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實用解讀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實用解讀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實用解讀版)》是2019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福華。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實用解讀版)
  • 作者:李福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月
  • 頁數:531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739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司法實踐中有大量情形難以通過法條直接對應,部分法條在實務中常被誤解或濫用,部分當事人直到法院判決生效才知道自己曾經以為正確的處置方式竟是司法實踐中普遍糾正的錯誤……為使讀者從更加深入的角度了解法律,知悉司法實踐中常見情形的處理,作者組織編寫了本套笑定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實用解讀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實用解讀版》具有以下特色:
1.重在實用。本書著重從問題解決、程式流程、權利救濟三大方面對法律展開釋解,分為實用解讀、法律術語、權利救濟三大板塊,並穿插流程示意等實用內容,緊扣司法實踐,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2.內容專業。本書組織從事一線審判工作的法官編寫,匯集了司法實踐中常見情形的通用處理方法,內容務實、專業,性價頁歸*高。
3.便於查閱。本書通過目錄、條旨、書眉指引等設定,增強查閱的便利性。讀者可以快速查到自己想要找的法條,並查閱相關內容。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章基本規定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調整對象和調整範圍
第三條權益保護原則
第四條采重辯民法基本原則——平等原則
第五條民法基本原則——自願原則
第六條民法基本原則——公平原則
第七條民法基本原則——誠信原則
第八條民法基本原則——公序良俗原則
第九條民法基本原則——綠色原則
第十條民法法源
第十一條特別法與一般法關係
第十二條特別規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
第十四條民事權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條出生和死亡時間如何確定
第十六條胎兒權利保護
第十七條法定成年人年齡備殼匪喇
第十八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一)
第二十二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二)
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
第二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二)
第二十三條監護人原則規定
第二十四條成年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灑翻刪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認定程式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住所
第二節監護
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間法定監護義務
第二十七條未成年人監護人
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的監護人
第二十九條遺囑指定監護人
第三十條協定確定監護人
第三十一條仔試頁監護人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殊監護人
第三十三條意定監護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職責
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如何履行監護職責
第三十六條監護人資格撤銷
第三十七條喪失監護資格不免除法定義務
第三十八條監護資格的恢復
第三十九條監護關係終止
第三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條宣告失蹤條件
第四十一條失蹤時間計算起點
第四十二條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第四十三條財產代管人職責
第四十四條財產代管人變更
第四十五條宣告失蹤的撤銷
第四十六條宣告死亡條件
第四十七條宣告死亡與宣告失蹤衝突解決
第四十八條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
第四十九條自然人被宣告死亡期間仍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十條宣告死亡的撤銷
第五十一條宣告死亡對婚姻關係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宣告死亡對收養關係的影響
第五十三條撤銷死亡宣告對財產關係的影響
第四節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四條個體工商戶
第五十五條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舉蜜騙旋、農村承包經營戶責任
第三章法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五十七條法人概念
第五十八條法人的成立
第五十九條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起止
第六十條法人責任獨立
第六十一條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相關責任
第六十三條法人住所
第六十四條法人事項登記
第六十五條法人登記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法人登記機關公示職責
第六十七條法人合併、分立後的權利義務
第六十八條法人終止
第六十九條法人解散
第七十條法人清算(一)
第七十一條法人清算(二)
第七十二條法人清算(三)
第七十三條法人破產終止
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
第七十五條法人設立人的責任
第二節營利法人
第七十六條營利法人概念
第七十七條營利法人的成立(一)
第七十八條營利法人的成立(二)
第七十九條法人章程
第八十條法人權力機構
第八十一條法人執行機構
第八十二條營利法人的監督機構
第八十三條營利法人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
第八十四條禁止利用關聯關係損害法人利益
第八十五條營利法人撤銷決議的對內外效力
第八十六條營利法人的社會責任
第三節非營利法人
第八十七條非營利法人概念、類型
第八十八條事業單位法人
第八十九條事業單位理事會和法定代表人
第九十條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取得
第九十一條社會團體法人的組織機構
第九十二條捐助法人
第九十三條捐助法人的組織機構
第九十四條捐助人權利及捐助法人違規決定法律後果
第九十五條非營利法人終止時不得分配剩餘財產
第四節特別法人
第九十六條特別法人類型
第九十七條機關法人
第九十八條機關法人的撤銷與權利義務承繼
第九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第一百條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第一百零一條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組織
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概念及類型
第一百零三條非法人組織的資格
第一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責任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非法人組織的代表
第一百零六條非法人組織的解散
第一百零七條非法人組織的清算
第一百零八條法律的參照適用
第五章民事權利
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一般人格權
第一百一十條具體人格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個人信息安全權
第一百一十二條基於婚姻、家庭的人身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
第一百一十四條物權概念及類型
第一百一十五條物權客體
第一百一十六條物權法定原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徵收、徵用的補償
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契約之債
第一百二十條侵權之債
第一百二十一條無因管理之債
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之債
第一百二十三條智慧財產權類型
第一百二十四條繼承權
第一百二十五條股權及其他投資性權利
第一百二十六條民事權益的兜底條款
第一百二十七條數據及虛擬財產權益
第一百二十八條特殊群體權益保護
第一百二十九條民事權利的取得方式
第一百三十條民事權利行使方式(一)
第一百三十一條民事權利行使方式(二)
第一百三十二條民事權利行使方式(三)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概念
第一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要求
第一百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
第二節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七條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一百三十八條單方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九條公告方式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條意思表示的形式——明示和默示
第一百四十一條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一百四十二條意思表示的解釋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要素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六條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條重大誤解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
第一百四十八條受欺詐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一)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欺詐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二)
第一百五十條受脅迫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
第一百五十一條民事法律行為顯失公平的救濟
第一百五十二條撤銷權的行使與消滅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法和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被撤銷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一)
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二)
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七章代理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百六十一條代理的範圍
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的法律效果
第一百六十三條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第一百六十四條代理人履職要求及責任
第二節委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授權委託書的形式及內容
第一百六十六條共同代理
第一百六十七條代理行為違法的責任
第一百六十八條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
第一百六十九條復代理
第一百七十條職務代理
第一百七十一條無權代理
第一百七十二條表見代理
第三節代理終止
第一百七十三條委託代理的終止
第一百七十四條被代理人死亡後的繼續代理
第一百七十五條法定代理的終止
第八章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六條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七條共同責任——按份責任
第一百七十八條共同責任——連帶責任
第一百七十九條民事責任的形式
第一百八十條不可抗力
第一百八十一條正當防衛
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
第一百八十三條見義勇為
第一百八十四條自願緊急救助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五條英雄烈士權益的特別保護
第一百八十六條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
第一百八十七條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競合
第九章訴訟時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八十九條分期債務訴訟時效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
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後賠償
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的正反效力
第一百九十三條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第一百九十四條訴訟時效中止
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
第一百九十六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第一百九十七條訴訟時效法定
第一百九十八條仲裁時效
第一百九十九條除斥期間
第十章期間計算
第二百條期間計算單位
第二百零一條期間計算方法
第二百零二條期間最後一日
第二百零三條期間最後一日計算方法
第二百零四條期間法定或約定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百零五條術語解釋
第二百零六條本法實施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8.2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4.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6.2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1.30)
第四十五條宣告失蹤的撤銷
第四十六條宣告死亡條件
第四十七條宣告死亡與宣告失蹤衝突解決
第四十八條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
第四十九條自然人被宣告死亡期間仍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十條宣告死亡的撤銷
第五十一條宣告死亡對婚姻關係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宣告死亡對收養關係的影響
第五十三條撤銷死亡宣告對財產關係的影響
第四節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四條個體工商戶
第五十五條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責任
第三章法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五十七條法人概念
第五十八條法人的成立
第五十九條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起止
第六十條法人責任獨立
第六十一條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相關責任
第六十三條法人住所
第六十四條法人事項登記
第六十五條法人登記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法人登記機關公示職責
第六十七條法人合併、分立後的權利義務
第六十八條法人終止
第六十九條法人解散
第七十條法人清算(一)
第七十一條法人清算(二)
第七十二條法人清算(三)
第七十三條法人破產終止
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
第七十五條法人設立人的責任
第二節營利法人
第七十六條營利法人概念
第七十七條營利法人的成立(一)
第七十八條營利法人的成立(二)
第七十九條法人章程
第八十條法人權力機構
第八十一條法人執行機構
第八十二條營利法人的監督機構
第八十三條營利法人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
第八十四條禁止利用關聯關係損害法人利益
第八十五條營利法人撤銷決議的對內外效力
第八十六條營利法人的社會責任
第三節非營利法人
第八十七條非營利法人概念、類型
第八十八條事業單位法人
第八十九條事業單位理事會和法定代表人
第九十條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取得
第九十一條社會團體法人的組織機構
第九十二條捐助法人
第九十三條捐助法人的組織機構
第九十四條捐助人權利及捐助法人違規決定法律後果
第九十五條非營利法人終止時不得分配剩餘財產
第四節特別法人
第九十六條特別法人類型
第九十七條機關法人
第九十八條機關法人的撤銷與權利義務承繼
第九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第一百條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第一百零一條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組織
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概念及類型
第一百零三條非法人組織的資格
第一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責任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非法人組織的代表
第一百零六條非法人組織的解散
第一百零七條非法人組織的清算
第一百零八條法律的參照適用
第五章民事權利
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一般人格權
第一百一十條具體人格權
第一百一十一條個人信息安全權
第一百一十二條基於婚姻、家庭的人身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
第一百一十四條物權概念及類型
第一百一十五條物權客體
第一百一十六條物權法定原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徵收、徵用的補償
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契約之債
第一百二十條侵權之債
第一百二十一條無因管理之債
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之債
第一百二十三條智慧財產權類型
第一百二十四條繼承權
第一百二十五條股權及其他投資性權利
第一百二十六條民事權益的兜底條款
第一百二十七條數據及虛擬財產權益
第一百二十八條特殊群體權益保護
第一百二十九條民事權利的取得方式
第一百三十條民事權利行使方式(一)
第一百三十一條民事權利行使方式(二)
第一百三十二條民事權利行使方式(三)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概念
第一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要求
第一百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
第二節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七條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一百三十八條單方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九條公告方式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條意思表示的形式——明示和默示
第一百四十一條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一百四十二條意思表示的解釋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要素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六條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條重大誤解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
第一百四十八條受欺詐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一)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欺詐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二)
第一百五十條受脅迫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救濟
第一百五十一條民事法律行為顯失公平的救濟
第一百五十二條撤銷權的行使與消滅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法和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被撤銷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一)
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二)
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七章代理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百六十一條代理的範圍
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的法律效果
第一百六十三條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第一百六十四條代理人履職要求及責任
第二節委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授權委託書的形式及內容
第一百六十六條共同代理
第一百六十七條代理行為違法的責任
第一百六十八條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
第一百六十九條復代理
第一百七十條職務代理
第一百七十一條無權代理
第一百七十二條表見代理
第三節代理終止
第一百七十三條委託代理的終止
第一百七十四條被代理人死亡後的繼續代理
第一百七十五條法定代理的終止
第八章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六條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七條共同責任——按份責任
第一百七十八條共同責任——連帶責任
第一百七十九條民事責任的形式
第一百八十條不可抗力
第一百八十一條正當防衛
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
第一百八十三條見義勇為
第一百八十四條自願緊急救助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五條英雄烈士權益的特別保護
第一百八十六條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
第一百八十七條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競合
第九章訴訟時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八十九條分期債務訴訟時效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
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後賠償
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的正反效力
第一百九十三條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第一百九十四條訴訟時效中止
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
第一百九十六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第一百九十七條訴訟時效法定
第一百九十八條仲裁時效
第一百九十九條除斥期間
第十章期間計算
第二百條期間計算單位
第二百零一條期間計算方法
第二百零二條期間最後一日
第二百零三條期間最後一日計算方法
第二百零四條期間法定或約定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百零五條術語解釋
第二百零六條本法實施時間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8.2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4.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6.2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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