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是1996年6月3日由公安部頒布的規定,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
- 頒布時間:1996年06月03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9月01日
- 頒布單位: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是1996年6月3日由公安部頒布的規定,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是1996年6月3日由公安部頒布的規定,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1引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通過,現予發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六...
1996年6月3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2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公安部令第29號)、1999年12月9日公布的《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公安部令第45號)、2003年8月29日...
(七)將第二十七條第七項修改為:“年齡超過70周歲的,但持有小型汽車駕駛證和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除外;”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修改內容在第六條第一項增加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用車,車長4米以上。取消...
第十八條 考試的內容、方法、合格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辦理。第四章 審驗、換證、註銷 第十九條 車輛管理所應對持證人按以下期限進行審驗,審驗時進行身體檢查,審核違章、事故是否處理結束。對審驗合格的,...
汽車駕駛已經成為現代人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要掌握汽車駕駛(driving a motor vehicle)技術,首先要求有合格的年齡和身體條件;還要經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有關汽車機械常識和安全駕駛知識的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後再進行駕駛技能的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編寫而成。本書內容包括如何報考機動車駕駛員、交通法規、汽車安全 駕駛、機車安全駕駛、傷員急救知識、汽車機械常識、機車 機械常識及附錄等。內容新穎...
C1駕駛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代號的一種類型。C1駕駛證準駕等級包括(C2,C3,C4所有車型)準駕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小、微型專項作業車等車型。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為: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是為了規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規定。2022年9月26日,《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2號發布,...
《山東省機動車駕駛人考場管理細則(試行)》是根據《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規相關檔案,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細則。該細則是2016年3月17 日...
◎道路場景及車輛、行人設定符合中國國情;◎訓練場景設計滿足《汽車駕駛員培訓教學計畫和教學大綱》(交公路發[1996]767號)規定的 駕駛操作訓練要求;◎訓練場景設計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公安部29號令)中科目...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考試辦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 附錄三 人體重傷鑑定標準 附錄四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第二篇 汽車構造 第一章 汽車概述 一、汽車的發展中 二、汽車的類型及組成 三、汽車...
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質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促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五 《浙江省實施辦法》六 機動車、駕駛證管理 七 機動車駕駛安全常識 八 危險物品運輸 九 道路交通事故中傷員救護常識 十 汽車構造 十一 駕駛員職業道德 第五部分 考試有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 ...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營業線上,承擔公共運輸或者施工、維修、檢測、試驗等任務的鐵路機車、動車組、大型養路機械、軌道車、接觸網作業車駕駛人員(以下簡稱駕駛人員),應當依照本辦法向國家鐵路局申請鐵路機車車輛駕駛資格,...
第二章 申請、培訓、考試、發證 第五條 初次申請《準駕證》,應先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的培訓經營者報名,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參加職業駕駛員培訓。第六條 ...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線路上,駕駛各類鐵路機車、動車、動車組、軌道車、大型養路機械、救援車及其他自輪運轉特種設備人員,必須依照本辦法經鐵道部考試合格,並取得相應類別的駕駛證(以下簡稱駕駛證)。第三條 駕駛證分...
鼓勵教練員同時具備理論教練員和駕駛操作教練員資格。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統一的教學大綱規範施教,並如實填寫《教學日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簡稱《培訓記錄》,式樣見附屬檔案2)。第二十五條 教...
叉車駕駛是特種作業,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叉車一般屬於工具車輛,只在單位的工作場地內使用。所以一般說來只需要崗位操作證或上崗證即可,但一般單位會要求駕駛叉車者有駕駛證。申請條件 根據《...
電子樁考儀也叫紅外線電子樁考儀,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71號令)中關於科目二考試所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進行設計,利用先進的光電設備對學員駕駛訓練過程進行自動評判,可有效提高學員的訓練...
準駕證的考試 申請 1.申請H2類《準駕證》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持有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二)持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職業)》。2.申請K1類、K2類、H1類或簽注“危”字H類《準駕證》,除應...
第二十七章 故障診斷與排除 第二十八章 降低燃油消耗,節省費用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 附錄三 機動車購置稅的部分規定 附錄四 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 ...
2022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修訂後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就要開始施行,闖兩次燈就要回爐重新培訓上課。新規定涉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駕駛證日常管理、交通違法...
其中對駕駛培訓管理方面作了更為細緻的要求。作為駕駛培訓市場的政府管理部門,也先後出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等規章辦法。為駕培市場的持續、健康和有序發展奠定...
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是通過交通部門道路運輸有關知識、技能考試合格後核發的一種證件。也是一種通過職業駕駛等活動而獲取報酬的一種資質。 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中華人民...
第二十七條 從事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培訓經營的,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條件,向所在地的市(州)或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對從事三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