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評估報告的並列題名是Integrated regulatory review service (IRRS) report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評估報告
- 作者:國際原子能機構發布
- 出版社: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
- ISBN:97875111122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評估報告的並列題名是Integrated regulatory review service (IRRS) report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評估報告的並列題名是Integrated regulatory review service (IRRS) report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摘要 本書客觀地分析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現狀,認真探討當前...
《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數據報告2018》是一本2019年出版的圖書,由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內容簡介 《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數據報告(2018)》以核與輻射安全相關領域為著眼點,通過採集2018年核電站運行相關數據,使用量化統計與內容分析的...
《中國的核安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的白皮書,首次發布於2019年9月3日。 該書是中國政府發表的第一部核安全白皮書,白皮書全面介紹了中國核安全事業的發展歷程,闡述中國核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政策主張,分享中國核安全監管...
2016年8月至9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對我國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綜合跟蹤評估後認為,我國發布並有效實施核安全規劃,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部門人力財力資源投入,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與國際接軌,監管工作有效可靠,保障了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
《中國核電廠運行事件綜合報告(2012版)》主要對我國核電廠所發生的運行事件進行統計和趨勢分析,對國核心電廠發生的典型事件進行分析和梳理,對福島核事故後國內熱點和難點的技術問題進行專題分析,為核安全監管當局提供技術支持,為核電廠...
(3)負責受理來自地方環保部門上報的輻射事故報告、省政府或總局下達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指示和省局領導的批示指令。(4)具體指揮和綜合協調省局系統內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回響單位的啟動和行動配合;(5)負責與省有關委辦廳局和單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2號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09年9月14日簽發的命令。第562號令《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對放射性物品運輸的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環境,促進核能、核技術的開發與和平利用,根據《中華人民...
國核安函21號 國家核安全局 2011-2-18 法規內容 檢查單位名稱:國家核安全局 受檢單位名稱: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嶺東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11年2月11-12日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
核安全與輻射安全檔案 核設施或核活動的許可證申請者或持有者按規定應向國家核安全監管機構提交的安全分析報告、環境影響報告書、核事故與輻射事故應急計畫等檔案中的任何一種。
1.3 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回響中的主要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回響中的主要任務是:(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核與輻射事故應急...
《中國的核應急》是中國涉核領域首部白皮書,以總體國家安全觀和中國核安全觀等重要思想為指導,由前言、正文和結束語三部分組成,全文約1.2萬字。全文內容 中國的核應急 (201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
第一條 為了規範核動力廠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核動力廠營運單位對核安全負有全面責任,應當執行核安全報告制度,按照本...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