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海關

吉林海關是受長春海關直接領導,按授權負責指定區域範圍內海關各類管理工作的執行機構。機構規格為正處級,機構類型為屬地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辦理具體海關業務,反饋執法作業結果;完成長春海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劃入原吉林(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管理職責和隊伍。
管轄範圍為:負責吉林市行政區劃內的屬地相關海關業務(按有關規定實施集約化管理的審批備案業務和稽查業務除外)。

內設機構

吉林海關設下列8個正科級內設機構:辦公室(黨委組織宣傳部)、綜合業務一科、綜合業務二科、風險監控科、查檢科、企管科、核查一科、核查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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