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是最高檢改革撤銷了鐵路運輸檢察廳,其原有部分職能繼續由其他業務廳行使。將控告檢察廳、申訴檢察廳合併設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歷史沿革

2019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正式成立。

主要職責

負責受理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最高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廳  長、一級高級檢察官:那艷芳
副廳長、二級高級檢察官:陳鷙成  馬滔  
檢察官(按姓氏筆畫排序):凡俊 馬曉敏 王慶民 孔靜 付婧 劉文峰 齊濤 孫靈珍 杜亞起 李效安
肖亞軍 宋偉 張鳳艷 鄭小鵬 趙景川 姜冰 郭小鋒 龔瑞 韓大書 焦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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