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據商務部網站訊息,10月23日,在溫家寶總理和新加坡李顯龍總理見證下,商務部長陳德銘與新加坡貿工部長林勛強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同時,雙方還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雙邊勞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是在WTO相關規則規範下,並在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基礎上,雙方進一步相互開放市場、深化合作的法律檔案。
《協定》是一項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共115條,分為14章,即初始條款、總定義、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貿易救濟、技術性貿易壁壘及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服務貿易、自然人移動、投資、經濟合作、爭端解決、例外、總條款和最後條款。此外,《協定》還包含7個附屬檔案、2項換文。主要內容如下:
(一)貨物貿易
兩國將在中國—東協自貿區《貨物貿易協定》的基礎上,加快貨物貿易自由化進程。根據《協定》規定,新加坡將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自中國進口產品的關稅;我國將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97.1%自新進口產品的關稅,其中87.5%的產品從《協定》生效時起即實現零關稅。
(二)服務貿易
在服務貿易方面,雙方在WTO服務貿易承諾表和中國—東協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市場準入承諾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相互擴大市場準入範圍。新方的承諾包括:1、承認我兩所中醫大學學歷;2、允許我在新設立中醫大學和中醫培訓機構;3、允許在新開展中文高等教育、中文成人教育和中文培訓;4、允許我在新開辦獨資醫院;5、同意與我儘快啟動會計審計準則的認可談判。我方承諾包括:1、承諾新方在華設立股比不超過70%的外資醫院;2、認可新加坡兩所大學的醫學學歷。
(三)人員流動
在商務人員入境方面,雙方在《協定》中設立了自然人移動章節,明確了商務人員臨時入境的紀律和準則,並就居留時間和條件做出了具體承諾,將進一步便利兩國人員往來,為自然人臨時入境建立透明的標準和簡化的程式。與《協定》同時簽署的《勞務合作諒解備忘錄》,也將對我赴新勞務人員的管理和維護我在新勞務人員的權益,產生積極效果。
(四)原產地規則和海關程式
《協定》規定了以區域價值含量增值40%為基本標準的優惠原產地規則。雙方還將在自由貿易區合作框架下,加強雙方海關在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合作,簡化海關程式,提高貨物和運輸工具的通關便利。
(五)衛生檢驗檢疫及技術性貿易壁壘
《協定》規定,雙方將在衛生檢驗檢疫的標準化及區域化認證、合格評定程式等方面加強合作,建立合作機制,使雙方迅速高效地解決雙邊貿易中產生的問題。
此外,《協定》還強調,雙方將在貿易投資促進、旅遊合作、促進中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人力資源開發和中國企業“走出去”等方面加強合作。
分類
背景簡要 (Background)
中國與紐西蘭自1972年12月正式建交以來,一向本著友好互利的雙邊關係,在眾多領域開展了廣泛合作。紐西蘭作為全球首個對中國經濟發展成果做出積極肯定的已開發國家,與中國的貿易往來一直保持著非常良好的發展勢頭。而於2008年4月在北京正式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更成為緊密連線兩國金貿關係的全新紐帶。
重要意義 (Signification)
在長期穩健的合作發展下,兩國雙邊貿易於2007年已達到37億美元,其中紐西蘭以農牧業,礦產資源,初級產品等產業為佳,而中國則以製造業為主力優勢,這為兩國創造了的優良的經濟互補性。中國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世經室副主任張海冰博士指出,“由於近來已開發國家普遍擔憂經濟前景,紐西蘭與中國這樣的大經濟體達成自貿協定,無疑對其經濟發展是個利好。對中國而言,由於近來國際上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長期是中國對外出口大市場的歐美一些國家對華實施了關稅或非關稅的貿易壁壘,此刻與新達成自貿協定,也是中國對外貿易的新增長點。此外,由於紐西蘭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這也有利穩定中國礦產資源的進口價格。” 兩國作為“10+6”的共同成員,且因WTO因全球經濟放緩而趨於停滯狀態,此協定的簽訂無疑對兩國在區域間及跨區域的金貿發展起到積極推動。
在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後,中新兩國的貿易往來達到空前的繁榮。根據紐西蘭統計局的數據,截止2009年12月,中國已經成為紐西蘭第三大出口商品市場;紐西蘭2009年全年商品對外出口率增長最快的國家分別為:中國(43%)、新加坡(28%)、埃及(25%)、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以及印度。
核心內容 (Core Contents)
在貨物貿易方面,紐西蘭將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中國將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絕大部分自新進口產品關稅。
在服務貿易方面,紐西蘭在商務、建築、教育、環境等4大部門的16個分部門做出了高於WTO的承諾;中國在商務、環境、體育娛樂、運輸等4大部門的15個分部門做出高於WTO的承諾。
在人員流動方面,雙方承諾將進一步便利兩國人員往來,紐西蘭將為中醫、中餐廚師、中文教師、武術教練、中文導遊等5類職業提供800個工作許可,並允許車工、焊工、計算機套用工程師、審計師等20類職業至少1000名中方人員赴新工作。
在投資方面,《協定》就投資促進和保護等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為解決與投資相關的爭端建立了有效的機制。此外,《協定》還針對中新兩國在海關、檢驗檢疫、智慧財產權等領域的合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