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方縣監察局
- 地點:中方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組織機構
單位概況
工作職責
縣監察局的主要職責
4.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5.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定行政監察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縣委組織部對縣有關部門監察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任免和培訓。
7.承辦縣政府和市監察局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組 織 機 構
根據任務與職責,中方縣紀委、監察局共設13個職能室,其職責如下:
辦公室工作職責
2.負責本機關工作情況的上傳下達和左右聯繫,了解和掌握全面工作情況,起草和審核以本機關名義發出的檔案、資料。
3.負責了解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紀檢監察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起草有關規章制度。
4.負責掌握本機關費用的預算、開支、辦公用品、用具的添置、維修、車輛的調配管理及後勤管理工作。
5.負責本機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通知、報告、記錄等會務工作。
6.負責本機關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查閱、移交工作。
7.承辦書記、副書記、局長、副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室工作職責
案件的立案和檢查。
2.總結查處大要案件的經驗教訓,剖析案件,通報有教育意義的案例。
3.負責辦理所檢查案件材料的整理和移交審理室的手續。
4.負責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紀檢監察幹部查辦案件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先進經驗,幫助和指導辦案。
5.承辦書記、副書記交辦的其他工作。
案件審理室工作職責
2.審理報送上級紀委、監察局或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
3.審理下級紀委呈報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4.審理下級紀委對同級黨委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請求予以複查或複議的案件。
5.審理下級紀委報來的備案案件。
6.審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案件。
7.受理本級黨委、政府、紀委、監察局及上級黨委、政府、紀委、監察局批准的案件中的單位或個人對所受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
8.調查研究案件審理工作和執行黨紀、政紀的情況,擬定有關案件受理工作規範化的規定,對下級紀委的審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
9.為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選擇典型案例。
信訪室工作職責
2.負責對所有來信來訪的登記、處理;
3.負責各級領導交辦的信訪件的處理。屬於要報結果的,一般應在三個月內呈報結果。不能如期報告時,要說明理由和辦理情況;
4.實施、完成目標管理所規定的各項指標。年初有計畫,半年有小結,年終有總結。每月一次信訪統計,每季一次綜合分析。認真做好情況反映,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呈報重要的信息線索。負責信訪檔案的整理、移交;
5.採取多種形式有計畫地培訓信訪幹部和信訪信息員;
6.嚴格遵守信訪保密紀律,不準泄密,切實保護舉報人,維護被舉報人、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7.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盡職盡責搞好信訪工作。
宣教室工作職責
2.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科室進行紀檢、監察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新聞報導工作;
3.負責制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計畫及有關組織工作和電教片教育工作;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調研室工作職責
2.完成綜合性會議報告、領導講話以及重大經驗材料的撰寫;
3.指導各基層紀委(紀檢組)、監察室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4.對市紀委調研室和基層紀委(紀檢組)、監察室搞好上傳下達和協調工作;
5.完成書記、主管副書記及常委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執法監察室工作職責
2.維護縣委、縣政府的權威,確保縣委、縣政府的政令暢通,促使各級黨組織和政府的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勤政廉潔,高效務實,恪盡職守;
3.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四項權力,嚴格遵守縣紀委、監察局有關規定,堅持秉公執紀,廉潔自律,不以權謀私;
4.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紀檢監察工作法規及有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5.負責本室形成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工作職責
2.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建設的建議;
3.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的情況;
幹部室工作職責
2.對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成員及紀檢員、監察員進行考察、考核,提出調整任免意見;
3.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編制;
4.協同有關室對反映縣紀委、監察局管理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幹部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了解;
5.負責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
行政效能監察室工作職責
2.負責對上級政府和本級政府交辦的行政效能監察事項的督促落實;
3.負責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重大問題及相關失職案件的調查。
黨風廉政建設制辦公室工作職責
2.了解和掌握全縣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受理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書面報告,並綜合情況報縣委、縣政府;
4.組織實施對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綜合性考核和專門性考核;
5.對違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責任追究;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
2.綜合掌握鄉(鎮)、縣直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
3.歸口辦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任免前有關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的徵求意見工作;
4.建立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政檔案;
5.組織開展全縣領導幹部任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專項治理和清理,規範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
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工作職責
2.負責落實省政府糾風辦、市政府糾風辦和縣政府的有關工作部署,制定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有關檔案和規定;
3.對全縣糾風工作開展調研、檢查,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建議;
4.總結的推廣糾風工作經驗和典型,查辦各級領導批示的典型問題和案件;
5.負責惡性涉農事件的調查及指導、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