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行政學院,是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新形勢下,根據公務員制度建設的需要,由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建立的。
1988年開始籌建,1994年正式成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家行政學院的建設和發展。
胡錦濤同志多次對學院作出重要指示,並親自會見來學院訪問的重要外賓。
江澤民同志在建院初期即為學院題寫了“永做人民公僕”的校訓。
2008年8月,
溫家寶同志做出重要指示:國家行政學院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更加突出特色,創建國際一流的行政學院。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了《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
中央黨校和國家行政學院的職責整合,組建新的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科研條件
硬體設施
國家行政學院重視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綜合辦學能力和水平。學院共有編制540名,現有教職工410餘人,並聘請兼職教師250餘人,契約制人員570餘人。
2004年以來,學院全面實施人才強院戰略,培養了一批中青年教學科研骨幹。現有中央聯繫的高級專家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29名,博士生導師14名。學院積極推進教學手段現代化,多媒體教學的普遍套用和校園網路教學平台的建成,進一步改善了學院的信息化辦學條件。2008年,國家應急管理培訓人員基地已批准項目建設,正抓緊工作進度。
擁有教學辦公樓、圖書館、電教中心、學術報告廳、會議中心、學員公寓、學員餐廳、文體中心、綜合服務樓、國勤樓等設施,具備了同期在院培訓800人的辦學能力。2008年舉辦各類培訓班次160個,達7700多人。
科研成果
國家行政學院培訓在職
國家公務員的主體班次是以省部級國家公務員為對象的專題研究班和以司局級國家公務員為對象的任職培訓班、進修班,同時適當舉辦部分優秀後備青年骨幹培訓班、國有大型企業集團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班等。培訓班次的學制根據不同類型和對象,實行長短結合、以短期培訓為主。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科研為基礎,實行教學、科研、諮詢三位一體。承擔政府諮詢課題、培訓與教學課題、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課題以及國際合作研究課題的組織管理,重視優秀科研成果的推薦套用。針對政府工作和改革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提出對策性建議,努力使學院成為政府公共行政研究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科研基地和諮詢中心。
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拓展對外聯繫的渠道,借鑑國外公共行政及公務員培訓的有益經驗。根據需要聘請外籍
客座教授,邀請友好國家首腦和國際著名人士來院演講,授予名譽學術稱號;和政通合作,適當開展涉外培訓;有計畫地選派教學科研人員出國講學、進修及開展有關課題研究;組織學員到國(境)外進行短期考察和培訓。學院目前已同20多個國家(地區)的行政學院及有關機構建立了經常聯繫與合作關係。
對外交流
國家行政學院實行對外開放辦學,承擔培訓國外公務員的任務。法國前總統
雅克·席哈克、日本前首相
橋本龍太郎、歐盟前主席
雅克·桑特、若澤·
巴羅佐、美國前國防部長
威廉·科恩等外國元首或政府要員曾來學院演講。學院已與44個國家(地區)的60多所行政院校和有關機構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係。舉辦的國外公務員培訓班學員來自84個國家和地區。中歐政府管理高層論壇已連續舉辦四屆,成為中歐政府間交流對話的一個重要平台。國家行政學院是國際行政院校聯合會副主席單位,是亞太地區行政院校聯合會主席單位。學院聘請了22名來自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日本等國家的高級官員和資深專家擔任名譽教授,每年都派出省部級和司局級學員赴美國、加拿大、法國、日本等國家進行培訓。
作用職能
國家行政學院是國務院直屬
正部級事業單位,是培訓高中級公務員的新型學府,是培養高層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為中央提供決策諮詢服務、開展
公共行政等領域理論研究的重要機構,發揮著公務員
教育培訓主陣地作用和政府參謀諮詢的思想庫作用。
國家行政學院主要職責是:組織培訓與教學;緊密圍繞政府工作和培訓與教學的需要,重點開展對策性研究與諮詢;參與制定有關培訓的方針政策;與政通合作,負責培訓教材和有關參考書的編寫(譯);組織地方行政學院和有關培訓機構開展廣泛的業務交流、合作辦學、科研協作及師資培訓,根據需要委託地方行政學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培訓機構舉辦部分培訓班;開展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適量培養以行政學、管理學為主的碩士生、博士生;向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推薦人才。
主要職責
國家行政學院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省部級、司局級和處級公務員的培訓;承擔部分優秀中青年後備幹部的培訓;承擔受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託為其培訓公務員的工作;承擔接受外國政府高中級公務員來華培訓。
(二)承擔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各部門、各地方委託培訓。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逐步開展與本院主要學科有關的碩士、博士學位教育,接受外國留學生、進修生。
(四)向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推薦優秀學員。
(五)研究公務員培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公務員培訓的方針政策。
(六)負責本院培訓教材和有關參考資料的編寫和編譯工作。
(七)圍繞黨和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教學需要開展科學研究,向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出政策諮詢意見和建議。
(八)對地方行政學院進行業務指導,承擔為地方行政學院培訓師資的工作。
(九)開展與外國(地區)行政院校、公務員管理機構、有關國際組織和學術團體進行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國家行政學院主要內設機構:
行政機構
辦公廳
協助院領導處理日常院務工作,協調行政事務;組織、參與學院事業發展有關重大問題或重要工作的預案調研;承擔院黨委秘書工作;承擔會議組織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工作,擬定有關規章制度;承擔文電、秘書、接待、信訪、辦公自動化、文檔、保密保衛和機關行政、資產管理、財務會計、審計、基建工作;承擔與地方行政學院的日常聯絡工作和有關事務。
辦公廳下設:院長辦公室、綜合處、機要文檔處、財務處(核算中心)、資產管理處、行政處、保衛處、基建辦公室
合作部
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形勢和任務發展的需要,組織研究制定合作培訓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合作培訓調研,負責與院內外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指導合作培訓項目的開發、洽談;負責合作培訓項目意向協定的簽訂和培訓方案、契約的審核及上報,組織開發培訓課程和教材、開展教學方法研究和教學基地建設;監督合作培訓計畫及項目的組織實施,承擔培訓質量的監督、評估和反饋工作,負責合作培訓結業證書的登記、發放和培訓檔案建設;負責全院計畫外培訓和會議項目的統一管理,承擔院內計畫外培訓資源的協調統籌及會議項目的備案等工作。
合作部下設:一處、二處、三處。
紀檢監察室
承擔學院的監察工作和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擬定有關制度;承擔學院黨風黨紀和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承辦違紀問題的調查處理事宜;組織協調學院審計工作。
紀檢監察室下設:辦公室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工青婦等工作。
機關黨委下設:組織處、宣教部,以及機關工會。
培訓中心
負責委託培訓、合作培訓的項目開發、洽談,簽訂培訓協定,擬定教學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發課程和教材,開展教學方法研究,師資選聘和學員管理、考核鑑定,學員實地考察和出國(境)培訓的組織管理等工作;承擔委託培訓、合作培訓的質量監控、內部評估、反饋等工作。
培訓中心下設:綜合處、研究開發處、國內培訓部、涉外培訓部(港澳培訓部)。
電子政務中心
領導人員考試測評研究中心是國家行政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具有
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與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研究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承擔領導人員考試測評和
電子政務方面的理論研究、技術開發、套用推廣和諮詢服務工作。
負責領導人員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素質評價、績效評估的理論研究、技術開發、套用推廣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理論研究、技術開發、套用推廣和諮詢服務工作;承擔學院考試測評、電子政務專業的教學、科研、諮詢工作,參與協調組織考試測評、電子政務專業的培訓工作;承擔在院學員領導能力的測試和評估及學院組織的有關考試服務工作;開展國家機關、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委託的考試測評、電子政務及相關業務的考試、測評、認證及諮詢工作;開展考試測評、電子政務及相關專業教材的編寫和推廣工作;開展與國內外相關機構的業務交流與合作;承擔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試測評中心下設:辦公室、研究開發處、考試測評處、電子政務處。
出版機構
出版社
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是國家行政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主要承擔圖書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承擔出版公務員培訓教材、教學參考書及有關行政管理、公務員制度方面的理論著作;承擔與學院學科設定相關的教材、譯著、工具書及有關學術專著的出版任務;承擔與行政學院系統的業務聯繫與交流,共同開發為教學培訓服務的相關教材和書籍等工作;承擔與國內外有關機構和院校圖書出版業務的交流和合作工作;承擔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版社下設:辦公室、總編室、編輯部、出版部、發行部。
音像出版社
國家行政學院音像出版社是國家行政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主要承擔音像、電子、影視、網路和多媒體等產品的出版發行工作。
出版與學院教學培訓相關的音像電子產品;承擔製作相關影視專題片、綜藝類節目等工作;了解市場信息,開發有關網路和媒體經營渠道;承擔引進與學院教學培訓工作相關的國內外優秀影視、音像、電子產品工作;承擔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音像出版社下設:辦公室(總編室)、編輯部、攝製部、發行部。
機關服務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局)是國家行政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主要承擔學院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開展後勤經營活動。
承擔為學院提供會議、教室、住宿、餐飲、文體、醫療服務;承擔學院及教職工宿舍區水、電、氣、空調等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環境衛生、綠化、通訊、電梯及交通等物業服務;承擔學院委託管理和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工作,開展經營創收,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承擔學院委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協會行政學院分會的日常工作,對地方行政學院後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下設:綜合處(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全協秘書處)、人事勞資處、財務處、經營管理處(行銷結算部)、資產採購部、設備保障部(車務部)、物業部(國勤物業公司)、客房部、餐飲部、文體部、醫務室。
人事局
負責學院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設定、編制管理工作;承擔對學院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院管幹部的具體管理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學院工作人員調配、任免、考核、獎懲、職稱評審、教育培訓、出國(境)政審、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優秀學員的考核推薦工作。
人事局下設:綜合處、一處、二處、三處(老幹部處)。
教務部
承擔教學工作的綜合管理,牽頭組織教學管理規章制度的建設,擬定培訓、教學、教材編寫的規劃、計畫和學科建設規劃;牽頭組織或參加擬定培訓班教學方案的工作;承擔教學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承擔專職教師業務考評和兼職教師遴選工作;承擔國家公務員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教務部下設:綜合計畫處、教學研究處、教學管理處、教材處。
科研機構
科研室 | 下設機構 | 主要職能 |
---|
研究室 | 一處、二處、三處 | 研究國家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學院發展的重大問題,為學院參與制定有關培訓的方針政策提出意見與建議;起草學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對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承辦為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供諮詢的工作;編輯出版諮詢內參;組織、協調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行政學院進行交流;研究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講話和簡報;承擔學院新聞宣傳的具體工作。 |
進修部 | 綜合處、進修一處、進修二處 | 參與擬定省部級幹部和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畫,牽頭組織省部級幹部和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參加擬定並組織實施上述培訓班的招生計畫,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參與教學質量的監控工作;承擔學員的日常思想政治方面的具體工作,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優秀學員的考核和推薦工作。 |
培訓部 | 綜合處、培訓一處、培訓二處、青乾處 | 承擔司局級幹部和中青年後備幹部的培訓工作;參與擬定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畫和培訓班教學方案;參加擬定有關培訓班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員的學籍、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優秀應屆大學畢業生的選拔和培養工作;參與教學質量的監控工作;承擔學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員的日常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學員的平時考核,參與優秀學員的考核和推薦工作;承擔學院校友會的日常工作。 |
研究生部 | 綜合一處、綜合二處、培養處、學生處 | 負責研究生的培養、管理等有關事宜。 |
決策諮詢部 | 綜合處、研究一處、研究二處、諮詢管理處 | 決策諮詢部為學院內設機構負責決策諮詢工作的正局級單位。主要職責是:研究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具有長遠性、全局性、戰略性的問題;研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研究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設問題;承擔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專題調研任務;負責學院決策諮詢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
科研部 | 綜合處、科研管理處、科研合作處 | 科研部為學院內設機構負責科研工作的正局級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學院科研業務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政府管理重大問題的研究;擬定科研規劃和課題指南,組織科研課題的審核和上報審批;組織國內與國際的科研交流和科研協作;管理科研經費;負責學院科研成果的評審、獎勵和推介工作。 |
院刊室 | 學報編輯室、改革動態編輯室、內刊一編室、內刊二編室 | 院刊室為學院內設機構負責刊物工作的正局級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學院刊物的採訪、編輯、出版、發行等工作;研究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反映社會和理論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反映學院教學、科研、諮詢和管理服務等信息情況新成果;加強院內建設和工作交流。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辦公室、公共行政教研室、公共政策教研室、領導科學教研室、人力資源教研室 | 承擔公共行政、公共政策、領導科學等方面的教學、科研和諮詢工作。 |
經濟學教研部 | 辦公室、教研室 | 承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巨觀經濟管理、產業與區域經濟、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教學、科研和諮詢工作。 |
法學教研部 | 辦公室、教研室 | 承擔以行政法為主的法制建設等方面的教學、科研和諮詢工作。 |
政治學教研部 | 辦公室、教研室 | 承擔馬克思主義政治理論、鄧小平理論、中外政治制度、國際政治、社會發展戰略以及政治學、社會學基本原理等方面的教學、科研和諮詢工作。 |
社會和文化教研部 | 辦公室、教研室 | 承擔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教學、科研、諮詢工作。 |
信息技術部 | 綜合處、圖書館、教育技術處、信息管理處、印製中心 | 承擔學院圖書館、影視音像、多媒體和計算機網路、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教學科研軟體開發以及有關的印製業務;承擔教學、科研和辦公現代化信息技術保障工作。 |
國際部 | 綜合處、外事處、項目處 | 負責學院日常外事工作,承辦學院與外國(地區)行政院校、國際組織之間的有關合作交流事宜;承辦涉港、澳、台的有關事務;承辦有關國際會議、國際合作項目規劃、設計、談判、簽約及牽頭執行並承擔有關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參與組織協調國際性的學術活動。 |
現任領導
校(院)長:陳希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長:何毅亭(正部長級)
副校(院)長:王東京、甄占民、李季、謝春濤
秘書長:歐亞平
辦學特色
國家行政學院實施特色立院、質量興院、人才強院戰略,堅持科學建院、民主建院、依法建院,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大力深化教學改革,努力創建國際一流行政學院。堅持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確定培訓主題、安排培訓內容,科學合理設定培訓班次和學制,開設的主體班次有省部級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司局級公務員任職培訓班、進修班、專題培訓班和專門業務培訓班,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培訓班,
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班,青年幹部培訓班,港澳公務員研修班,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班,以及國外公務員研修班等。注重對幹部成長規律、公務員培訓規律和行政學院辦學規律的研究,探索“統分結合,同層分類”的教學組織模式,積極推行研究式教學和案例教學,不斷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以公共管理為重點,以
公共行政學、
行政法學、
政府經濟學、
政治學、
社會學、
應急管理學為主要學科和優勢學科,大力加強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教材體系建設,積極構建和完善以提高公務員素質和能力為核心、以公僕意識、現代管理、依法行政為重點的教學培訓新格局。
國家行政學院堅持教學、科研、諮詢三位一體的方針,積極推進科研、諮詢工作與教學培訓工作的緊密結合和全面協調發展。承擔完成了50多項國家級科研項目,建立了全國行政學院系統的科研協作平台,有10多名專家學者在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領導小組、中國總量經濟學會、中國軟科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中國行政管理學會、中國領導科學研究會、中國公共經濟研究會等學術團體中擔任領導職務。學院參與完成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國政府機構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科學民主決策體系等為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提供服務的重要研究任務,承擔了為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講解的任務,還承擔完成了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交辦,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省市黨委、政府委託的許多研究、諮詢課題,已成為中國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創新的重要科研基地和諮詢中心。《國家行政學院學報》是學院正式出版的刊物,被評為“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全國百強社科學報”、“中國人文社科學報核心期刊”,併入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IC)來源期刊”。
院徽設計
國家行政學院院徽啟用於2009年9月2日,主體為正圓形,內嵌學院主樓剪影形象,五角星在主樓剪影之上,象徵祖國和體現國家行政學院的地位。院徽含“國家行政學院”的中英文字樣,底色為“天安門紅”。院徽力圖給人一種大氣、莊重和圓滿、包容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