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綱
完善機制
1.稽查執法方面的立法或建章立制情況,包括出台的重要法規、政策;貫徹執行《關於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稽〔2009〕60號),完善稽查執法制度情況;促進稽查執法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情況等(請列出相關法規、政策檔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清單,並提供複印件)。
2.探索完善預警預報、協同預防、集體研判、警示震懾等工作機制情況,包括如何查找違法違規問題發生趨勢,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預警預報;如何加強部門內部、同級部門之間以及與上下級部門之間的協作聯動,增強稽查執法效果;如何確保案件查處全過程規範公正,依法依規;如何利用新聞媒體、市場誠信信息平台對違法違規主體公開曝光,發揮警示震懾、標本兼治作用等。
3.建設和完善稽查執法信息系統情況,包括是否建立了受理舉報、案件查處等相關信息系統;如何組織受理舉報和案件查處工作的定期統計分析;如何加強宣傳溝通,在系統內外及時交流稽查執法信息等。
4.存在的問題和對進一步創新稽查執法體制機制的建議。
工作情況
1.查處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情況,包括查處的典型案例、受理民眾舉報情況;如何拓寬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的渠道;如何處理和糾正違法違規問題、增強案件查處成效等。
2.開展專項檢查、督察情況,包括如何研究確定專項檢查的內容;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方式;發現問題如何糾正等。
3.舉一反三,提出改善監管工作和完善法規政策的意見建議情況。包括如何通過稽查執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議;通過何種方式將稽查執法成果與行政監管工作進行有效銜接等。
4.存在的問題和對進一步提高稽查執法工作水平和成效的建議。
督察情況
1.本省(市)開展城鄉規劃督察工作情況,包括是否建立了城鄉規劃督察制度,具體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方式、出台的檔案等;發放督察工作文書,發現和糾正重大違法違規建設問題情況等。如沒有建立城鄉規劃督察制度,下一步對該項工作的考慮。
2.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規劃督察工作情況。包括是否有上級部門派駐的規劃督察員在本省(市)開展工作;支持配合部派或省派規劃督察員開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經驗等。
3.存在的問題和對進一步完善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提高工作成效的建議。
隊伍建設
1.本省(市)稽查執法機構建設情況,包括本級及下一級稽查執法機構建立情況、機構性質、工作職能、人員編制、經費來源等。
2、稽查執法隊伍建設情況。包括稽查執法人員的數量及學歷、年齡結構等綜合情況;人員的準入機制及工作績效評價或考核機制建立情況;開展系統內部交流和培訓情況等。
3.存在的問題和對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的建議。
今後發展思考
1.對稽查執法工作中亟待解決或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的思考。
2.對稽查執法機構應該著力在哪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有效執行的思考。
3.對稽查執法事業今後發展方向、發展前景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