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在1992.09.01由海關總署頒布。第一條 為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促進我國對外開放,加強海關對過境貨物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過境貨物...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關對暫時進出境貨物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海關對暫時進境、暫時...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關對暫時進出境貨物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經海關批准,暫時進出關境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進境的貨物適用本辦法。
第一條 為方便暫準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辦理海關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國政府加入的《關於貨物暫準進口的ATA單證冊海關公約》(簡稱《ATA公約》)及其相關附約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督管理,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隨進境貨物木質包裝傳入,保護我國森林、生態環境,便利貨物進出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木質...
出口貨物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超過規定時限未向海關申報的,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徵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徵收滯報金。第九條 本規定中的申報日期是指申報數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以下簡稱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簡稱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海關總署令第38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98號修改)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六條修改為:“經營人應當憑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註冊登記手續。經海關核准後,才能負責辦理...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的有關規定製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郵遞物品,是指包裹、小包郵件、貨樣和印刷品。第三條進出口的郵遞物品,必須經過海關查驗並且按章徵稅或免稅後,郵局才可以投寄。第四條郵遞進出品的貨物,...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第240號、第243號、第247號修正)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二條第一款中的“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修改為“按照本...
(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規定的文書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並且發布。”(十六)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十七)刪去附屬檔案。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轉關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89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18號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於2001年12月20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91號發布,根據2014年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218號《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以下簡稱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簡稱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以下簡稱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簡稱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 進出口貨物監管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轉關貨物監管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關境(以下簡稱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海關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簡稱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徵收關稅和其他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徵收海關監管手續費的辦法 海關對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的暫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
《進出口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3月1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已於2021年3月12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徵收海關監管手續費的辦法 海關對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的暫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 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根據《海關法》第六十條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不構成走私罪的走私行為,構成走私罪但依法免予起訴或者免除刑罰的行為,以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的處理,...
《關稅條例》規定可以暫不繳納稅款的九項暫準進出境貨物除使用ATA單證冊報關的貨物、不使用ATA單證冊報關的展覽品、貨櫃箱體按各自的監管方式由海關進行監管外,其餘的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暫時進出口貨物監管辦法》進行監管,因此...
過境人員未經海關批准,不得將其所帶物品留在境內等。198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對進出境物品提出明確規定,並要求進出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物品放行前繳納稅款。內容介紹 進出境物品的分類 (一)按進出境物品...
特別是從1951年開始,隨著國家對外貿易管制政策的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實施,在以許可證為依據的進出口貨物海關監管制度下,報關行逐步退出報關業務,報關主要由國營外貿公司自行辦理。由於國營外貿公司的經營主要採用有計畫、有...
郵包寄達後,收件人應及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帶交或寄交郵包寄達地海關,由海關按《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10)進出境郵遞物品中,如果有按照國家規定須經審查、鑑定、...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計算公式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
賠償辦法:由海關關員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查驗貨物,物品損壞報告書》一式兩份,查驗關員和當事人雙方簽字,各留一份。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鑑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