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山通是中山市推出的一種集多種消費功能的信用卡。
中山通電子收費系統自2008年12月28日開通以來,得到市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中山市中山通智慧卡有限公司積極拓展業務,使套用領域不斷擴大,
現已發行中山通IC 卡100萬多張,廣泛套用於公車、超市、餐飲、書店等小額消費領域,並有步驟有計畫地向計程車、公共停車場、城區道路臨時泊車、醫院、電影院、加油站、菜市場等小額消費領域進行拓展,最終實現城市一卡通,真正做到一卡走遍中山,使中山通IC 卡成為一張亮麗的城市名片。
受理網點
1.客服網點:
中山通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受理中山通卡所有業務。城南汽車客運站客服網點(南區城南三路38號)、坦洲
金斗灣汽車客運站客服網點(坦洲鎮坦神北路98號)、
黃圃汽車客運站(黃圃鎮南三公路)暫時只受理普通卡和紀念卡售卡及充值業務。
2.中山通特約商戶:
海王星辰藥店竹苑市場分店(東區竹苑路47-49號首層)、海王星辰藥店人民醫院分店(石岐區孫文東路57號009-010卡)、火炬區大眾眼鏡(
中山火炬開發區東鎮大道20號1-5卡)只辦理紀念卡售卡,普通卡和紀念卡充值業務。同時在中山通
特約商戶使用中山通
刷卡消費時享受會員價優惠。
如何辦理
辦理指南
(一)發行卡種類及申領方法須知
普通卡:不記名、不掛失,押金方式可退卡。押金收取標準為:MF1卡25元/張,
CPU卡30元/張,不限購買張數,辦理後應妥善保管押金憑證。自2010年12月28日起乘車刷卡消費可享受7.5或7折優惠。
優惠卡:包括老年人卡、
學生卡、殘疾人卡。屬專人使用的
記名卡,可掛失,每人只限辦理1張,需憑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辦理年審、掛失、補卡業務。不對個人辦理,採取集體辦理方式發行。
老年人和殘疾人首次辦卡免費,學生卡15元/張,遺失補辦或損壞換卡須收取工本費15元/張。
紀念卡:定額限量發售,售出不退。不記名、不掛失、不換卡。
(二)中山通IC卡業務受理網點
中山通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受理中山通卡的所有業務。中山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下屬城南、坦州、
黃圃汽車客運站暫只受理普通卡和紀念卡辦理及IC卡充值業務。
持卡人可到中山通公司授權的客戶服務中心、售卡充值網點辦理現金充值業務。MF1卡每次充值額度須為10元的整數倍;CPU卡每次充值30元起,再以10元的倍數遞增充值。中山通IC卡卡內餘額不超過1000元。
退換卡規定
(一)中山通IC卡卡片的使用保質期限為一個月,如卡片在保質期限內出現卡片質量問題,可免費辦理換卡業務。
(二)若卡面有摺痕、凹凸痕、明顯劃痕、扭曲、塗污、打孔、腐蝕、火燒、浸泡導致卡受損等;卡整體有缺損,如缺邊、缺角、裂痕、缺晶片、晶片碎裂等及卡面卡號辨認不清且無法讀取卡內信息不予退卡和換卡。
(三)換卡
申請人辦理換卡業務時,須到中山通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辦理,工作人員將檢驗卡片是否符合換卡規定,對符合換卡規定的將給予換卡業務,對使用正常的卡片不予辦理換卡業務。
1、因卡自身質量原因導致卡片無法正常使用的,免費給予更換新卡,原卡內餘額轉至新卡,原卡收回。
2、因人為原因導致卡片損壞,更換時需收取工本費,更換新卡後原卡內餘額轉至新卡。
3、在辦理換卡手續時,現場可讀取卡內信息的卡,當場辦理換卡手續,原卡收回;現場無法讀取卡內信息但可以辨認卡面卡號的卡,填寫中山通卡“異常卡”檢測單,並開具《取卡憑證》,5個工作天后辦理換卡手續。
(四)退卡
1、紀念卡不辦理退卡業務,以押金方式辦理的普通卡和優惠卡可以辦理退卡業務,優惠卡退卡後將不再辦理。
2、普通卡退卡:持卡人須持卡片和押金收據到中山通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辦理退卡業務;因人為原因導致卡片損壞,退卡時需收取工本費;退卡後,收回原卡。
3、優惠卡退卡:持卡人須持卡片、身份證或相關證件到中山通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辦理退卡業務;退卡後,收回原卡。
4、在辦理退卡手續時,可讀取卡內信息的卡,當場辦理退卡手續,收回原卡,退還卡內餘額。若現場無法讀取卡內信息但可以辨認卡面卡號的卡,收回原卡,填寫中山通卡“異常卡”檢測單,並開具《取卡憑證》,5個工作日後辦理退卡手續,退還卡內餘額。
(五)掛失
1、優惠卡遺失,老年人、殘疾人持身份證,學生持
學生證、身份證(或
戶口簿)和學校證明及時到中山通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辦理掛失手續,由客戶服務中心開具《中山市中山通智慧卡有限公司業務辦理憑證》。從掛失次日起原卡被暫停使用。
2、辦理掛失手續5個工作天后,憑《中山市中山通智慧卡有限公司業務辦理憑證》、身份證和其他相關證件補辦新卡,補辦時需收取工本費,卡內餘額轉到新卡,同時註銷掛失卡。
3、從掛失之日起,在5天內找到掛失卡,可到中山通
IC卡客戶服務中心(西區富華道50號)辦理解掛手續,解掛後2個工作天,該卡可恢復使用。
注意事項
(一)中山通IC卡刷卡不分正反面,刷卡有效距離為0—7厘米,IC卡也可放在錢包、手提包內,乘車時將包靠近IC卡刷卡設備感應區即可,刷卡時,停留1-2秒,IC卡刷卡設備對各種消費卡都有相應的語音提示,同時顯示卡內餘額。
(二)普通卡和紀念卡可同時供多人使用。優惠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塗改、偽造。
(三)乘坐一票制線路,持卡人上車刷卡即完成付費;乘坐分段收費線路,持卡人可通過乘務員的手持式
POS機進行刷卡付費。
(四)持普通卡乘坐公車刷卡時,IC卡刷卡設備的語音提示為“嘀”,同時按所乘線路刷卡票價優惠折扣扣款。
(五)持優惠卡乘坐公車時,設備將根據卡類提示不同語音,刷卡後,須出示卡片給司乘人員查看,如用卡者非持卡人本人,司乘人員有權收繳,收繳後半年內不予補辦。
(六)使用優惠卡乘車刷卡,IC卡刷卡設備設有間隔刷卡時間,在設定時間範圍以內不得進行二次刷卡。
(七)乘車刷卡時,中山通IC卡只能單張使用,刷卡後應遠離
IC卡刷卡設備,以免產生
重複消費。
(八)當持卡人遇到稽查人員查票時,持卡人刷卡應主動出示卡片讓稽查人員讀取卡片數據查驗,當發現漏票等情況將根據中山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乘車規定進行處理。
(九)凡發出"請重刷"語音提示時,持卡人應重新刷卡或及時向司乘人員諮詢。凡發出“餘額不足”語音提示時,持卡人應主動按所乘線路票價全額自覺投幣(購票)乘車。凡發出“無效卡”語音提示時,持卡人應自覺投幣(購票)乘車,司乘人員有權收繳該卡。
(十)由於
IC卡故障或車載刷卡
設備故障不能正常付費時,持卡人應按全額票價用現金繳費乘車。
(十一)中山通系統試運行期,持中山通IC卡乘坐中山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各線路公共汽車
刷卡消費暫不提供IC卡乘車專用發票。
(十二)為配合《中山市中心城區常規公共運輸定期改善規劃》實施工作,2008年12月28日首先在中山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各無人售票和有人售票主幹線路(1路、8路、9路、10路、11路、12路、28路、31路、38路、39路)實現中山通IC卡刷卡消費,待公交線網調整完成後,將逐步向其他線路推廣套用。
優惠信息
經市政府批准,從2010年12月28日起,市民持中山通
IC卡普通卡(包括紀念卡),乘坐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共汽車(含
三鄉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公共汽車、中山市隆都客運有限公司公共汽車)時,票價將實行新的優惠。從原來的9.5折變為7.5折,90分鐘內換另一輛公共汽車,還可享受票價7折優惠。
經市委市政府批准,2011年10月1日起將試行公交刷卡乘車五折優惠,對持中山通IC卡普通卡(包括紀念卡與普通卡)乘坐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共汽車(含三鄉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公共汽車、中山市隆都客運有限公司公共汽車)實行刷卡享受五折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