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方式
比賽使用1至15號目標球及
主球。一方選手如選擇打1至7號(全色球)目標球,另一方選手則必須打9至15號(花色球)目標球。選手先將自己花色的目標球全部擊入
球袋後,再將8號球擊進球袋,即贏得該局。
器材
球檯:內沿尺寸2540×1270mm(誤差±9mm),從地面到庫邊頂部高度為800~850mm。
球:直徑57.1~57.2mm,重量156~170g。
置球點:球檯縱向中線上距頂庫635mm的點。
開球線:平行於球檯底庫,距底庫635mm,並與左右兩邊庫相交的直線。
規則
擺球
目標球擺成
三角形,頂角的球置於“
置球點”上,8號球位於三角形的中心,三角形的
底邊兩端分別放置一顆
全色球和一顆花
色球,其它目標球隨意擺放,但必須彼此緊貼。
雙方選手均可檢查球擺放是否符合規則,並可要求修正。
比球
比球是比賽中用來決定開球順序的第一次擊球。比球獲勝的選手獲得開球
選擇權。裁判會將兩顆球分別放置在開球線後,兩名選手在大約同
一時間擊球並使其接觸頂庫(靠近置球點一側的短庫)後返回,球停止時更靠近底庫(靠近開球線一側的短庫)的一方獲得比球勝利。
比球犯規(不能獲得勝利的比球)是指選手擊出的球:
越過球檯縱軸線進入對手區域
未碰頂庫
接觸頂庫超過一次
球入袋或離開台面
接觸兩側庫邊或停留在角袋袋口並且已越過底庫邊線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選手重新比球:
一名選手明顯晚於對手擊球
球靜止後裁判無法判斷哪一顆球更接近底庫
雙方都出現比球犯規
開球
開球時,開球方將
主球置於開球線後出桿擊球後必須至少有1目標球進袋或有4目標球碰觸庫邊。
違反者即為開球犯規,其對手可作下列的選擇:
重新擺球由自己開球或要求原開球的選手重新開球或
接受台面現有情況,繼續擊球(主球出台或入袋除外)
開球時出現任何其他犯規行為,對手不可以選擇重新開球
開球時8號球入袋,原開球方可以將8號球重置於置球點,並接受台面現有情況繼續擊球
開球時8號球入袋並伴有犯規,對手可以選擇:
擊球
1、選手擊球後,主球最先碰觸的球必須是其選定的那組目標球,如其球組的目標球已全部進袋,則應首先擊中8號球。
2、選手擊球後,若沒有目標球入袋,須至少有1顆球碰觸庫邊(含主球)。
3、選手擊球後,未入袋的目標球和主球必須停留在檯面上。如有任何目標球跳離台面均被視為合理消失,不再重置於台面。
4、擊球過程中(包括出桿前後),擊球者除
桿頭以外的身體任何部分(包括服飾)、器材(包括
桿身、
架桿、巧克等)均不得碰觸檯面上的任何球。
5、在一次擊打過程中,桿頭不能碰觸主球兩次以上(含兩次)。
違反以上規則的處罰:對方獲自由擊球權。
所有犯規行為必須在下一出桿前做出判決,否則視為未發生任何犯規行為。
貼球
1、主球與檯面上要擊打的目標球相貼時,選手擊打主球後,必須使該目標球移動,且出桿方向沒有限制,但擊打動作必須明顯。
2、目標球與庫邊相貼時,主球擊打該目標球後,該目標球必須離開庫邊後再次碰觸庫邊或有其他球(包括主球)碰庫邊或有目標球入袋。
違反以上規則的處罰:對方獲自由擊球權。
跳球
1、選手可擊打主球跳躍過其它目標球,且合法擊中自己球組的目標球。
2、跳球時,擊球者只能用桿頭擊打主球球面1/2以上的區域。
違反以上規則的處罰:對方獲自由擊球權。
犯規
如果一名選手出現一次犯規,他的對手獲得自由
擊球權。
以下為比賽中的一般犯規:
主球入袋或離開球檯
主球先接觸非目標球
檯面上有球尚未完全靜止時擊球
選手擊球瞬間雙腳同時離地
目標球離開台面
觸球犯規
連擊
推桿
開球線後的擊打犯規
擊打8號球
當選手擊打8號球時,主球和8號球均入袋算輸掉該局。
球組混淆
當球組已確定,如果一名選手錯誤地擊打對方球組中的球,該犯規必須在他進行下一次擊打前被宣判。當任一選手或裁判意識到球組已被雙方錯誤地交換擊打時,該局即刻停止並由原開球選手重新開球。
輸局
選手如果違反以下規定則輸掉該局:
僵局
如果裁判判斷發生僵局或
可能發生僵局時,他應提議選手重新開球。但如果有選手拒絕,裁判將允許比賽繼續一段時間,一般而言,裁判會讓雙方再各出三桿或依其判斷而另作決定。此後如僵持局面仍未被打開,裁判將宣布僵局並擺球重新開始此局比賽,由原開球選手重新開球,原擊球順序不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