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08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本機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本機關信息情況、諮詢投訴情況、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工作人員和費用支出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事項和附表共八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為貫徹落實《條例》要求,本機關緊密聯繫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把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展示水利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抓緊抓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水利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機關辦公室辦公。把擬公開信息進行分類,分解落實到相關科室和單位,並要求安排專人負責上報需公開的信息。
(二)分級把關,確保準確。為確保公開的水利信息透明準確,我們對需公開的信息進行了三級把關:一是由各相關部門負責提供信息內容並報分管領導把關;二是由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上報的信息,並統一把關確認;三是整理完整的公開信息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局主要領導最後研究把關。在嚴格把關的同時,對民生信息、動態新聞等內容及時進行更新,確保了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三)建立制度,健全機制。為加強信息公開規範化建設,本機關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了《中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了責任、程式、規範等,要求嚴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規範樣板和程式,對需公開的信息進行公開。同時,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建立了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和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確保了信息公開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目前,本機關需公開的信息內容已全部在中山市水利信息網及中山政府入口網站公開。今後將進一步完善公開內容,及時更新,加強內部人員培訓,促進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規範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機關信息公開的內容。
1、機構設定
本部門的機構名稱、職能、辦公電話、投訴電話、傳真號碼、辦公時間、辦公地址、郵編、網址、電子信箱等。
2、政策法規
行政法規、規章和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範性檔案: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水利部規章;廣東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中山市規範性檔案。
3、中山水利動態
中山市水利局機關、市屬水利系統及各鎮(區)水利部門的最新動態、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內容、招錄公務員信息等予以公開。
4、水利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取水許可預申請;河道管理範圍建設項目審查申請;水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申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審查申請;水利工程施工圖審批申請;水利工程施工許可申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申請;城鎮建設填堵原有河道溝叉、貯水湖塘窪淀和廢除原有防洪堤審核;居民生活用水定額調整申請等。
5、民生信息
實時水雨風鹹情信息查詢;中山防災減災信息;中山水利概況;內河涌情況和主要泵站介紹;2008年水利局承擔的政府實事: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中順大圍達標加固工程等。
6、社會管理
中山市防洪防風防暴雨預案;全市24個鎮區防汛行政責任人及五萬畝以上聯圍、萬畝聯圍、市屬工程、小(1)型以上水庫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等。
(二)本機關信息公開方式。
主要通過中山市政府入口網站和中山市水利信息網發布本機關信息。另外,還有本機關對外服務視窗、《中山市水資源公報》、《中山市水利簡報》等輔助形式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本機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情況。2008年,本機關沒有收到任何當面申請、網站提交、電子郵件、傳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請公開;
(二)對依申請公開信件的處理情況。未收到任何依申請公開的信件;
(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無任何新增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諮詢和投訴情況
本機關2008年底未接收到任何關於本機關信息公開諮詢和投訴情況。
五、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機關2008年度未接收到任何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情況。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存在主要問題:一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社會知曉度還不高;二是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範圍有待進一步擴大。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本機關將在今後進一步梳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辦法,豐富公開形式,讓更多公眾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詢方式和基本內容。通過監督電話、網上信箱等途徑,接受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同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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