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新加坡共和國政府之間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

簡介,涉及內容,

簡介

據商務部網站訊息,10月23日,在溫家寶總理和新加坡李顯龍總理見證下,商務部長陳德銘與新加坡貿工部長林勛強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同時,雙方還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雙邊勞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涉及內容

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談判啟動於2006年8月,經過8輪艱苦而坦誠的磋商,雙方於2008年9月圓滿結束談判。《協定》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員流動、海關程式等諸多領域,是一份內容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雙方在中國—東協自貿區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了貿易自由化進程,拓展了雙邊自由貿易關係與經貿合作的深度與廣度。根據《協定》,新方承諾將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中方承諾將在2012年1月1日前對97.1%的自新進口產品實現零關稅。雙方還在醫療、教育、會計等服務貿易領域做出了高於WTO的承諾。
《協定》的簽署是中新雙邊關係發展歷程中新的里程碑,將進一步全面推進中新雙邊經貿關係的發展,也將對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產生積極影響。同時,在全球共同應對金融動盪的時刻,《協定》的簽署有利於維護兩國經濟與貿易的穩定和增長,為維持世界經濟穩定和促進貿易自由化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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