評定方面的一個合作框架;
●促進兩國認證機構的安排與磋商,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紐西蘭經濟發展部簽署的《關於建立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領域磋商機制的安排》下進行,以支持對各自檢測和認可要求可靠性的承認,特別是在機電產品和木材產品領域;
●基於中新兩國在亞太經合組織框架下所做的工作,尋求締結一項雙邊電工電子產品相互承認安排;
●中方希望締結一項與上述安排類似的中新機械產品相互承認安排;
●鼓勵兩國合格評定和標準領域的官員、監管人員和專家開展交流;
●在中方人員進行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培訓方面加強合作;
●充分利用1999年中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羊毛標準契約,建立雙向聯繫渠道,促進溝通與聯繫,聯合採取有效的行政措施來應對包括羊毛再檢驗要求在內的現存問題,以保障雙方利益並促進雙邊貿易。
信息通信技術與電子商務
雙方將尋求在電子商務、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方面達成諒解備忘錄,以鼓勵在上述領域的合作。
服務業
中新兩國在服務業領域的合作不斷擴大,貿易發展迅速。雙方認識到在服務業領域深化合作和拓展貿易將惠及雙方,這些領域包括:教育、旅遊、航空服務及勞務和專業服務。
教育
雙方認識到教育和培訓在排除減少貧困和經濟成長所面臨的障礙方面起的重要作用。雙方注意到《2002年教育和培訓合作諒解備忘錄》(2002備忘錄)和《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紐西蘭教育部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文憑和學位證書的安排》的存在。該備忘錄和安排確認了雙方共同感興趣的領域,並創造機會開發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的教育和培訓合作項目。雙方教育聯合工作組將在2002備忘錄的基礎上討論在教育培訓領域擴大合作的重點。
旅遊
雙方認識到雙向旅遊增長的潛力。雙方相信可以通過以下措施進一步推動旅遊業:
●擴大1999年以來成功實施的“旅遊目的國安排”的範圍;
●為旅遊服務在彼此市場的實施和市場推廣提供便利。
航空服務
雙方憶及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民用航空運輸協定》,認識到在增加雙邊航空服務機會方面存在潛力,並將通過合作加強現有的安排。
勞務與專業服務
雙方將探討在勞務和專業服務方面合作的可能性。
投資
中國和紐西蘭已經互為重要的投資夥伴,而且兩國都對1988年《投資促進和保護協定》簽訂以來投資增長的趨勢表示歡迎。兩國都有興趣,特別是通過現有的投資渠道,利用對方的自然資源、工業實力和人才。雙方希望通過下列方式推進這種進程:
●合作和交流信息,以期改善雙向投資環境,包括採取行動提高透明度和可預見性,改進行政決策程式,加強對投資和投資者的保護;及
●採取行動在中新機構之間建立機構聯繫,以促進投資訪問、商業活動、會議和其他活動。
環境保護
雙方將尋求機會以分享信息,並在促進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和資源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措施方面進行合作。雙方將鼓勵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貨物與服務貿易,並尋求機會以達到上述目標。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商業活動和研究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智慧財產權執法對兩國人民的保護、健康、安全和福祉都至關重要,同時也是兩國經濟中製造業、技術和服務部門成功的關鍵。
雙方認識到,保護智慧財產權在為企業提供穩定和競爭的商業環境以及鼓勵研究與創新方面的重要性。雙方將就智慧財產權保護進行雙邊、地區和多邊合作。
海關合作
中國和紐西蘭已在海關事務方面開展了緊密的合作,並通過這一合作在促進貿易便利、安全及遵守海關法規方面相互提供了協助。雙方的海關部門都是亞太經合組織海關手續分委員會的積極參與者,並且在該分委員會集體行動計畫的指導下為亞太地區的貿易便利與安全提供了支持,做出了貢獻。雙方希望通過以下措施加強已有的緊密合作:
●更新雙方1995年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紐西蘭海關合作安排》,以體現雙方在促進貿易便利與安全以及遵守海關法規等方面的新舉措;
●促進兩國海關間的夥伴關係,以便利貿易和加強溝通,並就海關領域的國際事務加強合作和增進了解;
●在亞太經合組織和世界海關組織框架下推進電子商務戰略;
●加強執法合作,打擊違反海關行為,通過建立聯繫點對有關毒品走私、智慧財產權侵權和商業瞞騙等方面的協查請求給予及時回復;
●在執法活動及其新方法、新技術方面加強信息共享;
●推動世界海關組織《阿魯沙宣言》有關原則的實施。
便利商務人員往來
雙方將努力簡化申請商務簽證的手續,縮短簽證辦理時間,最大限度地給從事正常商務活動的人員提供便利,保證訪問團組和個人的商務訪問如期成行。同時為在對方國家從事長期經貿活動的商務人員提供長期工作簽證便利。
中國西部開發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計畫
中方將為紐西蘭企業參與中國西部開發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計畫提供有關機遇的信息。中方鼓勵紐西蘭企業利用貿易、投資、經濟合作等多種方式積極參與上述活動,特別是在紐西蘭有比較優勢的優質動植物遺傳物質培育、畜牧業、林業開發、環境保護以及食品加工等方面。
新方認識到中方對西部大開發戰略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重視。雙方願意共同尋求在人力資源方面加強合作的機遇,包括促進中新專家間的交流。中方邀請新方專家對西部和東北地區的管理、技術人才進行培訓。
行業磋商
雙方認識到行業和商業團體(包括雙邊商會)為加強雙邊貿易和投資關係做出的寶貴貢獻。為增強此種團體在支持中新商業聯繫中所發揮的作用(包括同政府對話),雙方將努力使這些團體能及時在各自所在的地區合法註冊並得到認可。
附屬檔案二:
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的聯合可行性研究包括下述事項:
●提供雙邊貿易和經濟關係最近趨向的概述;
●評估國際貿易政策的最新動態和對中新貿易投資的可能影響;
●確定並描述現存的貿易壁壘和投資流動壁壘,涵蓋貨物、服務和投資以及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中可能涉及的其他問題;
●評估取消和/或減少現存貨物與服務貿易壁壘和投資壁壘帶來的影響;
●確定可能採取的合作措施,促進中新之間實現貿易與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
●就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範圍提出建議,為在2005年早些時候開始談判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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